医问知医答‖在东莞死亡,尸体能拉回惠州火化吗?(能否将本地死亡的尸体运往外地)

学术   2024-12-08 11:5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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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的问题解答,都是有一定的共性的,或有些意思的。

医问知医答001

某东莞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问患者在医院死亡,想将尸体拉回惠州火化,可以吗?

即:能否将本地死亡的尸体运往外地。

原则上要在东莞火化,不能拉回惠州,除非经殡葬管理部门批准。

依据:

1、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三、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2、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条 遗体火化坚持就地就近火化的原则。死亡地无火葬场的,应当于邻近火葬场进行火化。

3广东省民政厅遗体接运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条  应当火化的遗体接运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丧属、医院、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辖区公安机关通知属地殡仪馆,再由殡仪馆统一负责收殓接运。跨省、市接运遗体,必须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

4、广州市有明确规定(供参考):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2021修正)

第七条  火葬地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由当地殡葬服务单位负责收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运。在医疗单位死亡的,医疗单位应于12小时内通知殡葬服务单位收运遗体。

户籍不在本市的人员在本市死亡,其遗体应就地火化。有特殊原因需将遗体运往户籍所在地殡葬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区以上民政部门书面同意,并经本市殡葬管理机构批准。运送遗体须用殡葬专用车辆。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在本市死亡,其亲属要求将遗体运往境外或者特别行政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东莞本地宝《东莞市殡葬办理指南》

跨地区接运:外地户籍的人员在本地死亡的,原则上遗体就地就近火化,如有特殊原因需办理运回原户籍地的,须由户籍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民政局、殡管处〈所〉)出具的接收证明方可办理遗体外运手续,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后,由殡葬专用车接运。

接运查检手续有:

A、死者户籍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民政局、殡管处〈所〉)的接收证明;

B、殡葬接运车行驶证;

C、殡仪接运工作人员工作证或殡仪馆工作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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