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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逐渐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随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确保逾1.2亿农村老人能享有一个安稳和无忧的退休生活变得迫在眉睫。
6月13日,民政部等22个机构联合发布了国内首个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这一文件为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指出了明确方向。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与城市相比,农村的老龄化现象更加严峻,依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的老年人口占比达到了23.81%,这个比例显著高于城市的15.82%。
不仅如此,农村老年人健康水平也较为堪忧,其健康状况仅达到83.9%,低于城市老年人91.64%的平均水平。这表明农村的老年人口众多且健康状况较差,急切需要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目标是到2025年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文件强调,每个县(市、区、旗)至少要设立一个主要照顾失能者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并保证省域内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包括失能照护、医养结合、助餐服务、探访关爱及学习娱乐等多样化需求,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意见》具体措施
《意见》中明确了多项具体行动方案,依据农村及其老年人群体的特征设计定制化服务。例如,提倡“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利用村级党组织力量落实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资源,增强基层组织力量。
同时,鼓励增设村级养老服务站点,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试点多种助餐服务模式,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的需求。
然而,农村养老金水平较低,一直是制约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数据显示,2022年城乡居民的年人均领取养老保险金额为2456元/月,相当于每月204.7元,仅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的35.2%(即582.1元/人/月)。
针对这一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方案,鼓励农村居民多缴费、长缴费,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同时,鼓励农村居民参加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以妥善解决包括农村失能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
三、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建议,要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 增加中央财政的补助力度,特别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省份中经济尚不发达的地区进行倾斜。
2. 鼓励年轻人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提高缴费档次,实行多缴多补政策。账户积累资金由国家统一投资,长此以往会有不错的收益。
3. 发挥集体经济的作用,适度向集体中的高龄老人倾斜,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
4. 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落地,并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解决失能老人急需的照护和医养服务问题。
写在最后
养老服务是每个家庭和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农村养老服务迈入了新时代。借助政府、社会及村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全面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的形成。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将进一步提升,展现出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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