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房产?这几种情形不留意,当心吃亏!

文摘   社会   2024-07-07 19:0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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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独生子女继承权的讨论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独生子女理应顺理成章地继承所有父母的遗产。


然而,现实情况却远非如此简单。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不一定!



这几种财产独生子女也无法全部继承


一、共同财产不能继承


一对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资产被视为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在遗产继承中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


例如,一对夫妇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丈夫去世后,遗留下来的这所房子中仅有一半是属于他的遗产。哪怕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该房产全部留给其唯一的孩子,剩下的一半依旧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提前立遗嘱,明确表示遗产的具体归属。


例如,一方可以明确表示自己的财产份额仅由孩子继承,以免未来发生纠纷。


依据《民法典》的第1062条与第1063条,夫妻在婚姻维持期间获得的资产认定为共同财产,然而,如遗嘱或者赠予合同特别声明资产仅属于一方,则此类财产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使用权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是其他类型的资产,这些资产通常不可遗传。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因此继承的仅是位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而非土地本身。


同样,公有住房的使用权归政府或单位所有,个人只是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使得这样的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




三、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一些特定的权利,比如署名权和修改作品权在知识产权中,以及某些人身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版权利益可以由继承人继续享受,但这些特殊的权利则不能被遗传。



四、死亡赔偿金与抚恤金


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主要是为弥补家庭因亲人离世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因此不视为个人遗产。

比如说,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补偿金,只是为了支持失去家庭成员的家庭,并不算作亡者的遗产。同样,抚恤金也是为了向逝者家属提供财务帮助,不应被看作是可以继承的遗产。



五、保险金的受益人指定问题


保险金的归属取决于保单上的受益人指定,在投保时如果已经确定了受益人,那么该笔保险金应当直接交付给指定的受益人,不应被包含在遗产中。



未指明受益人时,保险金将被视为遗产的一部分进行处理。这样一来,即便是独生子女,也不能自动继承这笔资金。



多种情境下的继承权问题

1、父母再婚后的继承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那么继父(母)也享有继承权。


比如,若父亲去世后母亲再婚,再婚后母亲的财产也会由继父(母)一同继承。这意味着独生子女并不能完全掌控父母的遗产分配。


2、无遗嘱下的法定继承


若父母在世时未立遗嘱,且独生子女已经结婚,则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父母的遗产应该归独生子女所有,也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与其配偶共同分享。


3、父母的优先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其中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例如,父亲遗留下来的遗产不仅要由母亲和子女共同继承,父亲的父母(即爷爷奶奶)也有权继承一部分遗产。爷爷奶奶去世后,他们继承的部分还将继续分配给他们的其他子女,如姑姑、叔叔等。


4、负债继承问题


当遗产中存在负债,依照《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者仅需用遗产的真实价值来清偿逝者按法律应付的债务和税费。若债务超出遗产价值,继承者可以自愿支付余下部分,但无法律责任承担。


因此,独生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债务,进一步限制了其完整继承的可能性。


写在最后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即便是独生子女,也需要面对诸多复杂的法律和实际问题。提前立遗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之一。


立遗嘱不但可以清晰指定财产继承人,也有助于防范因分配遗产而起的家庭纠纷。同时,对于一些不能继承的独特财产和权利,了解它们的法律性质和界限同样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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