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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雇主为了节省成本,寻找各种方式躲避或减少医保费的缴纳,这不仅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条款,还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基本权益。
今天,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些企业在医保缴费中的“潜规则”,并为大家解读法律条文,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人事档案未转移到单位就不缴医保:不合法!
雇主以员工档案未正式转入为由,拒绝支付医疗保险费,不合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条都明确规定,雇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无论员工的人事档案是否已经转移到新单位,雇主都没有理由拒绝为其缴纳医保。
2、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医保:违法且损害员工权益
部分公司根据最低标准支付医保费用,未按员工实际收入来缴纳,这违反了社保缴费规则,严重损害了员工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雇主必须主动申报并且按期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除非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否则不允许延期或减免。
因此,以最低基数交纳医疗保险费,违反了依法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要求,属于违法行为。
3、试用期内拒缴医保:同样违法
许多雇主借试用期不享受福利之由,拒绝为员工支付医保,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要求,雇主须于聘用员工三十天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此外,第八十四也明确表示,如雇主未进行社会保险注册,将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命令在限定期限内纠正;若逾期未纠正,则对该雇主征收等同于应缴社会保险费用一至三倍的罚金。
因此,无论员工是否在试用期内,雇主都有义务为其缴纳医保。换句话说,即使员工尚未完全通过试用期考核,也必须享有完整的医保待遇。
4、员工“自愿放弃”医保:无效且违法
有些公司要求员工签署放弃医保声明,这虽看似合规,实则法律不允许。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与第二十三条规定,境内雇主和个人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医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这意味着即便员工签署了承诺书,雇主仍然必须履行缴纳医保的法定义务。
5、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医保怎么办?
企业面临的法律后果
1. 强制补缴、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依照《社会保险法》的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六条,企业如果没有按法律规定全额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将受到强制追缴、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惩罚措施。
具体而言,雇主若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将被处以不少于应缴社会保险费用一倍且不超过三倍的罚款。对于直接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者,将罚款五百元到三千元。
2. 行政处罚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规定》的第十三条,若雇主未能按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税务局责成其在限定期限内缴清;如过了期限仍未缴费,还将被追究按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 失信黑名单
如果公司在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有严重的失信行为,它会被加入医疗保险黑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该公司在财政补助、政策优惠、政府采购以及融资信贷等方面均会受到影响。
甚至在企业进行重组或上市时也会受阻,而且失信企业的直接负责人还将受到包括飞机和高速铁路出行在内的限制。
员工的维权方法
1. 与单位交涉或协商:首先,职工可以尝试与雇主沟通,如果存在工会,可以请求工会代表与管理层进行谈判以解决问题。
2.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劳动争议裁决所是一个旨在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员工合法权利的专业机构。
3.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是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权益维护时,员工需主动搜集包括劳动合同、薪资记录、出勤记录等相关资料,以便加强维权的实际效果。
4. 法律援助:员工在维权过程中,可以向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这将有助于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员工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
写在最后
雇主不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包括医保,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员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雇主也应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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