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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后发布了关于202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即将实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具体细则如何?一起来看看吧!
内蒙古自治区
自2024年1月1日始,所有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退休手续且每月领取养老金的个体,将每人每月养老金增加30元。
此外,按照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进行比例调整,进一步增强了公平性。
对于缴费时间较长的退休人员,会根据其缴纳年数相应增加额外金额,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1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1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1年增加1.5元,不足7.5元的按7.5元计算。
最后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70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月增30元,每增一岁再加1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若调整后养老金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还将补齐至平均线,对特殊群体给予了特别照顾。这些措施预计将在2024年7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
此次的养老金调整政策同样显示了其在“精细化管理”上的努力。从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到适当倾斜。
在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30.5元,而挂钩调整则分为两部分:首先,根据缴纳年数,每增加一年,月增额为0.8元;其次,基于2023年12月应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额度,按照1.34%的比例进行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对高龄群体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照顾显得尤为突出。年龄达到70岁以上,每多一岁,其每月的资金将增加2元;若年龄为80岁及以上,则每增加一岁,每月的资金再多增1元。此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还可额外每月增加3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调整后如果未达到区内退休平均水平,也将补足到该水平。
这些调整款项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发放,确保不拖欠。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在养老金调整上采取了更加综合的方式。此次调整从定额、挂钩和适当倾斜三方面入手,力求覆盖全面、分配合理。
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51元;挂钩调整则依据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进行,缴费年限每年分别按1.1元到1.7元不等的标准增加,依据个人养老金水平再增加1.81%。
适当倾斜方面,70至80岁的每月增加70元,80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100元。
调整后的养老金预计在2024年7月底前足额发放。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养老金调整政策则更具针对性与操作性。
从2024年1月1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基本养老金,同时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具体来说,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统一调整10元,超过15年的,每满一年再增加2元。此外,还根据本人养老金水平的0.75%进行调整,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统一调整。
宁夏对高龄和艰苦边远地区人员的关怀也显得极其细心。70至75岁每月增加10元,75至80岁增加15元,80岁及以上增加20元;同时,对艰苦边远一类区、三类区分别增加10元和15元。
自治区各部门将全力确保这些调整在2024年7月底前到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养老金调整同样注重多维度的平衡与公平。
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37元;挂钩调整方面,缴纳年限在15年及以下者,每年增加1元;15年至30年之间者,每年增加1.5元;超过30年者,则每年增加2元。此外,还会根据2023年12月份的养老金水平,额外增加1%。
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政策成为亮点之一。70至75岁每月增加5元,75至80岁增加10元,80岁及以上增加15元,对各类艰苦地区分级,增加5元到15元不等。
这些措施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重点关怀,确保他们在养老金调整过程中受益更多。所有调整款项将在2024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写在最后
通过此次五大自治区的养老金调整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在制定养老保障制度时,不仅注重公平性,更加强调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调整。这些调整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也彰显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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