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保、低保、失业金!7月1日起,上海市多项待遇标准调整!

文摘   社会   2024-06-30 19:44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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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新调整,福利待遇优化升级——自2024年7月起,须知的政策变更详情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及医疗保险局相继宣布,从2024年7月1日开始,我市将对失业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社会援助标准,及职工医疗保险的最大支付额度等社会保障福利进行若干调整。


7月1日起

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失业人员提供更多帮助。调整细则如下:


- 首12个月内失业救济金:增加80元,每月支付2255元。

- 第13至24个月失业救济金:每月1804元。

- 延长领取期限的失业救济金:每月1595元。


这一调整意味着,失业者在失业初期将得到更多的经济支持,缓解生活压力。尤其是在经济大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这一政策调整无疑为失业者提供了更强的保障。


7月1日起

调整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局宣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相关社会援助标准将进行调整。该调整意在加强对民生的保障,使更多处于困境中的人群受益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就。具体调整包括:


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个人每月最低收入标准由1510元调整至1595元,增幅为85元。


2. 民政部门针对特定困难群体的定期资助标准:对于无业重度残疾人员、老年残疾人等三种情况的人士,其救助金额基于最低生活保障额的1.3倍设立,即从个人每月1970元增至2075元,提高了105元。而对于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六种情况的人士,他们每月额外获得的金额介于145元至350元之间。


3.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的从1970元升至2075元,增长105元。



4.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救助标准:从1970元增加到2075元,增幅105元。


5. 已满16周岁且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学生的救助标准: 标准同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


6.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成员每人每月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190元。


7.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货币资产的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不超过38280元。对于2人或不多于2人的家庭,该标准为42108元,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标准设定为45936元。

8.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调整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7420元,对2人及2人以下家庭的标准为63162元,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标准为68904元。


9. 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此外,申请救助家庭中的在职成员,其收入免征额仍维持每人每月870元,与上一年度相同。


通过这些调整,政府确保更多的困难家庭和个人能够获得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减轻其经济负担。



7月1日起

职工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调高


医疗保险局宣布,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我们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将步入新的保险年度,并且此次调整的重点是:


-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升至63万元。超出此限额的费用,按规定继续报销80%。


此次调整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强大的医疗保障,有助于降低因高额医疗费用造成的经济负担。



写在最后


这些政策调整彰显了政府对民生保障领域的持续投入和关注。无论是提高失业救济金、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社会救助标准,还是提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这些措施均旨在为市民构建更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经济负担,提升生活品质。


期待这些政策措施能在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了解和关注政策变动,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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