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不止买房?还有这些用途你必须知道!看看你都知道吗?

文摘   社会   2024-06-24 19: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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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仅能用于购置房产,但实际功能远超这一范畴。而且,在每年的7月份,不少人会发现他们的公积金账户意外增加了几百甚至几千元,这是因为什么呢?



什么是公积金年度结息?


每年6月30日是公积金结息日,这一天你的公积金账户会根据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的余额进行利息计算,并将利息自动转存到个人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利率将与一年期定存的标准利率相同,这意味着账户中的余额越高,能够获得的利息收益也就越多。




住房公积金的7大用处,不知道亏大了!


假设你以为公积金仅限于买房的使用,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公积金有以下七大重要用途,不掌握这些用途确实会让你“亏大了”:


1. 购置房产


   - 一次性全款买房可以全额提取。

   - 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房可用来支付首付或归还本金加利息。

   - 使用公积金(混合)贷款购置住宅也可以归还本金加利息。

2.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重建、大修


   如果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自建、翻新或大规模修缮私有房屋,并且采用住房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直到获批月份(包括该月份)的公积金,总额不超出建设开销。


3. 租赁住宅


   - 用于支付得到政府补助的住房或经济租赁住房租金。

   - 用于支付市场租赁住宅的租金。


4. 父母为子女买房


   在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置住房后,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详细规定请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



5. 注销账户并提取所有余额


   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职工可以注销账户并提取所有公积金余额:

   -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

   - 农业户口的职工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

   - 定居国外、港澳台地区。

   - 完全或部分失去工作能力,重度残疾,且与雇主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 领取失业救济金。

   - 遭受刑事处罚、迁出户籍所在市或非本市户籍职工与雇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将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达2年之久,或自终止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后满2年。

   - 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 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


   进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数目不超过纳入保障期间以前累计的公积金金额。


7. 治疗大病


   家庭成员因重病或手术需入院治疗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医疗费。



违规不缴公积金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则应如何应对?实际上,用人单位不为员工支付住房公积金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 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 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若单位未遵守上述要求,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规定:


- 单位若未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未为员工开立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命令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超期未完成者,将被处以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 对于那些逾期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补缴。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还没有缴纳,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不仅是国家层面的规定,各地也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单位和职工住宅公积金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农村户口也有权缴纳公积金


对农村户籍的员工而言,使用农村户籍作为不缴纳公积金的借口,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只要员工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论其户籍为何,雇主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


此外,《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也明确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只要有劳动关系,均负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


写在最后


总结住房公积金不仅是买房的工具,还能为建房、租房、重大疾病治疗等提供资金支持。了解公积金的用途和相关法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利用这一福利,提高生活质量。而且,用人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职工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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