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主要内容:
结合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分析说 明发行人将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部分划分为应收票据的依据及合规性(科拜尔873664)
回复主要内容:
(1)商业汇票的分类
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 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的案例指引,遵照谨慎性原则,在判断票据背书或贴现后其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与报酬是否已经转移时,将票据分为两类:
1)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
2)由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的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在区分银行信用等级时,将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以下简称“6+9”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为信 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非“6+9”银行)。6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2)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 下简称“商业汇票”)进行确认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规定对其进行恰当分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类。
一方面,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商业汇票的减少方式为背书 转让、贴现或到期承兑,同时背书或贴现的占比较高且常态化。另一方面,公司背书或贴现的“6+9”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信用风险很低;公司背书或 贴现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和包含供应链类票据在内的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信用风险较高;并且,公司取得的商业汇票通常情况下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即“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所以,公司对于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6+9”银行承兑汇票,将其业务模式判断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 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对于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或包含供应链类票据在内 的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其业务模式判断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的报表列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之附件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 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项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项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公司根据商业汇票在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商业汇票(即非“6+9”银行承兑汇票或由企业承兑 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其账面价值在“应收票据”项目列示;将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商业汇票(即“6+9”银行承兑汇票)以其公允价值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示。
综上所述,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部分划分为 应收票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