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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主要内容:
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流程、参与主体及各方作用、规模上限,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聚星科技874021)
回复主要内容:
1、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流程
票据池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的支付需求,因公司从客户处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般较难找到匹配其票面金额的供应商进行背书,加之供应商一般不接受以综合实力较弱的银行为承兑人的票据背书,故公司通常只能选择到期托收或进行贴现,大大限制了银行承兑汇票本应具备的流动性。相比票据背书和贴现,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有效提高票据使用效率,降低贴现带来的资金成本。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公司以其持有的票据质押形成的票据池作为担保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承兑业务;
(2)公司在银行开立回款保证金账户,出质票据先于应付票据到期的,公司一般从以下2种方式中选择,具体如下:
①公司同意银行直接将出质票据办理委托收款,到期托收回款存入上述回款保证金账户,且公司将该账户中的资金质押给银行,以确保应付票据到期兑付;
②公司将其他未到期且未出质的同金额及以上的票据置换已到期的出质票据,但若二次出质的票据到期日晚于应付票据到期日,则公司需将流动资金汇入上述回款保证金账户,以确保应付票据可到期兑付。
(3)经银行独立审核符合其入池标准的票据,银行将完成质押签收,同时银行有权退回不符合其入池标准的票据;
(4)公司通过票据池进行的银行承兑业务,其中涉及的融资金额、期限、利率和费用等内容,视不同银行区别处理,分别为:由公司和银行另行签订承兑协议加以确认;不单独签订承兑协议,但银行会在其系统中逐笔确认。
2、参与主体及各方作用
在票据池业务中,参与主体及各方作用具体如下:
3、开具票据规模上限
公司在票据池开出的单张承兑汇票的规模上限视不同的合作银行而定,一般为出质票据面值的90%~100%不等。此外,在同一家合作银行汇总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不应超过公司在该合作银行已核准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4、发行人票据池业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以应收票据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应收票据均系从客户处取得的、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故票据池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