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家长的
一封信
不透露
不点击
不轻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近期,已有多名中小学生遭遇“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请务必提高警惕。面对这类专门针对中小学生的诈骗手段,请各位家长平日强化孩子的反诈骗教育,积极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反诈防骗能力,确保孩子能够辨识风险,远离诈骗陷阱。
一、让孩子熟知“冒充公检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近日,刘女士报警称其银行卡内辛苦打两份工攒下的十余万元买房款无故消失,民警经核实发现刘女士卡里的钱被其15岁的女儿笑笑转给了骗子。闲暇时间笑笑在某社交软件上点击了免费领取“明星”的卡片链接后,进入一个QQ群。群内一自称“王警官”的人加她为好友后,称其进入的是诈骗群,已涉嫌犯罪,要立即退出,罚款5万元,但如果按照其操作把家中银行卡密码修改,就可以取消罚款。涉世未深的笑笑吓得不轻,答应“王警官”配合“办案”,通过视频通话向“王警官”告知妈妈刘女士的手机支付密码,并按其指导完成验证、改密码等操作。直到密码被修改后的第二天,刘女士迟迟没有收到工资入账的短信提醒,才发现卡内无余额。
案例二:近日,学生小X用手机某APP扫描题目,软件自动弹出一条链接。与此同时,微信也弹出一条信息,对方称是公安局的,并表示“因小X是未成年人,点击了APP上的链接,要求小X配合取消,否则将抓其家长,判三至七年刑期”。小X被唬住,便按诈骗分子要求下载指定APP,并逐步按照对方提供的步骤操作,拍照、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最终被骗近2万元。
二、让孩子认清“冒充公检法”常见手段
1
冒充身份,威胁恐吓。
骗子通常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手段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严肃语气告知孩子涉嫌某案,已违法犯罪,若不按其指示就要抓他父母等。并说出受害者的身份信息等套取信任,造成受害者陷入恐慌,失去判断能力。
2
制造恐慌,切断联系。
诈骗分子通过语言威胁,并以公检法之名再突破受害人心理防线,然后声称调查办案需要等,并要求受害人不能告知父母等亲属。
3
诱导转账,删除记录。
受害人一旦上钩,就要求受害人按照步骤下载指定的APP、拍照、提供验证码、二维码等,引导受害人将钱转至指定账户,最后告知受害者把相关聊天记录、APP等删除。
三、让孩子牢记防骗要诀:
不听不信不转账
(一)请告诉孩子,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办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绝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小红书、抖音、快手等社交工具办案。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号”“验资账户”,也不会使用互联网发送“拘留证”“逮捕令”等文书,更不会要求老百姓转账汇款、提供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或是要求修改支付密码等。凡是以“公检法”工作人员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二)请教育孩子,不轻信陌生网友的话;不轻易添加陌生网友为好友;不与陌生网友“屏幕共享”;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不下载不明来源的APP;不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
(三)请教育孩子,遇到任何事情不要慌张,如有人以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公职身份威胁、恐吓要求进行转账、汇款操作时,务必立即中断通话,并及时告知父母、老师,或拨打110报警求助。
四、预防孩子被骗,
家长也不应缺席
(一)家长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和支付账号。不要将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账号密码信息告知孩子,以免孩子受骗后进行大额转账汇款。不要轻易设置免密支付。
(二)尽量不让孩子独自上网,孩子上网时,有家长陪同可以有效避免孩子上当受骗。
(三)家长要经常对孩子使用的电脑、iPad、手机等电子产品进行检查,不明链接或二维码下载的APP一律卸载。
校训: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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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城区反诈中心
编辑:温欣怡
审核:刘 慧
出品:杭州市南肖埠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