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旺 | 《德意志意识形态》撰写缘由的多维度重释

文摘   2024-06-10 06:01   北京  

内容提要: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奠基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哲学史上实现了对德国观念论哲学的全面超越。把握该著精神实质,除了要彰显其所实现的重大思维方式变革及其对历史唯物主义内在逻辑的系统论证之外,还需要基于马克思思想发展演进和具体撰写动机等多重维度完整考察其写作背景与缘由。就此而言,其一,《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青年马克思恩格斯经历急剧思想变化之后的思想结晶,因此需要基于马克思早期哲学探索所经历的自我意识哲学、化解普遍理性与特殊利益之间矛盾的困惑、人本学依赖等思想演进,在思想史视域中把握该著撰写的深层原因,而以往学界则对此着墨不多,需要我们加以深入探讨。其二,尽管学界认识到要基于回应当时青年黑格尔派之间的思想论战,特别是反驳《维干德季刊》第3卷(号)上布·鲍威尔等人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曲解的视角来把握该著撰写的直接动机,但需要在“理论具体”层面对此加以深入研究。其三,有学者也指出要基于消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现实危害的视角来把握该著撰写的现实动因,但仍需在彰显“真正的社会主义”内在逻辑和基本特征的前提下不断丰富这一研究。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撰写缘由;马克思早期哲学演进;青年黑格尔派;“真正的社会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一、问题的提出


哲学是时代精神最为集中的体现。哲学经典是哲学思想最为重要的载体,作为时代的产物,任何哲学经典都有着特定、具体的产生条件。要想真正把握哲学经典的精神实质,除了彰显其内在逻辑之外,还需要全方位把握其写作背景。众所周知,马克思哲学探索经历过一个复杂的过程,留下了卷帙浩繁的经典文本。通过考察这些文本可以发现,尽管马克思哲学的发展经历了从自我意识哲学、诉诸普遍理性、人本学依赖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与升华这样一条明晰的线索,但这一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绝不是像西方观念论哲学那样诉诸纯粹的理论逻辑演绎,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基于真正解决现实问题并对社会现实的剖析不断成熟进而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理论总结,这实则是他们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相互关系的必然结果。换而言之,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哲学探索过程中撰写的任何一部著作,都不是单纯基于理论逻辑生成视域来加以建构的,而是在对现实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加以深入解剖、不断反思并超越现有理论以及自身此前理论局限,由此找到能够更加合理地解释并改变不合理现实的新理论的过程中产生的。因此,把握马克思哲学经典的精神实质无疑还需要基于多重维度把握该经典撰写的复杂背景,而其中思想生成史维度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经典文献。正是在该著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1]也即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全方位揭露了德国观念论哲学的理论局限,在此基础上科学阐明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并揭示了实现自由的正确路径,真正完成其历史哲学变革。全方位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背景,无疑是我们把握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精神的重要环节。就此而言,此前学界主要从如下视角加以解读。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2009年版,第265页

其一,从接触《维干德季刊》第3卷等视角解读《德意志意识形态》撰写的直接动因。英格·陶伯特明确指出“流传下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的起草只能在1845年度《维干德季刊》第3卷出版之后才开始”[2],巴加图里亚认为“维干德杂志第三卷出版是促使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始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实际原因”[3],广松涉也指出“MEGA2版的编者推断接触《维干德季刊》第3号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直接契机”[4]。除此之外,单志澄还指出,回应“1844年底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出版”以及“1845年夏出版的一些‘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即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的出版物”,是该著写作的直接原因。[5]

其二,基于回应青年黑格尔派思想论战特别是其对马克思哲学的曲解等视角解读该著撰写的理论动因。英格·陶伯特认为围绕《神圣家族》中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展开的论战促使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他们理解费尔巴哈寻找一个新的开端,进而彻底超越费尔巴哈的理论的人道主义,成为撰写《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乃至《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重要原因。[6]而巴加图里亚借用恩格斯对鲍威尔和施蒂纳的思想定位,认为作为德国抽象哲学的最终结论的代表人物,鲍威尔和施蒂纳在哲学上也成为“反对社会主义或者宁可说是共产主义”的头等重要人物,所以批判鲍威尔和施蒂纳的哲学思想便成为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真实意图。[7]广松涉则指出回应青年黑格尔派成员之间的思想纷争,成为促使马克思和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背景。[8]郑文吉认为,《维干德季刊》第3号上刊登的文章“不仅将他和恩格斯抨击为费尔巴哈的亚流,抨击为他们早已诀别的鲍威尔的最终的完成者,而且将他们的业绩看作是对费尔巴哈的继承,视其为在当代社会主义运动中甚至都无法与赫斯相比的第二级人物”[9],正是为了反驳上述论断对自己思想的曲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决定要更清楚地阐明他们自己的立场,这构成《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执笔动机。

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文献学上的诸问题》

上述研究无疑为我们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背景提供了重要的分析视角。但是,我们仍需看到:其一,目前学界缺少基于马克思早期哲学探索内在逻辑演进的视角分析《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背景的研究;其二,学界基于回应青年黑格尔派思想论战特别是其对马克思哲学的曲解等视角解读该著撰写理论动因的研究已然成熟,但仍需从“理论具体”层面加以深化;其三,基于消除“真正的社会主义”现实危害的视角揭示《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动因的研究,虽然力求把握该著作撰写的现实动因,但仍需要在彰显“真正的社会主义”内在逻辑和基本特征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因此,要在更为清晰与具体的理论语境中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完整逻辑与精神实质,我们仍需要基于如下三重维度深化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背景的研究。


二、马克思早期哲学演进与

《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的深层理论动因


马克思明确指出,他与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旨在阐明他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进而彻底清算他们从前的哲学信仰,[10]并通过创立全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为科学社会主义运动提供科学的方法论。因此,在考察马克思哲学探索所经历的从宗教批判到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完整思想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揭示《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的深层理论动因,构成把握该著写作背景最为重要的环节,唯此才能更好地彰显该著内在逻辑以及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精神。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2009年版,第593页

破解“历史—自由之谜”是马克思一生的价值诉求,确立“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这一价值目标与马克思早期成长环境有着密切联系。马克思于1818年5月5日出生于德国,与邻近的英国和法国相比,当时的德国四分五裂,各邦林立,政治上实行封建专制制度,是一个极其落后的国家,表现在“在法国和英国行将完结的事物,在德国现在才刚刚开始”[11],“法国资产阶级经过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革命跃居统治地位,并且夺得了欧洲大陆;当时,政治上已经获得解放的英国资产阶级使工业发生了革命并在政治上控制了印度,在商业上控制了世界上所有其他地方;但软弱无力的德国市民只有‘善良意志’”[12]。但是,由于马克思的出生地特里尔城所在的莱茵地区曾于19世纪初被拿破仑率领的法国军队所征服,法国军队在该地区废除封建制度,剥夺贵族与僧侣的特权,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进而带来工商业的繁荣,使得该地区最早产生了德国工业资产阶级和现代工业无产阶级,属于德国政治上较为先进、经济上较为发达的地区,也是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较早传入的地区。同时,马克思出生在一个充满近代启蒙精神和人文主义思想氛围的市民阶级家庭,在中学毕业时期就自觉确立了为全人类幸福而奋斗的理想情怀和豪迈激情。上述背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马克思将追寻自由作为自身一生哲学探索的主题和使命。

1835年10月至1841年4月,马克思先后在波恩大学法律系和柏林大学法律系求学,其间试图构建“法的形而上学”,“也就是脱离了任何实际的法和法的任何实际形式的原则、思维、定义,这一切都是按费希特的那一套,只不过我的东西比他的更现代化,内容更空洞而已”[13]。经历了追随康德和费希特法哲学的阶段,由于所建构的法的形而上学体系的虚假使马克思认识到“没有哲学我就不能前进”[14],遂又开始通读黑格尔全部哲学著作并从中寻找辩证法的过程,其间马克思参加由青年黑格尔派组成的“博士俱乐部”,参与当时德国激进分子的思想争论,接触到“现代世界哲学”即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自此展开了追寻自由的哲学探索历程。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1982年版,第13页

1841年4月15日,马克思以《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被耶拿大学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标志其哲学探索进入“宗教批判阶段”。因为包括当时青年马克思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普遍认为,德国的落后、德国人的不自由现实源自德国人思想观念的落后也即其基督教信仰,而正如后来费尔巴哈所说的作为思辨哲学的黑格尔哲学构成“理性化和现代化了的神学”[15],因此青年黑格尔派认为,只要超越黑格尔哲学就可以实现对基督教的批判,进而就可以使德国摆脱落后的状况并实现德国人的自由。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借用普罗米修斯的自白“总而言之,我痛恨所有的神”[16],表达了他此时摆脱神学的哲学追求,通过“承认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17],试图以自我意识哲学批判并摆脱黑格尔体系哲学存在的“普遍性”对“特殊性”的束缚,进而凸显个体能动性原则并实现个性自由。受布·鲍威尔的影响,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把自己所处的时代,即作为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的黑格尔哲学解体的时代,比作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希腊化时代,进而通过彰显伊壁鸠鲁自然哲学中的个体能动性原则,指出后黑格尔哲学时代的时代精神实则体现为自我意识哲学,以为通过构建自我意识的完整结构就可以化解“理想与现实”“自由与必然”“普遍与个别”“经验与先验”“相对与绝对”“本质与现象”之间的矛盾。尽管如此,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也批评伊壁鸠鲁“从经验个别性向抽象个别性的倒退”[18]进而陷入抽象自由观,更批评鲍威尔“把自我意识绝对化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19],进而诉诸自我意识哲学“变成转向外部的吞噬一切的火焰”[20]即发挥出现实效应,以此来超越伊壁鸠鲁和鲍威尔哲学。但总体而言,此时马克思还是秉承“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21]理念,通过哲学批判、理论的进步推动现实社会矛盾的改变,这一哲学思维在碰到现实问题时就必然遭遇到严峻挑战。

博士毕业后,马克思一方面修改完善博士论文,准备谋求大学教职所需要的长篇论文,其间撰写了反对官方哲学家谢林的启示哲学的笔记;另一方面撰写政论文章,参与现实社会斗争,进入马克思哲学探索的“政治批判阶段”。1842年2月初马克思撰写《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抨击了普鲁士政府书报检查制度对自由的扼杀。1842年3月至1843年3月,马克思先后为新兴资产阶级主办的《莱茵报》撰稿并担任该报编辑,针对现实社会问题发表一系列政论文章。主要有:围绕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所撰写的关于新闻出版自由问题等四篇政论文章,指出莱茵省议会无法代表人民普遍利益而变成了特权阶层的代表;撰写《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批评了历史法学派借口维护民族精神和历史传统实则为封建贵族谋取利益、为封建专制制度进行辩护的实质;撰写《摩泽尔记者的辩护》,指出普鲁士的封建官僚等级制度是导致农民贫困的原因。《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思想的特点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之前,马克思总体上“仍然把精神、理性看作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把出版自由的问题归结为精神自由的问题”[22],认为诉诸能够正确处理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理性发展规律的出版制度,就能够保证社会和个人的自由。其二,《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则认识到所谓的法律只不过是封建贵族的特权的体现而已,现实经济关系和物质利益实际上决定着国家和法律的性质,黑格尔基于客观精神运行规律所说的“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23]是极其荒谬的,因此决定展开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但此时马克思依然无法解决国家应该“根据理性和伦理的原则来干预实际立法”[24]与私人利益占据统治地位这一经济事实之间的矛盾。而由于此时青年黑格尔派坚持哲学批判是化解现实矛盾的途径,《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遂开始与青年黑格尔派分道扬镳。

发表在1843年1月15日《莱茵报》上的

《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一文

《莱茵报》的革命民主主义政治立场使其遭到普鲁士书报检查机关的迫害,1843年3月17日马克思发表声明退出《莱茵报》编辑部。1843年5月到9月,马克思移居克罗茨纳赫,准备材料开始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写下了《克罗茨纳赫笔记》(共五本)、未完成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论犹太人问题》,批判了黑格尔把观念当作主体而形成的“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25],进而把家庭和市民社会结合成国家看作“观念的生存过程”[26],开启了基于家庭和市民社会来把握国家性质的哲学探索历程。但由于马克思此时对市民社会本身还没有深入研究,所以还未能摆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只能基于“人的本质的客体化”[27]来理解市民社会,进而认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也就意味着国家是由人的本质所决定的”[28],这依然无法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理论。

马克思于1843年10月下旬来到法国巴黎,在巴黎期间他直接接触法国工人运动,并与法国社会主义者以及流亡巴黎的德国正义者同盟盟员广泛联系,撰写《〈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连同《论犹太人问题》一起发表于《德法年鉴》上。同时,马克思开始研究古典政治经济学著作和理论,写下批判考察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巴黎手稿》,以及批判鲍威尔兄弟等青年黑格尔派成员的《神圣家族》。《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的哲学探索表明,尽管青年黑格尔派大多认为对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29],但黑格尔认为宗教是绝对精神回到自身的必要环节,鲍威尔认为宗教是自我意识发展过程中自我意识不彻底的表现,施特劳斯认为宗教是普遍理念的产物,费尔巴哈认为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唯有马克思认识到宗教产生的根源在现实的国家和社会,“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30]尽管如此,此时马克思依然诉诸彻底的理论变成物质力量来实现人的解放,认为彻底的理论体现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31],而正是无产阶级将这一理论从精神武器变为物质力量,进而实现人类解放,这实际上依然未能摆脱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影响,因此不能真正推进对现实问题的解决。

《德法年鉴》刊载的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

《巴黎手稿》标志着马克思哲学探索进入“异化劳动批判阶段”,马克思开始深入解读市民社会本身,批评古典经济学家无法揭示劳动和价值之间的真实关系,反而把财富增长作为历史进步的标尺,进而出现了古典经济学理论本身以及其理论和现实之间的矛盾。尽管马克思遭遇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经济矛盾,但此时的马克思无法从理论上科学阐明这一矛盾产生的深层根源。因为此时马克思缺乏有效的理论武器,不得不依赖费尔巴哈的类思维,基于人与动物的区分界定人的类本质,依此解读并批判资本主义经济现实。马克思认为“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32],这体现在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33],由此人与动物才区分开来,这表明由于“人是类存在物”进而“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34]因此人的本质就体现为自由自觉的劳动,由此马克思基于预设的人的本质,从人性角度批判了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而马克思以人本学所展开的对私有制的批判,显然无法真正解决近代市民社会的矛盾。因此,摆脱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影响,确立考察历史的科学方法论,成为马克思哲学探索的必然要求,这一探索首先体现在《神圣家族》中。《神圣家族》指出鲍威尔尽管以自我意识取代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但依然陷入了远离现实的抽象的哲学思辨,无法呈现人类历史的实质。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历史的发源地“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35],应当基于物质生产来解读人类历史,要“用真正实物的方式改变实物的现实”[36]。但此时马克思对物质生产运行机制尚没有进行系统的探讨,因而把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批判的出发点界定为“经济关系与理论逻辑(人性)的价值矛盾”[37],对黑格尔历史观的批判“在总体逻辑架构上他还处在人本主义异化史观的统摄之下”[38]。显然,马克思恩格斯仍然需要推进对历史发展实质的解读,以科学的唯物主义来为把握历史规律提供方法论支撑。

1845年1月25日,由于马克思自1844年夏天起参与编辑工作的《前进报》对普鲁士反动制度展开了尖锐的批评等原因,[39]在普鲁士政府的强烈要求下,马克思被巴黎当局内务大臣基佐下令驱逐出境,遂于1845年2月初移居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同年4月,恩格斯也迁居到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所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神圣家族》中初步阐述的唯物史观进行进一步深入的研究,[40]通过全面揭示人类物质生产运行机制来破解历史—自由之谜,这一研究成果就是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该著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面揭示了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代表的德国观念论哲学的理论实质与局限,指出只有透过生产才能把握世界和历史的本质,只有诉诸生产方式的变迁才能破解自由之谜,进而才能实现对“历史—自由”之谜的科学解答,从此人类历史从根本上不再被认为是由观念和思想主宰的过程。可以说,确立基于全面生产解读人类历史进而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方法,是全面超越观念论哲学和自身之前的哲学信仰的必然要求,是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探索演进逻辑的必然结果,这实际上构成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深刻理论动因。只有基于这一视角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背景,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对西方哲学所实现的哲学变革。

李成旺:《〈德意志意识形态〉研读》


三、回应青年黑格尔派之间的思想论战与

《德意志意识形态》撰写的直接动机


如前所述,巴加图利亚、广松涉、英格·陶伯特等学者都认为,尽管马克思恩格斯之前就有关于该著的写作计划,但接触《维干德季刊》1845年第3卷并直接回应该卷所发生的青年黑格尔派成员之间的思想纷争,成为促使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直接契机。[41]广松涉为此还指出:“现存《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手稿当中,被考证为最旧层的部分与对刊登在《维干德季刊》第3号上的鲍威尔论文的反批判是密不可分的。……这一事实问题对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内容来说非常重要。”[42]

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杂志,《维干德季刊》由出版商奥托·维干德于1844年至1845年在德国莱比锡出版,布·鲍威尔、麦·施蒂纳和路·费尔巴哈等青年黑格尔派成员均参加了该杂志的撰稿工作。实际上,除基于回应在《维干德季刊》第3卷中青年黑格尔派成员之间的思想论战,特别是该卷中布·鲍威尔、施蒂纳等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进行曲解的视角,来把握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直接契机之外,我们还必须着眼于1842年至1845年青年黑格尔运动最活跃的这三年中青年黑格尔派成员之间的思想论战,来丰富对于上述问题的思考。

众所周知,青年黑格尔派总体上认为,神学以及作为其理性论证的黑格尔哲学,导致人们深受这些“幻象、观念、教条和臆想的存在物的枷锁”[43]的统治,因而使自身“日渐委靡消沉”[44],实际上构成德国落后以及德国人不自由的根源。因此,摆脱神学和黑格尔哲学这些落后的思想、观念和意识进而实现人的自由,成为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追求,并为此展开了一系列思想论战。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2009年版,第509页

1843年2月费尔巴哈发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指出“自然是人的根据”[45],应当根据人的“需要、感觉、心思”[46]而不是精神去界定人的本质;是年7月又发表《未来哲学原理》,指出“新哲学建立在爱的真理上,感觉的真理上”[47],试图从哲学前提上批判并超越黑格尔哲学的绝对理念或神学的上帝,由此建立了人本学。1843年,布·鲍威尔则发表《犹太人问题》《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指出在基督教世界犹太人无法获得平等政治权利的问题是“宗教对国家的关系问题”[48],只有消灭宗教、促进人类精神向高级阶段发展才能最终解决这一问题,实则试图诉诸自我意识的发展来实现人的自由。

1844年10月,麦·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出版。该书指出“神的事业是纯粹利己主义的事业”[49],只有以唯一者哲学取代神学和黑格尔哲学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并着重批评费尔巴哈“如果他把神的东西人化了,他就找到了真理。不,如果说神折磨了我们,那么‘人’就能更加残酷地压榨我们”[50],明确指出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导致人的更加不自由。

1845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为批判鲍威尔兄弟及其追随者而合著的《神圣家族》出版。该著批评鲍威尔“犹太人问题是宗教问题”[51]的观点,指出“现实的世俗的犹太精神,因而宗教的犹太精神,是由现今的市民生活所不断地产生出来的,并且在货币制度中获得了高度的发展”[52],更不赞成鲍威尔等人基于唯心主义思辨哲学“把历史同自然科学和工业分开”[53],把历史解读为自我意识发展的过程,由此认为只有少数杰出人物才能体现“精神”的、“纯粹的批判”[54],才是“历史的唯一创造因素”[55]也即历史的创造者。为此,恩格斯明确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56]。但是对于《神圣家族》“当时的德国报刊及哲学界的反应与评价并不一定就是肯定的”[57],比如有书评“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归作费尔巴哈的追随者”[58],认为其哲学强调感性而“想成为动物,至今还远离哲学所关心的问题”[59];在《维干德季刊》第2号(1845年6月)上,曾任《莱比锡总汇报》编辑的古·尤利乌斯为鲍威尔辩护,批判《神圣家族》的作者马克思是费尔巴哈创立的观点的深造者,把费尔巴哈看问题的方法信奉为神圣信条,实际上是要把“物质的人道主义及其预言者费尔巴哈供上圣坛”[60],根本上“并没有消除个体和类本质的二元论”[61];还有人把马克思的立场看作“布鲁诺·鲍威尔的彻底的完成者”[62];布鲁诺·鲍威尔在《维干德季刊》第3号(1845年10月)上撰文《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指责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论及的“现实的人道主义”,“是费尔巴哈独断论的继续和发展,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合乎逻辑的结果。……赫斯完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没能完成的工作”,并“责备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和赫斯用类压制个体”。[63]

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

1845年5月,赫斯批判施蒂纳、费尔巴哈和鲍威尔的著作《最后的哲学家们》出版,书中主要批判施蒂纳“把社会变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利己主义”[64],认为“所谓的‘利己主义者的联合’至多是纸上谈兵”[65];批判费尔巴哈“预见社会的人、‘类的人’、‘人的本质’,并且这种本质,确实将其设想为存在于认识的各个人当中”[66]是一种哲学妄想,无法处理好市民社会和现代国家之间的对立,指出费尔巴哈“没有认识到人的本质在金融权势、货币所有权和市民国家中的外化,因此,他的哲学没有在实践中贯彻到底,即没有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67];批判布·鲍威尔是“自我满足的利己主义者,自己的自我意识中的清净、全能的孤高者(隐遁者)”[68],认为布·鲍威尔与施蒂纳和费尔巴哈三人对基督教的批判和超越都没有成功,表现在“虽然他们确实废弃了看不见的教会,但是替代天界的是‘绝对精神’(absoluter Geist)、‘自我意识’(Selbstbewußtsein)或‘类的存在’(Gattungswesen)。从理论上扬弃个别的人和作为类的人(Menschengattung)区别的尝试,由于如下的原因而全部失败。即,只要实践上没有扬弃人的个别化、个别的人,即使他认识了世界和人类、自然和历史,现实上也只是个别化的人,仍然是作为个别化的人而存在”[69],赫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超越观念论哲学的社会主义学说,试图化解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对立。

《维干德季刊》第2号则刊登了费尔巴哈对施蒂纳进行反批判的《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指出类并不是抽象物,而正是相对于单个人来说的“我身外存在着的人类的各单个人。……个人是有局限的,类是无局限的”[70],依此试图证明其哲学不存在类对个性的束缚,并特别强调自己是共产主义者,“人的本质只存在于共同体中,所以他是共同的人即共产主义者”[71]。但费尔巴哈的“辩护却极其缺乏历史性、软弱无力”[72]。正是在这样激烈论争的状态下,[73]《维干德季刊》第3卷同时刊登了鲍威尔和施蒂纳反驳费尔巴哈、赫斯、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章。[74]鲍威尔批判费尔巴哈和施蒂纳,认为“费尔巴哈用来把理性、爱和意志所构成的上帝的三位一体变成某种‘在个人之中并统治着个人’的东西的那种异端邪说是极其丑恶的”[75],指出“费尔巴哈乐于使用的‘类’或‘人的本质’是绝对的概念,犹如不可触及的神圣的超越者,为人所无法到达或无法把握”[76],“将马克思恩格斯作为费尔巴哈的亚流来批判”[77],同时认为施蒂纳和费尔巴哈“都是独断主义者”[78],并批判马克思恩格斯是“真正的人道主义”[79]者,指责《神圣家族》“断绝了批判进一步发展的一切可能性”[80]。鲍威尔还批判赫斯“抄袭黑格尔”[81]。施蒂纳也对刊登在《维干德季刊》第2卷上的费尔巴哈的论文以及赫斯的《最后的哲学家们》进行了反批判,撰写《施蒂纳的评论者》发表于《维干德季刊》第3卷,认为“当代德国社会主义理论的先驱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是赫斯”[82]

《维干德季刊》第3卷还刊载一篇介绍鲍威尔自1836年到1845年思想发展的文章,称鲍威尔是这些年中最重要的人物,“完成了必须解决的那些任务中的最困难、最重要的部分”[83]。总体来讲,《维干德季刊》第3卷认为黑格尔以后的哲学分类为三派,“其一,鲍威尔和施蒂纳分别以‘自我意识’‘唯一者’彰显了个性,真正克服了黑格尔哲学;其二,费尔巴哈的‘类’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同样否定并压制了个体;其三,马克思、恩格斯和赫斯被描述为费尔巴哈哲学的彻底的继承者,仍然受黑格尔哲学的迷惑”[84],德国政论界甚至认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人道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的世界观基础”[85]

林进平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

(《〈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

显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当时德国报刊特别是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家对他们的理论评价“无一不是对他们二人的误解”[86],是对自己的新唯物主义的严重歪曲,必须加以系统驳斥。对于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已经超越费尔巴哈人本学的马克思来说,需要再次表明自己的哲学立场。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场斗争不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而是争论到底“‘实体’、‘自我意识’、‘批判’、‘唯一者’和‘真正的人’”[87]何者是精神的最高主宰,进而决定着精神能够实现自由,这实际上无法从根本上超越神学和黑格尔哲学,也无法真正找到解读“历史—自由”之谜的科学路径,因此需要对此加以全面批判考察,进而确立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基于此,广松涉认为“在阅读了《维干德季刊》第3号之后,当时已经成为亲密伙伴,在‘流亡地’布鲁塞尔彼此住得很近的马克思、恩格斯、赫斯三人决定进行反批判”[88],这才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的直接原因。上述分析意味着我们还必须基于更为广阔的思想背景,才能把握马克思和恩格斯何以决定全面阐述自己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家们的区别,同时对自己以前的信仰实现彻底清算。


四、消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危害与

《德意志意识形态》撰写的现实动因


如前所述,已有学者指出消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现实危害,构成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现实原因,但我们需要进一步在彰显“真正的社会主义”内在逻辑和基本特征的前提下丰富基于该视角的研究。

在恩格斯看来,“真正的社会主义”是在“没有英法两国人所有的那种发达的阶级关系”[89]的德国社会中,德国一些著作家把英国和法国的某些共产主义思想“和自己的德国哲学前提混为一团”[90]所形成的思想流派。它看不到英国和法国的共产主义文献是英法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现实斗争的产物,而是认为英国和法国的共产主义文献“是从‘纯粹的思想’中产生的”[91],是纯粹的理论著作。因此,“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把共产主义与现实运动割裂开来,把共产主义理解为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为代表的德国观念论哲学为基础的“宣扬对于人们的普遍的爱”[92]的运动,实际上是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解读为“关于真正的社会、关于实现人的本质的无谓思辨”[93],解读为不代表无产者的利益的、不属于任何阶级的“代表人的本质的利益,即一般人的利益”[94]的学说。恩格斯认为,这些“真正社会主义者”实际上不去考察现实的经济关系,通过无产阶级的现实斗争改变德国的不自由现状,而是“求助于小资产者及其博爱的幻想以及这些小资产者的意识形态家,即哲学家和哲学学徒”[95]进而诉诸“宣扬普遍的人类之爱”来实现人的自由。具体而言,以泽米希、马塔伊、格律恩和库尔曼为代表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凭借着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为远离历史根据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套上观念的外衣,不仅歪曲了社会主义,而且用人间之爱来代替阶级斗争,向基层劳动者说教,从而对共产主义运动,尤其是基层单位的工人运动产生了大范围的消极影响”[96],这种思潮显然对科学共产主义运动构成了严重威胁。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2009年版,第590页

特别是,“自1845年夏天以来,‘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就通过出版物,在德国国内广泛地扩张其影响力”[97],这一社会现实要求马克思恩格斯从根本上明确历史唯物主义与“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界限,彻底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为工人运动提供科学的思想武器,进而消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消极影响。“而1843年以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从历史和经济的角度,对市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广范围的研究,对市民社会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程度的眼光”[98],所以马克思推迟了与出版商签订好合同的《政治和国民经济学批判》一书,恩格斯推迟了《英国社会史》的写作,共同埋头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99]可见,展开对“真正社会主义”的理论批判进而消除其现实危害,构成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现实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当时德国书报检查制度的限制,出版商同情该著中的批判对象即青年黑格尔派以及“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同时由于出版激进著作可能为出版商带来财政风险等原因,《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作者生前没有全文发表,该著全文于1932年首次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一部分第5卷。

综上所述,作为该著书名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黑格尔学派解体过程中所产生的、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主要代表的德国观念论哲学的统称,是德国观念论哲学在19世纪30年代中期至40年代中期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主要特征根本上体现在“颠倒意识与存在、思想与现实的关系,以纯思想批判代替反对现存制度的实际斗争”[100],因而构成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对象。而基于上述多重维度重新考察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缘由,对于我们进一步把握马克思哲学变革以及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精神,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5页。

[2]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5页。《维干德季刊》第3卷也被称为《维干德季刊》第3号;该刊第2卷也被称为第2号,下同。

[3] [苏]巴加图里亚:《〈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152页。

[4] [日]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文献学上的诸问题》,见[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张一兵审订,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45页。

[5] 单志澄:《〈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发表和出版的经过》,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55页。

[6]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51页。

[7] [苏]巴加图里亚:《〈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146页。

[8] 参见[日]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文献学上的诸问题》,见[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张一兵审订,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45页。

[9]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8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3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04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11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0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3页。

[15] [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荣震华、李金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03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页。

[18]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青年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84页。

[19]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青年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2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5—76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5页。

[22]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青年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87页。

[23]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53页。

[24]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青年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2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1页。

[27]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青年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25页。

[28]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青年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25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9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9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14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2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3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3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91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245页。

[37]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0页。

[38]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7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724页,注释“103”。

[40] 李成旺编著:《〈德意志意识形态〉研读》,研究出版社,2021年,第4页。

[41] 参见[日]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文献学上的诸问题》,见[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张一兵审订,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45页。

[42] 参见[日]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文献学上的诸问题》,见[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张一兵审订,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45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9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9页。

[45] [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李金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16页。

[46] [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李金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17页。

[47] [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李金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68页。

[48]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65页。

[49] [德]麦克斯·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4页。

[50] [德]麦克斯·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191页。

[51] 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39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40页。

[5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91页。

[5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681页,“注释”。

[5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5页。

[5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18—119页。

[57]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0页。

[58]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1页。

[59]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1页。

[60]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34页。

[61]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34页。

[62]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5页。

[63]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36—37页。

[64] [英]戴维·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夏威仪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69页。

[65] [德]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邓习仪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99页。

[66] [德]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邓习仪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87页。

[67]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17页。

[68] [德]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邓习仪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88页。

[69] [德]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邓习仪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83—184页。

[70] 转引自[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22—23页。

[71]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23页。

[72] 转引自[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9页。

[73] 参见[日]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文献学上的诸问题》,见[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张一兵审订,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45页。

[7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88页,“译者注”。

[75] 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96—97页。

[76] 转引自[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5页。

[77] 转引自[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6页。

[78] 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103页。

[79] 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103页。

[80]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107页。

[81] 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113页。

[82]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4页。

[83]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37页。

[84]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37—38页。

[85] [德]英格·陶伯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产生史》,转引自杨金海总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1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林进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48页。

[86]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3页。

[8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88页。

[88] 参见[日]广松涉:《〈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文献学上的诸问题》,见[日]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张一兵审订,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45页。

[8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44页。

[9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35页。

[9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35页。

[9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37页。

[9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页。

[9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页。

[9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0页。

[96]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4—105页。

[97]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4页。

[98]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5页。

[99] [韩]郑文吉:《〈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赵莉、尹海燕、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9页。

[100] 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2页,“编者注”。







作者简介:李成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文章来源:文章原载于《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3年第6期,经作者授权在本公众号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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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李东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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