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邮政12月22日一口气解雇了集团CEO、CFO和国际业务CEO,并在12月29日通过新交所发布解释的文告之后,风波还没有平息。
被开除的三位高管都表示强烈不服。其中CEO冯行伟和CFO叶彦杉已经多次发表联合声明。在12月31日回应新邮政12月29号文告的声明中,两位表示他们是在第二轮调查后才了解完整情况,并且同意和遵照了董事会的指示。
两人也表示大部分出问题的包裹“目的地与冲突地区有关,比如以色列“,所以必须评估财务损失后才能和客户沟通。而且他们也按照董事会的指示和客户达成了协议并且支付了和解金。
两个人在声明中的用词应该是律师帮忙制定的 - 在判例法法律体系里一点都不客气。用了“Vigorously contest” (强烈反驳 / 坚决抗争) “aggrieved” (感到委屈的 / 受委屈的 / 受害的)和“neither due nor fair”(既不合理也缺乏公平性)这样的词。
不过,新邮政本身也没客气。他们在公告中的用词包括了“immediate effect”(立即生效), “grossly negligent”(严重失职)和“serious misrepresentations”(严重虚假陈述)等。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也在上周发表了一份措辞比较尖锐的公开声明,呼吁就此事件展开独立调查。由SIAS总裁大卫·杰拉德(David Gerald)署名的声明表示目前双方的说辞非但没有让投资者放心,反而引起了更多的疑问。以下声明原文:
2025年1月2日
新加坡邮政公司(SingPost)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突然解职,以及他们对相关指控的强烈否认,引发了股东、投资者和市场的严重质疑。
三人被要求立即离职,这表明问题极其严重,需进行详细说明。然而,公司和三位高管迄今为止的披露和回应,反而引发了更多的问题,而不是提供答案。
股东和市场理应获得更清晰的信息,以便就投资做出明智的决定。
鉴于事件的严重性以及围绕该事件的大量疑问,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强烈建议对此事进行独立的专业调查。
如果调查由独立于公司及其董事会的第三方进行,应回答以下问题:
1)鉴于指控的明显严重性,董事会是否是适合主导调查的机构?
2)集团内部审计部门(GIA)是否具备客观开展调查的必要技能和专业知识?GIA有多少员工?
3)在新邮政2024年12月29日的公告《对利益相关方评论/质询的回应》中,指出: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尽管冯先生、叶先生和俞先生已收到GIA的报告及其对举报人指控的证据和关切,但他们仍然就举报人指控向审计委员会作出了严重的虚假陈述。”
公告进一步表示:
“这些虚假陈述在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3日期间的三次场合中作出,与GIA报告中的发现相矛盾,且没有任何独立证据或依据支持。”
因此,这表明三位当事人早在2024年3月11日就知道了GIA的调查结果,但仍然三次作出虚假陈述。
然而,冯先生和叶先生在2024年12月31日的声明中表示,他们在2024年3月11日至4月3日期间仅接受了两次访谈,分别是3月11日和4月3日。
此外,他们表示,在接受采访时,他们并不知悉GIA的调查结果,因此只能根据当时提供的事实作出回应,这些事实可能来自相关部门。
他们进一步表示,直到2024年4月27日外部法务团队的调查结果公布后,他们才完全知情。
因此,冯先生和叶先生到底接受了两次还是三次采访?他们是什么时候知晓GIA的调查结果,是2024年3月11日还是4月27日?
俞先生的情况又如何?他是接受了两次还是三次采访?
在此,我们看到双方立场的根本分歧。请注意,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方法是进行独立调查。
4)假设三位高管早在2024年3月11日就知晓GIA的调查结果,因此从一开始就知道举报的指控属实,那么需要问的是:是什么促使他们在两次或三次场合中表示相反的意见?
注意,这一问题的答案直指问题的核心,因为三人提供的与GIA和外部调查员发现结果相矛盾的信息,是他们被解职的主要原因。
从股东和市场的角度来看,冯先生、叶先生和俞先生显然是经验丰富、聪明能干的公司高管。他们联合作出虚假陈述,是否表明他们在协调行动?如果是,动机是什么?
5)协助GIA调查的外部高级法律顾问和法务服务提供方是谁?
6)董事会在解雇三位高管时,是否考虑了继任问题?因为如此突然的解雇显然会在澳大利亚资产出售和战略重组的关键时期留下巨大的领导真空。
7)澳大利亚资产的买方表示交易仍在进行。股东如何确信:a)交易确实仍在进行中;b)战略重组仍然可行且能够成功,尽管失去了三位关键管理人员?
8)董事会是否考虑过其他纪律措施,如停职、减薪或降职,而不是直接解雇?
9)新加坡邮政与被解雇高管之间可能的诉讼可能导致高额法律费用,进一步侵蚀股东价值。诉讼程序还可能损害新加坡邮政的声誉,从而削弱投资者信心和股东投资的价值。董事会对此是否做好准备?
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答,但这些问题已经足以说明公司和股东面临的问题之严重性。
为了解决所有问题、揭示真相并确保正义得以实现且被看到,公正的专业调查是必不可少的。
散户投资者占新加坡邮政股东基础的重要部分,他们需要确保公司治理过程公平透明。只有通过完全独立的调查,才能全面恢复对新加坡邮政治理的透明度、问责制和信任。
大卫·杰拉德 (David Gerald)
创始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
杰拉德是出生在斯里兰卡的印度(泰米尔)裔,从1970年代就开始在新加坡执业律师,应该不是省油的灯。而新加坡的散户投资者对新交所缺乏流动性也已经是尝试了各种呼吁和奔走 - 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效果。不过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对SIAS的提议,冯行伟和叶彦杉表示欢迎包括来自政府和监管机构的任何第三方独立调查。新邮政也表示对独立调查持开放态度。
同时,新邮政董事会任命梁舒云为首席运营官(COO),负责新加坡和国际业务以及房地产业务,直接汇报给董事长伊盛盟(Simon Israel)。而之前提到过,伊盛盟作为新加坡体制内的元老,也不省油。
44岁的梁舒云曾在2019年-2024年之间在新邮政服务。加入时担任客户体验部门的副总裁,并在2021年升职负责新加坡业务。2024年5月时她离开公司,加入机场地勤服务公司dnata,担任新加坡总经理,负责樟宜机场的地勤管理和货物运作。
这场斗争应该到此还没有结束,后面的故事也一定不简单。在这样的环境下,业务上的问题可能不止这些。
可能是巧合,上周新加坡的本地媒体也刊登了一个公司CEO投诉新邮政的信。投诉的正是派送记录不实的问题 - 而且从语气上来看应该是已经很无奈了。
新加坡本地媒体经常收到用户对新邮政服务的投诉信 - 墨腾周围也有很多朋友作为消费者遇到过包裹没有尝试投递便显示投递失败记录的亲身经历。不过这一篇应该是比较少见的公开投诉2B服务的了。
原文如下:
我是一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近年来,我的公司在使用UPS快递公司及合作伙伴新加坡邮政的快递服务时反复遇到问题,对我们的运营造成显著影响。作为一家追求高效运营的企业,我们希望引起相关方对这些问题的重视。
首先是派送失败记录不实的问题。去年12月14日,一批重要货物原定送达我的公司,最终未能如期到达,追踪系统显示派送失败,然而当天其实并没有任何派送尝试。我们的团队,包括我本人,当时都在公司工作,完全没有收到任何派送通知或尝试。
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于去年12月28日,另一批货物同样被错误标记为派送失败。事实上,当天我们公司正在进行年终盘点活动,所有人员均在场,所以UPS及新邮政的相关说法完全无法成立。
令人遗憾的是,在联系UPS呼叫中心时,只有在我们明确表示将问题向上级反映后,相关方才开始认真处理。
早在去年12月7日,我们就遇到类似问题,当时以为是孤立事件。然而,随着这些问题的反复出现,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新邮政与UPS之间的服务机制。
虽然新邮政最近进行一些管理层调整,显示一定的改进意图,但这些举措显然未能解决核心问题。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反复提供误导性派送状态,和未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表现,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这不仅损害客户利益,也削弱新加坡作为物流枢纽所追求的高质量服务形象。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呼吁相关方展开全面调查,厘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质量。
对了,补充一下,根据公司的财报,新邮政的CEO上一个财年的总体报酬在170万新币(也就是说915万人民币)左右。这在新加坡体制内的上市公司里面算是比较高的了。也和在以高薪养廉著称的新加坡政治体系里除了总理和副总理之外的最资深的部长年报酬(176万新币)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