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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近日,长沙多家蛋糕店负责人发现,一名张姓男子在各自的店内现场或通过外卖购买了鲜花蛋糕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蛋糕的食品安全问题,理由均是“蛋糕上点缀了不能吃的东西,违反食品安全法”。
截至12月4日,蛋糕店商家们发现至少有20家店遭遇了同样的情况,且有的商家为了不惹麻烦已经妥协转账给张某。
解析建议
2、其实很多地方监管部门都曾经发出过“禁止在裱花蛋糕制作中使用非食品装饰物的提示”,比如天津、沈阳、新疆等地。
(来源: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
3-1、尽量使用有食用依据的花草,如重瓣红玫瑰、桂花等等。可以参考狗哥之前的文章【资料】可食用花卉汇总,【双十一福利】(截止2024年11月11日)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终止审查等汇总。(点击前面文字,即可打开链接)
3-2、坚决不使用有毒有害或者禁用的花草,如长春花、洋金花等等。
回到开篇的案例,说商家冤吧,他确实有违法违规的地方;说商家不冤吧,举报人动辄好几千的索赔,对于商家确实也难以承受。
所以,还是要多学法知法,自己身子板硬了,那就不管是对方是正常消费者,还是“职业索赔者”就都不足为惧了。普法道路,也是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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