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答疑】灵芝、茯苓等食用菌能否用于代用茶?

文摘   2024-12-17 07:30   北京  



先插一句题外话,建议大家将狗哥公众号设为星标,这样大家就可以第一时间看到狗哥写的文章,避免“石沉大海”。

昨天狗哥和大家聊了聊当归应用的问题【留言答复】当归可以用于代用茶/固体饮料吗?如何理解“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正好聊到了代用茶。

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灵芝、茯苓这些食用菌能否用在代用茶”里面。这个问题以前也有网友问过狗哥,正好今天我们就再来聊聊这个话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先上结论

狗哥的个人观点:

  • 食用菌可以用于代用茶。

  • 《代用茶》(GH/T 1091-2014)从范围上看貌似不包括食用菌,但是目前代用茶的食安国标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将食用菌加入进来,大势所趋。

  • 生物学分类历史遗留问题,真菌曾经归为植物界,后来又踢出去了。风险规避角度考虑,可以制定企标,不要使用GH/T 1091作为产品执行标准。

娓娓道来

昨天的文章讲到了,代用茶的定义: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官网)

持反对意见的认为:食用菌(大型真菌)是单独的分类,不属于植物。曾经也有人咨询过属地监管。大致的回复也是认为“食用菌类,与标准中定义的植物芽叶、花及花蕾、果实、根茎等原料范畴完全不同”。

但是,狗哥想多说几句。



嘚吧嘚分界线



——真菌是生物中的一大类,历史上曾因类似植物的特性一度被归入植物界。只不过后来科学家们发现了真菌和植物的不同,才把真菌从植物界划走

——在《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 15091-1994)中,其实是将“食用菌归为植物性食品”的。

——《代用茶》目前虽然没有食安国标,但是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将食用菌包括在内,就是考虑到了生物学分类的变化(食用菌类产品以前就有出现,但一直认为属于植物界。后经研究发现,目前最新的生物学分类已经把植物界和真菌界并列)。

(《代用茶》食安国标征求意见稿)

所以,综上所述,狗哥认为“食用菌是可以用于代用茶”的。当然,鉴于刚才讲到的争议性问题,为了规避合规风险,可以制定企标。

(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官网)





大概就嘚吧这些,狗哥一家之言,欢迎留言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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