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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多小伙伴,尤其是餐饮、酒店的小伙伴,经常问狗哥一些关于进口食品如何索证索票以及进货查验的问题。索性,狗哥根据自己过往的经验,将这些问题汇总一下,一并来聊聊。不足之处,欢迎大家补充。- 直接合作的经销商营业执照即可,进口商/代理商的证照并不强制索要。除非是大宗采买,否则基本上我们购买的进口物料都是中转了好几手的。所以进口商/代理商的证照也很难索取到。
- 食品经营许可证基本已经慢慢不需要了。目前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已经改成备案制,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2、报关单载明的信息,与检验检疫证明中的信息是相匹配的,(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索证索票可以不要报关单。3、当然,报关单是验证货物是否为合法进口(走私)的辨别手段之一。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尽可能索要。
所有的进口物料,都需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吗?
3、没有纳入法检的(比如某些进口食品添加剂),一般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但从索证索票的角度,建议自行送检或者索要原厂COA。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也是产品合格证明,有了这个,一般不再需要索要外检报告。
进口食品内包装有中文标签,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是否可以?
类似GB 7718中的要求,外包装是否易于开启/识别。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没有盖章,就一定是假的吗?
2、电子版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海关盖章,只显示相关信息。3、实在不放心可咨询12360查询。
只要这个批次的产品还在/还在有效期,这个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就是有效的。
进口冷冻肉类,国内二次分割以后,还需要带动检票、贴检疫标吗?
2、但需要保留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原始标签,同时载明分装信息。3、其实国内很多厂家都是这样操作的:分割以后,加点盐调理,按10379走调理肉制品,这样就通过“加工”的形式变成了另外一个产品。这里就不再过多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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