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答复】艾草粉是否可以作为食品(糕点或饼干)原料使用

文摘   2024-12-10 07:4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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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请问艾草粉是否可以作为食品原料(比如使用在糕点、饼干)使用?2、如果可以当食品原料使用的话可以执行什么标准?劳烦帮忙解惑,感谢!

答复单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4-11-14

2024年11月4日收到您提交的咨询,现答复如下:经查,《中国药典》收载了艾叶(菊科植物艾Artemisia argyi Lévl.et Vant.的干燥叶),目前尚未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国药典》收载的艾叶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关于艾草,因其品种多样,请结合具体品种的学名和拉丁名进行相应判断。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对普通食品的界定与管理有较详细的说明。上述文件已主动公开,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nhc.gov.cn。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建议可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咨询。产品的执行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具体见《标准化法》《企 业 标 准 化 促 进 办 法》的相关规定。此复。2024年11月13日。


狗哥嘚吧嘚

1、艾草是江南地区清明时节制作传统小吃常用到的一个特征性原料。在一些地方文献中也常有记载。

2、上海的食安地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青团》(DB31/ 2001-2012)及一些团标中,对于青团所用原料的描述,均提到了“艾草汁(粉)”。所以,在传统上的江南地区(江浙沪皖等地),使用艾草制作青团,并没有什么争议。

DB31/ 2001-2012

3、那么在其他区域,尤其是一些没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的省市,就未必能用了。除了上面广东卫健委的答复,此前福建卫健委也做出过类似答复。狗哥之前的文章【最新】A省能用的食品原料,在B省可以用吗?(点击左侧文字,即可打开链接)也可以看看。

(来源于福建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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