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篇原创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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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5日,消费者吴某身处深山之中,信号不佳,彼时通过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发来的电子协议,与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该公司签订了CPA考证培训协议。当天由于身处环境限制,吴某只能通过手机浏览这份有着十几页密密麻麻小字的格式条款协议。而当时客服人员并未对诸如不能退费以及违约金之类的霸王条款予以提示和说明,反而是不断催促吴某快点签字缴费。吴某心想这好歹是一家大公司,应该不会存在欺诈行为,便签署了协议。
然而,2023年12月28日,吴某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立刻联系客服并告知这一情况,希望能获得退费。当时她仅仅开始听了三科中其中一科的往年录播课的一部分内容,但高顿拒绝退费,只是建议吴某冻结课程一年。那时因为刚怀孕,吴某身体不适,实在没精力去处理此事,所以就没有去签署冻结协议。由于高顿坚决不给退费,吴某也只能在身体状况稍好的时候偶尔点开录播课听一听。
2024年3月9日,高顿又向吴某推荐买书,甚至还推荐收费的试听课以及高额费用的VIP尊享班和所谓的备考神器。吴某看到高顿的这些操作,深感自己被骗了!她怀疑高顿是先以低价吸引她成为学员,而后再向她推销需要高额学费的课程,如果不更换成高额学费的课程,那她起初的低价课程的含金量是极低的,根本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所以在3月15日,吴某再一次向学管提出要退费的请求,高顿再一次予以拒绝。
2024年6月1日,吴某拨打了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寻求帮助,之后高顿给她回电话表示要扣除两科学费以及20%的违约金后,只能给吴某退费900元。吴某觉得这极其不合理!因为她为3科课程缴纳的总费用是6800元,每科都有两大模块,而她仅仅分别开通了两科中第一模块的41%和15%,其他模块都没开通使用,仅仅只是单纯地听了一些录播课,根本没有给高顿公司造成任何实际损失。
吴某认为:其一,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协议是格式条款,排除了她的主要权利,加大了她的主要责任,属于霸王条款,而且该公司更没有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不应该扣除20%的违约金;其二,她只是单纯听了些录播课,没有给高顿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不应该扣除两科的全部费用,希望在这特殊情况下能给予人文关怀,按照课程使用比例进行扣款。吴某希望:按照课程使用比例给予扣款后退款(6800-6800/3/2*45%-6800/3/2*15%=6165 元)。
2024年3月17日,消费者朱某于广州天河百脑汇电脑城负一楼的戴尔专卖店(广州幸福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置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并且开具了发票。购买之后,一直闲置未使用。5月初,当朱某开始使用这台电脑时,却发现它出现了卡顿、发热以及黑屏等一系列问题。当天,朱某便找到销售商,而销售商给出的答复是,他们仅仅负责销售,关于售后问题则需要找戴尔。
于是,朱某将电脑拿去戴尔售后,售后人员表示是主板坏了(这可是新电脑啊),需要更换主板。但更换主板之后,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戴尔售后客服又说是系统不行(依然是新电脑),需要恢复系统。在完成恢复系统的操作后,问题还没有解决。他们又提出要重装系统,并且还让朱某签署这次不算维修次数的协议,朱某认为这明显是在逃避三包法。朱某拒绝签字,随后戴尔售后就不再处理此事,还声称如果要退货就去找销售商。而销售商则坚称他们只管卖,有问题就去找戴尔售后。朱某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2024年6月12日中午11点左右,消费者高某通过饿了么手机app下单点了一份价值27元的外卖。这份订单商家特别赠送了“慢必赔”的准时送达服务,即超时30分钟以上就会赔偿15元的红包。
然而,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这份外卖餐食超时了整整一个小时却仍然未能送达。高某查看订单,竟然显示送餐骑手中途取消了送餐。高某随后与饿了么客服进行沟通,可他们也没办法联系上送餐骑手,并且饭店也表示无法再提供一份同样的餐食。
饿了么客服给高某的建议是让他要么继续等待要么取消订单,而且还无法保证“慢必赔”能够按照约定如期履约,或者让高某接受20元的红包作为补偿。高某对这样的处理方式感到非常不满,饿了么后续又有客服联系高某让他取消订单,高某拒绝后没多久,在没有与高某进行任何沟通的前提下,商家竟然私自取消了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