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动态‖加拿大就谷歌在线广告业务提起反垄断诉讼

文摘   社会   2024-12-03 08:02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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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日,加拿大反垄断监管机构竞争事务局发布公告,表示该机构已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这家科技巨头于在线广告业务中涉嫌实施反竞争行为,要求谷歌出售其两项广告技术服务并支付罚款。

竞争事务局表示,采取这一行动是必要的,因为对谷歌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非法将其广告技术工具捆绑在一起,以维持市场支配地位,并且利用其在广告技术工具领域的地位,通过以下方式扭曲拍卖市场:给予其自有工具优先访问广告资源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采取负利润率以打击竞争对手;规定自己的广告发布商客户与其竞争对手的广告技术工具进行交易的条件。

此案目前正由加拿大竞争法庭审理,这是一个准司法机构,负责审理竞争事务专员提出的违反加拿大《竞争法》的案件。

竞争事务局要求法庭指令谷歌出售其广告发布服务器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s和广告交易平台AdX。该机构估计,谷歌在广告发布服务器市场的份额为90%,在广告商网络市场的份额为70%,在需求方平台市场的份额为60%,在广告交易市场的份额为50%

竞争事务局表示,这种支配地位阻碍了竞争,抑制了创新,推高了广告成本,并减少了广告发布者的收入。

然而,谷歌坚称在线广告市场是一个高度竞争的领域。

谷歌利用其在加拿大在线广告市场的支配地位,将市场交易参与者锁定在使用谷歌自己的广告技术工具上,排斥竞争对手,并扭曲竞争过程。竞争事务专员马修·博斯韦尔(Matthew Boswell)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谷歌全球广告业务副总裁丹·泰勒(Dan Taylor)在一份声明中主张,竞争事务局的指控忽视了广告交易双方拥有众多选择的激烈竞争环境。该声明还补充说,谷歌打算对指控进行辩护。

本案聚焦于在线广告即用户访问网站时向其展示的广告。数字广告资源即网站经营者提供的可供出售的广告空间,通常是通过数字平台上的自动化拍卖来进行交易的。这些数字平台被称为广告技术工具,而整个购买过程中所使用的整套工具则被称为广告技术栈。

竞争事务局表示,谷歌对广告技术工具近乎完全的控制,是出于预先设计的计划及其实施的结果,而非其卓越的竞争表现或偶然因素所致。该机构要求竞争法庭强制谷歌出售其两项广告技术工具,并支付相当于该公司全球年收入3%的罚款,以促使其遵守加拿大的竞争法。

就在此案发生前一周,美国司法部和数个州政府要求谷歌出售其全球最受欢迎的网页浏览器Chrome,这是旨在阻止这家科技巨头维持其在线搜索领域垄断地位的一系列救济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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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张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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