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静丨当社会开始选择自杀

学术   2024-11-21 07:04   广东  

提到自杀,你会想到什么呢?是忧郁的人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毫无征兆的走下20楼,他既没有坐电梯也没有走楼梯,就这样轻轻的结束了他短暂而又悲戚的一生。对于社会来说,只是一个细胞的更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个悲剧,对于爱他的人来说,不论是情意、歉意、还是怒意都变成了丢失了的信件,永远也不会有人把信封打开了。

一些人们常常认为的因素,例如精神分裂、偏执、贫穷、酗酒都并非是导致自杀最本质的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在影响着人们放弃自己的生命呢?首先我们要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当一个人与社会的联系变弱了,那么他和生命的联系也会变弱。

在集体意识很强的社会中存在着一种利他主义的自杀。

个人最大程度的融入了社会,把个性消磨到了近乎没有的程度。在这个社会里,存在着一种极为强烈的集体意识,它是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这种低级形态的社会存在着一种机械的团结,而这种意识作为一个整体散布在社会成员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有机体,它可以如同一个完整的人类一样,有自己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方式,哪怕一代又一代的人逝去,它也仍然会存在。不会随着代际的改变而消逝,而是一代又一代的延续传递下去。每一种强烈的意识都是生活的源泉,都是我们整个生命活力的基本要素。因此,凡是削弱这种活力的因素都在贬低和抑制着我们自身,也会给我们带来不安和沮丧,就像生命的重要机能停滞和延缓下来所带给我们的感觉一样。

所以当我们面临着削弱我们意识的危险的时候,我们势必要坚决地予以还击,把它彻底清除掉,以保证我们意识的完整。在丹麦,军人认为老死或者病死是一种耻辱,在印度,人一旦衰老或者得大病,就会自焚身亡,他们认为等待死亡是一种耻辱,对于他们选择自杀的行为实际上并不是出于自身对于自我生命的把控权力而去选择自杀,他们的自杀往往出自一种义务。如果他们不选择自杀,他们的余生会经历比死亡更加恐惧的事情。

一旦对于长生的厌恶成为共同意识的一部分,那么就会出现一种惩罚来维护共同意识,从而维持社会的凝聚力。一旦集体意识受到抵抗,就会松动社会团结,就会产生对统治的危害,所以社会强制的逼迫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磨灭个人的人格,强化集体意识的存在,社会中的个体显得微不足道,甚至体会不到个人的存在,人们为了维护心中神圣的部分而自发的采取行动,这是一种义务性的利他主义自杀。

在集体意识强烈的低级社会中,还有另外一种非义务性的自杀,例如日本的武士道精神以不惜命的觉悟为根本,为实现个人于集体、团体的价值,尽可能的发挥自己的能力,强调“毫不留念的死,毫不顾忌的死,毫不犹豫的死”。武士道精神最典型的行为是以切腹来表现自己的决心、忠诚与悔过。这种自杀是主动的,长期处于一种不尊重生命的文化背景下,自然无法产生对生命的敬意,集体意识胜过了他们的生命存在,但这是一种主动的选择,所以可以称为非强制性利他主义自杀。

与利他主义不同的是,社会中还存在着一种利己主义的自杀。利己主义的自杀则是处于个性过强,自杀者的个人性格十分突出,有着过分的个人主义,往往认为只有自己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失去了意义,渴望脱离整个社会,社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与之相关的是社会的整合度,如果社会的整合度越高,利己主义的自杀也就越少,例如宗教因素。

信仰新教的人们展示出了更高的自杀率。新教起源于马丁路德对于罗马天主教的批判,他认为人们无需购买赎罪券,凭借个人的信仰即可得救。在中世纪,人民无法阅读《圣经》,只有神职人员才可以阅读,而信仰新教的教徒们掌握着他们自己的教义,不接受任何他人强加给他的解释,除英国之外,新教教徒不分等级,只忠于自己的意识。这是一种极为自由和宽松的环境,新教教徒拥有充分思考空间,而他们的教士除了引路人的身份以外没有其他的特殊权威。黑格尔也将新教归属于自由的宗教。相反,天主教厌恶变化,教徒必须完全遵守教义,这是一种不假思索的、完全臣服的状态。

当人们开始思考,开始反思自己从来遵从的东西是否正确,思考既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痛苦。新教国家对于初等教育的重视程度很高,这样的重视,又带来了思考的便利。传统的信仰被动摇了,思考的痛苦就开始显现了。将不同的宗教放在同一的社会中去比较,无论哪个民族,信仰新教的教徒自杀率总是最高的,甚至是天主教的4倍到5倍。哪怕是在新教占比较小的上巴拉丁和上巴伐利亚两地,天主教和新教的自杀比例也有100300100423。但宗教同时也对自杀有着预防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宗教可以产生一种共同的信仰,有了这种信仰宗教内部就会连接越紧密,有一种强烈的互相依靠的感情,在宗教内部形成的小社会中社会整体化程度越高,对自杀的防御功能就会越强。

婚姻也是自杀的另一个影响因素,单身者、已婚者、丧偶者、按照直觉排名,你认为哪个阶段人们的自杀率是最高的呢?实际上,独身者的自杀率是最高的,丧偶第二,已婚第三。但细致来看,已婚女性的自杀率反而高于已婚男性,这主要是因为婚姻带给女性的好处远远少于男性。在一个刚刚确立离婚制度的国家里,未婚女性的自杀率低于已婚女性,由此可以证明刚刚的观点。而离婚的男性自杀率却反而高于离婚的女性,对于婚姻来说,男性忠贞,就会拥有爱的对象,就如同一块可靠而坚实的陆地,但离婚后,享乐的欲望随着婚姻的枷锁释放,如果没有满足就会有一种不稳定感,这种不稳定感,降低了他对于自杀的免疫度。

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姻对男性的约束诚然并不是坏事,但同时,相比较未婚女性,已婚女性的更高自杀率也可以看出婚姻的约束对她们来说确实是枷锁。对于丧偶者来说,如果伴侣去世前他的精神状态就是良好,那么丧偶后这种感情会延续下去,支持着他走过没有伴侣的后半生,如果在婚姻中,是很不美满的状态,那么在丧偶后他也没有足够支撑一个人独自活下去的力量,所以他的自杀倾向就会升高。因此我们说已婚的自杀免疫系数是丧偶的自杀免疫系数的自变量。

已婚者会拥有一个家庭,家庭也会为他们带来对于自杀的免疫力。当一个家庭越大成员越多时,免疫力就会越强。这里不得不再次提到集体的力量,家庭中会形成一种集体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一种可以把家人连接在一起的纽带,纽带代代相传,会把以后的几代人也连接在一起。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越密切,家人之间的交流越紧密、越频繁和活跃时,这种情感就会越发强烈,抵抗自杀的作用也就越强。

那么要如何对自杀有所防范呢?涂尔干给出的答案是行业团体。

其实在分工高度精细化的今天,行业团体是存在与各个不同性质的社会的,几乎每个人都要与行业团体打交道,行业团体通过分工赋予每个人应尽的责任,每个人都被一种责任凝聚了起来,而且行业团体是与社会贴的最紧密的一种团体,每当社会发生变化时它也会变化。行业协会将个人束缚在群体中,如果一个人没有社会的目标,只有个人的目标,那么他会很难坚持活下去。人对于社会来说太过于渺小,对于整个宇宙来说,又更加微不足道,人总归是要离去的,那么再多的努力又算得了什么呢?

人想要活着,天生的官能加上必须的庇护所和食物就可以了,但人类活下去必不可少的是一些社会活动,以及与他人情感所产生的联结,因此社会才是最好的干预自杀倾向的背景。行业协会可以用集体的审判来干预一些不公行为,也可以给优秀的个体予以奖励,同时行会也有着自己的权威,个人必须遵从集体的规则与制度,宗教也有类似的作用,但在如今的社会里,宗教的让人被动顺从的价值观念已经与世俗利益不相符了,且宗教的压制性惩罚的力量在如今也渐渐式微,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符合当今价值观的团体,形成一种团体的意识,从而使得个人脱离精神孤立状态。

本期阅读书单:

涂尔干《社会分工论》

涂尔干《自杀论》

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韦伯《学术与政治》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韦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

贾雷德·戴蒙德《枪炮、病菌与钢铁》


期作者唐文静,华南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研究生

•本期编辑: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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