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一码的追溯码为何被结算了60次?

文摘   2024-11-04 18:27   北京  

国家医保局表示,坚决打击利用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和回流药品等方式欺诈骗保。

文 | 邱   慧

编辑 | 刘万永

通过药品追溯码,打破药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壁垒,假药、回流药将无处遁形。

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公告显示,通过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开展分析,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医保报销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

公告要求相关医保部门进行核查,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继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以来,首次对外披露通过药品追溯码对假药、回流药的查处结果。



一码被结算60次

国家医保局今年4月的消息显示,启动药品耗材追溯码,是希望用大数据打通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信息差,以确保药品来源透明和可追溯。

药品的追溯码等同于该款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以条形码或是二维码的形式附在药品外包装盒上,一个药品追溯码只对应一盒药品。

同一药品追溯码被重复结算,意味着有假药、回流药或者是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性。上述公告中称,以药品追溯码“83782950135215362843”为例,仅这一个药品追溯码就在一家医院中被结算了60次。

在被点名后,东阿阿胶回应称,“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公告中所提及追溯码重复现象与我公司无关。”国家医保局随后也在11月3日转发了这则声明,并列举了药品追溯采集数据重复通常的三种可能性:生产企业赋码错误,不同的包装上印上了同样的追溯码;带有正常追溯码的药品被反复串换,空刷医保和回流;药品被不法分子假造,贴上了同样的追溯码。

国家医保局称,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基本排除了企业重复赋码和大规模造假的可能性。“e看法”检索发现,公告中提及的复方阿胶浆单价约在300元/盒,是双跨产品,即既是医保乙类药品,同时也是OTC产品。

2023版新版目录中取消2022版“限有重度贫血检验证据”的限定支付范围后,复方阿胶浆就被更广泛地被医保报销。患者凭借医院出具的相应处方,就可以按照医保报销80%的价格购买该产品。

当然,作为一款滋补产品,复方阿胶浆也受到了非贫血患者的青睐。作为东阿阿胶的王牌产品,2022年及2023年,复方阿胶浆为公司带来的销售额均超9亿元,其中2023年,东阿阿胶复方阿胶浆的销售值还突破了15亿元。

今年8月,东阿阿胶在接待证券机构的调研报告中披露,复方阿胶浆的医院渠道占比约10%。这与其财报数据里提及的数据相去甚远。

以东阿阿胶于2023年1月公示的三季度财报数据显示,复方阿胶浆产品对公司的收入贡献占30%。业内据此推测,除了医院,该款产品的销售主要在有医保结算能力的药品连锁店等院外场所。

这给违规操作提供了空间。在业内,串换销售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界面新闻”援引安徽省东至县第三人民医院内科主治医师叶正松的说法称,复方阿胶浆单价较高,适宜人群多,是个“万金油”药品,“假如买不能医保报销的西洋参,药店就刷阿胶替换,可能就会发生类似情况”。其称,结合发生结算的地点和方式来看,上述重复情况很可能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在11月3日转载东阿阿胶声明的链接里,国家医保局在置顶评论里明确指出,国家医保局坚决维护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利用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和回流药品等方式欺诈骗保,“国家医保局将聚焦核查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和回流药的可能性,深入调查为什么同一盒药物能够被同一家医院诊所和药店数十次卖给不同的参保人,或者被不同的机构反复出售,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大数据赋能医保基金监管

“e看法”注意到,利用药品追溯码对药品溯源及流通环节的可查询,是当前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举措之一。

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28日,全国已归集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31.27亿条,涉及29.68万家定点医疗机构、49.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

在推动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在持续打击超量开药、虚假就医、倒卖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今年以来,就有多地公布了对“回流药”黑产的调查结果。

所谓回流药,即不法分子利用超量配药和重复配药的手段获取药品后,将药品转卖给收药人回收,后者再通过网络低价销售,以赚取差价。

据央视新闻报道,收药人收购的“回流药”,包括大量价格较高的抗癌药,靶向药等。某些药品如胰岛素和双歧杆菌活菌胶囊等需要特定储存条件,如果储存条件不达标,药品的质量和效果将受到影响。

今年6月,陕西省榆林医保局在核查过程中就发现有参保人3个月内就购入了15年的治疗用药。后经警方调查,成功破获了一起参保人大量购药后转卖药品的欺诈骗保案件。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公布了一起违规回收医保所购药品的案件。案件披露细节显示,被告人指使医保持卡人员前往医院超量开药,并将药品回收专卖至其他药店,一年的时间里,致医保基金损失40万余元。

更为恶劣的是,有收药人会“以假乱真”,在真药盒里装上假药,并经由药店卖给患者。国家医保局此前提醒,因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直接印在药片上,很多药贩子把临期的或已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来,再装入新药盒,以假乱真,如患者不慎服用,不仅影响治疗效果,更有可能危及生命。

然而,对于药品销售者而言,要将药品在零售端上架销售,药品追溯码只是需录入的信息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商品码等信息需录入销售系统,曾有不少行业从业者反映录入流程过于繁杂。

“e看法”注意到,上述录入流程问题也有望在一段时期内得到解决。今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其中明确,国家医保局将全面建立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以及药品耗材大中小包装的追溯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识别库,并免费向定点医药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开放,以降低扫码工作强度,实现扫码入库出库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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