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已仲秋,爽凉的惬意挽不住我对盛夏的思念和留恋。谁这么用心,网络上那红彤彤颗粒饱滿的高粱穗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噢,那无边无际的青纱帐,那火红的高粱是我的青春岁月,是我浓浓的乡思。
高粱是二十世纪中叶之前中原以北地区主要的近乎三米的高杆农作物。它除了主要的食用价值外,它还是酿酒的主要原料,它火红的炽热醉醒了多少豪杰,糊涂了多少岁月?
高粱杆可以编织成盖农房用的箔,也可以用来屯粮,杆皮可以用来编蓆子,打篓子。”编蓆打篓养活五口",虽有夸张,也着实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生活方式和生产力水平。还有它粗大的根刨了来做柴火烧饭,高粱穗以下和主干间一根近一米的细长的颈,我们那里叫莛子,单独截下来,做农用的锅盖,编扎各种手工艺品。
时值盛夏的夜晚,吸纳了一天炽热阳光的高粱,吸吮着夜晚的甘露,会发出"啪,啪啪啪”增高拔节的脆响。在高粱的生长期,走在碧波荡漾青纱帐的阡陌小径,嫩绿细长的高粱叶轻风吹拂,发出沙沙的声响,那应该是青春的吟唱。
立秋三天遍地红,是高粱的成熟期。高粱的颗粒由嫩绿、粉白、粉红到大红。直到仲秋籽粒硬实了,便是高粱的收成期。收之前一周左右,男女老幼先钻进高粱地里打高粱叶。高粱叶是牛很好的青饲料呢。打高粱叶一定穿长袖噢,不然高梁叶尖细边缘会划破腋下的皮肤的。也有嫌热或没有上衣穿的男人男孩子,腋下,前胸黝黑的皮肤被叶子边缘划的道道白印,还有细小的血痕,汗渍一浸痛痒难耐。
收获高梁有一个繁杂的程序。男劳力们用镢头把高梁砍下放倒,妇女们用删刀把穗斜删下来,还要把高粱颈部同时剪下。砍高粱先把左脚斜前跨出,左臂揽下几棵十几棵压弯,右手扬镢头连续砍下再有规律的一齐放下。那是个重体力活,一天下来浑身都酸疼的。
我还是半大劳力时就开始砍高粱了,高高扬起,重重的贴着地皮的根部砍去,那时臂力不行,第一次砍高粱不久力量渐弱,其中一镢头刃划向左下胫内侧,血洇了出来。脚踝上四寸处,这道疤至今清晰可见。流血就流血,高粱还要继续砍。
我的免疫力很强的,这应该得益干我小学二年级时被兎子咬伤左踝外上侧,发炎,流脓,爸爸始终不舍得去学校卫生室一角钱为我包扎一下,以至于疼的不能走路上学。大面积脓包等长熟了再挤出脓用水洗。人体自愈功能很强的,兎子咬了发炎自愈后更增强了我的抗炎能力,以后数十年有个小创伤再没发过炎,
高粱穗运回生产队麦谷场,缴够公粮,留足种子、牛饲料再分到各户。先把高梁穗晒干,再反复捶、摔打,然后就可以磨面食用了。农民们把高粱做到物尽其用。先把锄头刃朝上,一手按高粱空穗一手抽拉,把高粱壳刮下来,是做红薯醋的辅料。所以农家酿的红薯醋甜甜酸酸而且红红的。醋糟也是很好的猪饲料呢。
创作来源于生活。想起当年农民有一句谚语就发笑。即只兴你吃高粱,不兴人家屙红屎。跟城市社会一个谚语同样的逻辑,即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农民们的谚语即说明了高粱的红,也揶揄了社会的不公。
春天锄高粱的两个小故事记忆犹新。一个称他五爷的,比我年长几岁,岀身贫农,寡母熬他弟兄三个一个妹妹,他家那时还是贫农的生活水平。出身好担得了病,一次他锄高粱时,当着大家的面,一口气锄掉一大片高粱苗,嘴巴里说着,分粮食不当家,锄庄稼苗子我当家。公家的苗,其他社员也都视而不见。
还有我二爷家三儿子我称听叔的,是个老光棍,对分配制度一直有意见。那时生产队分配制度是人六劳四,即一百斤粮按人头分六十斤,按工分分四十斤。国家为鼓励劳动力积极性,又改成人四劳六。边锄地边数,第一锄是大队支书的,第二锄是民兵营长的,接着是生产队长,会计,军烈属,五保户等等,最后第九锄才是自己的。基于认知限制他没想到,在温饱不足的情况下,他也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五爷和听叔的行为,也说明八十年代初农村改制的必要性。改革释放了农民压抑已久的动力。制度的变更是最大的生产力,当年扭转了三十多年食不果腹的局面。
当时有人说,一个人的生死、一个制度的变化,可以改变历史进程和平民的命运。这是基于事实的反思。安徽凤阳小岗村公社社员,是农村改制首创,为解决温饱,被饥饿煎熬数十年的农民最能看到事物的本质,但敢立下生死状确是只有这几户农民。全国人民都应该感谢他们。
西方一位哲人说过,一个民族的生存状态是这个民族选择的结果。
的确是这样,当然,当时国内环境也有改变,这一必然的结果也存在于偶然之中。
每到年底分红是听叔的骄傲,二爷身强力壮,带两个正当年的光棍儿子,工分挣得多,年底都会有四十多,五六十的分红呢。可缺粮户们总是欠到来年春天才一块几毛的还完。
听叔没文化却是个嘴子,整天出口成章,有他生产队快乐了许多。四十多了娶不到媳妇,得了癔症,有人说刘晓庆又离婚了,听说你还光棍,快到咱村了,你去陈庄桥头等着吧。他去了几次,五十多岁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他刚体会到农村改革丰衣足食的滋味,便在郁郁中早逝。他是集体所有制时期的一个悲剧故事,他的弟弟我的四堂叔小他几岁,改革几年后有了些积蓄,五十岁找了一个寡妇。尽管生不了后代,也不枉人间走一遭。
五爷和听叔都是被依靠的阶级,他们在同样不公中,却有着另一种可以为所欲为优越感。看着类似他们对不公的泄愤及怨尤,我只是可怜。他们祖辈都是大字不识的人,到改开前的三十年间,始终没突破父辈的底层命运。
不公是社会的常态,既便是最底层无知的人,他们潜意识里也有对公平的追求,引导他们提升认知,改变社会命运的同时改善个体的生存状态,是社会最基本的义务和责仼。固守陈旧的治国驭民理念,改变不了历史进程。人类只有在不断的质疑、反思和自我批判中,才会有文明的结果。初步的改革开放已取得巨大的成果,很好的证明了制度是最大的生产力。
每年秋天高粱收成后,妈妈都要把反复洗净的红薯煮熟放在醋罈里,揉成红薯泥拌上红红的高梁壳发酵,等发酵了兑上凉开水,再等些时日二次发酵,把缸底的洞口松开,醋顺着放置好的秸杆一滴一滴的滴下来。那红红的醋甜甜的美好了我苦涩的年华,滋润了我多舛的农业生涯。
红高粱在中原很稀少了,它远去了,陪着那个饥谨的年代。它被更高产量和营养价值更高的农作物替代。但作为一个物种和它的故事会流传下来。我还记得它的味道,如果幼年的我能每天吃上它那胜过今天的汉堡包。
红高粱如果掺上黄豆面叫豆杂面,发酵蒸成窝窝头,擀成豆杂面面条都让人难忘。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的事了,生活条件稍有点改善,一个相当长时间,妈妈每天下午收工回家,都忙着为她几个孩子擀豆杂面条吃。她说都是正长身体的时候,孩子又累了一天了。当我们兄弟姐妹们都在等待中哧溜哧溜的喝着妈妈做的豆杂面条时,妈妈在黑暗中坐在旁边擦着汗望着她的孩子们。妈妈的爱是呕心沥血,现在想起来我就心疼,可当时我们只顾享受母爱,谁能从良心上有所感知呢。这一幕我记念终生。那个岁月,为顾全她的孩子们,她用生命与贫穷和不公拼搏,象个母鸡护小鸡一样,奋不顾身的与凶鹰斗。为了爱,她要做永远的胜利者。
今年春天回去,表妹夫妻请我吃了一次豆杂面条,还有大盘鸡。我百感交集,红红的豆杂面条,那曾是妈妈的味道。
啊,红红的高粱哟,你染红了华夏千年的苍桑,滋润了一个古老的民族。我有幸和你结缘,你曾是我的期盼,欣赏过你生机盎然的绿色,收获过你的丰盈。
啊,红红的高粱哟,你是妈妈的爱,让我的情感如此激越;你是一首歌,让我生命的旋律如此动听;你是一泓清泉,洗涤着我走过如晦的岁月,清醒的寄望着祖国的明天。
啊,红红的高粱哟,你是我难以割舍的乡思,遥远的乡愁,还有对生命的留恋,更有对明天的期盼。
2024.9.25
【作者简介】劲草,五零后,不谙世故的江湖人,退隐,追悔。学习思考,寻回一点理性,存一分人文情怀。一枚园地耕耘者。
我手写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