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更新:浙江565亿、宁波249亿、贵州700亿、辽宁467亿、湖南600亿,置换隐债;浙江111亿、青海9亿,偿还存量债务

文摘   2024-11-20 07:15   北京  


隐债置换专项债:浙江565亿元、宁波249亿元、贵州700亿元、辽宁467亿元、湖南60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浙江111亿元、青海9亿元

11月18日,浙江省财政厅公布,11月25日发行2024年浙江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十二期)信息披露文件,发行总额为676亿元。其中,八期为10年期30亿元、九期为30年期81亿元,合计111亿元,为特殊再融资债券,“偿还存量债务”;十期为10年期59.55亿元、十一期为15年期229.77亿元、十二期为30年期275.68亿元,合计565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11月18日,宁波市财政局公告,11月25日发行2024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五期),拟发行总额为249亿元,期限为15年期,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11月18日,青海省财政厅公告,11月25日发行2024年青海省第4批政府债券,发行总额为48.3619亿元,其中2024年青海省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三期)为10年期5亿元、2024年青海省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二期)为10年期4亿元,合计9亿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11月19日,贵州省财政厅公告,11月26日发行2024年第十一批贵州省地方政府债券,总额为700亿元,分别为200亿元(7年期)、200亿元(10年期)、150亿元(20年期)和150亿元(30年期),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加上本周拟发行的476亿元,贵州目前已公告发行隐债置换专项债1176亿元,仅次于江苏
11月19日,辽宁省财政厅公告,11月26日发行2024年辽宁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九期),总额467亿元,包括20年期的200亿元和30年期的267亿元,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11月19日,湖南省财政厅公告,11月26日发行2024年湖南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至十期),总额600亿元,每期均为200亿元,期限分别为7年、10年和15年,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截至11月19日,隐债置换专项债已公告发行4821亿元,区域包括湖南、贵州、江苏、辽宁、浙江、河南、宁波、大连和青岛。


山东潍坊、东营、威海分别强调债务风险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指出,2023年资本布局持续优化,17家市属企业重组整合为6大集团,构建起国企发展新格局。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完成11家企业亏损治理目标。找准“切入点”,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强。加强政策支持,拨付市再担保集团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资金约2800万元,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强化资本补充,启动潍坊银行50亿元增资扩股工作,有效增强潍坊银行资金投放能力、风险抵补能力、稳健发展能力。深化央企省企合作,首次与8家省属金融企业集中签约,积极组织央企省企助力潍坊高质量发展交流会,实现精准对接。细化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潍坊银行风险资产比重较高、部分资产权属不明晰以及市再担保集团政策性业务代偿、省级股权出资退出等问题,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严控“风险点”,国资监管力度更大。严控债务风险,出台规范管理全市国企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资金拆借、对外担保、举借债务等行为,压实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严控经营风险,加大对企业投资等重大经营事项审议力度,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构建经营管理全流程风险防线。
东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市属企业财务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严控低效无效资金支出,限制资金占用规模大、回报期长、回报率低、期限错配、不符合企业战略发展方向、大幅增加企业债务负担的项目投资。加大权属企业间资金协同和统筹调配力度,提升资金管理保障能力。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股权、债权等形式,不断吸收各类社会资金充实和补充实体企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探索通过上市、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充分利用债券市场,拓宽债券发行品种,探索开展以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业务,增强企业资产流动性。严格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强资产负债率、带息负债结构、经营性现金流、债券余额比例、永续债及其他隐性债务规模等资金风险指标的监控,尤其对债务规模大、债券占比高、集中兑付压力大、生产经营困难、资金状况紧张、投资规模大的子公司要纳入重点监测名单。严格实施到期债务按月滚动报送和偿付风险提前报告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资金缺口提前做好融资接续预案,防止发生流动性风险。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3年度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说明中指出,2023年制定《市属及权属企业亏损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企一策”靶向整改、精准治亏。截至2023年底,实现扭亏54户企业,减亏额7.3亿元,清算注销市场竞争力弱、经营停滞萎缩的子公司5户。严防债务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严格债务总量控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督促市属国企科学制定全年融资计划,严控债务增量,保持总量稳定。共审批国企发行债券9笔,备案企业担保业务88笔,市属国企总体资产负债率低于全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二是全力压降融资成本。严格按照“借新还旧、借长还短、借低还高”的原则,市属国企共借低还高债务资金42.5亿元。三是健全预警纠治机制。实行债务风险每月排查,重点关注发债企业短期债券周转风险,积极降低债券融资利率。建立债券风险监管联动机制,坚持双50%底线管控,定期分析财务指标,与各类债券主管部门加强监管联动沟通,及时发现化解债券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属国企减亏难度大。平台类企业承担的非市场化重点工程多,运营压力大;公益类企业成本倒挂、连年亏损严重,亟需加强政策扶持。债务风险隐患呈现加大趋势。企业带息负债过高且带息负债逐年增加。下一步深入开展亏损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商业类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提质创效,指导公益类企业节支降本,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力争2024年底将市属国企整体亏损面压至30%以下,亏损额在2023年基础上再压减10%。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健全六大风险防控体系,搭建合规管理体系,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债务总量、负债率、融资成本“三个下降”




甘肃召开会议研究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强调以化债为契机倒逼发展方式转型
据公开消息,甘肃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和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11月15日召开会议,研究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和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省长、领导小组组长任振鹤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化债和发展,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扎实推进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振鹤强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是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要积极担当作为,坚决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加强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聚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将财会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各环节。要加强财政治理,以化债为契机倒逼发展方式转型,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加强预算管理,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推动监管从事后“救火补漏”向事前“防患于未然”延伸,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凝聚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和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坚决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底线,真正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内需、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方面,助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切实以高水平的财会监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湖南强调用好置换债券,督促指导试点市县合理配置化债资源,确保“控新债化旧债”见成效
据公开消息,11月15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财经委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剑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第二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张剑飞强调,要严防政府债务风险。用好置换债券,督促指导试点市县合理配置化债资源,强化置换债券资金监管;落实好党中央、省委要求,深入开展政府债务及风险化解情况监督,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健全监测口径,强化预算约束,严格监管问责,确保“控新债化旧债”见成效。要强化审计整改监督。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持续抓好后续审计整改跟踪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深化拓展,改进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确保跟踪及时、信息公开、数据互通,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债市奇遇记
始于信用,不止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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