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捷 | 专业博士如何凸显“实践性”——以教育博士为例

文摘   教育   2024-11-22 17:43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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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博士如何凸显“实践性”——以教育博士为例

陈洪捷,北京大学中国博士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北京大学教育评论》主编

根据2025年即将施行的《学位法》第二十一条:接受博士研究生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下列水平的,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三)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在学术研究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在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

据此,我国的博士研究生教育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研究训练”型博士,即学术博士;另一类则是“专业实践训练”型博士,即专业博士。学术博士生应当“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学术研究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而专业博士生应当“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并”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两类博士没有水平高下之分,只是类型不同。

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专业博士教育被我国列为当下博士生教育发展的一个重点,正处于一个迅速发展时期。然而,专业博士作为一种新的、以实践为导向的博士类型,在培养方式、培养过程以及特色发展等方面还都面临一系列问题。以下仅以教育博士为例,具体讨论专业博士如何更好地凸显其实践性特色。

教育博士培养中的难题

教育博士作为一种专业实践型博士,其实践性首先表现在招生对象上。教育博士生的来源通常是教育领域中的在职人员,并具有若干年的专业工作经验,往往还担任一定层次的领导岗位。他们来自各种不同的行业和工作领域,知识基础多样,很少人接受过教育学方面的训练。同时,这个群体通常是各自单位中的骨干需要为单位的工作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而很少有时间做下来听课和读书,往往只能利用假期来学校上课。

面对这样一个专业博士生群体,传统的博士培养单位多少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众所周知,高校教师都是按照学术路径培养而成,并一直从事学术研究和学术人才的培养。面对新型的专业博士,他们会不自觉地照搬培养学术博士的方式和方法,对于如何实践型博士,颇觉为难。当然,培养单位和导师也会针对教育博士的类型特定,试图加强实践性训练,比如建设一些实践类课程,尽量按照教育博士的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来进行培养。如此看来,擅长学术人才培养的大学,如何能够胜任培养专业博士的任务,成为一个核心的问题。

我们应该承认,培养单位的导师们都是学术方面的专家,懂得如何培养学术型的博士生,但很少具备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更不具备培养博士生实践的能力。虽然各培养单位也根据专业博士培养的需要,也设计了实践导向的课程,也增加了实践的环节。但问题的核心并没有改变。有关专业博士的培养太过于学术化、缺少实践性等,成为常常听到的批评之声。从教育博士的就读体验来看,他们往往对现有的培养方式也不是很满意,觉得在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也收获甚微。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思考。教育博士生群体本身就来自实践中,而且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能力。而具备丰富学术资源、但不具备实践经验的导师们,显然无法指导教育博士们如何提高其实践能力,也无法为其提供实践性知识。那么,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的合理性何在?教育博士究竟能够从导师那里学到什么?

走出误区,强化理论学习

其实,让导师传授其所擅长的理论知识,让教育博士学习他们所不足的理论知识,这才是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的基本逻辑。根据对教育博士毕业生的调查,他们往往觉得读博最大的收获,不是老师所讲的所谓实践性知识,而恰恰是那些理论知识。他们指导他们在理论方面的欠缺,更愿跟随老师提高其理论知识。理论知识能够帮助他们分析和解决实践工作中的问题,从而提高其实际工作的能力。

由此可以看出,教育博士群体不缺乏实践经验,缺乏的是理论知识。要培养和提高其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不能靠实践类的课程,更需要理论的支撑和引导。所以学习理论知识,是其提高实践能力的关键所在。

而且,《学位法》也明确规定,无论是学术博士、还是专业博士,都需要满足“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这一基本要求。所以,加强教育博士的理论学习,也是教育博士的题中应有之义。

不过,由于教育博士群体的特殊背景,他们所接受的理论训练,显然无法与学术型博士相比。所以《学位法》中关于“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统一规定,其实也值得商榷。既然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是两种不同的类型,他们在基础知识方面也应当有所区别。

从教育博士生群体的特点出发,无论从知识基础、还是从学习时间等方面看,都无法完全达到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标准。所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知识方面,为教育博士制定专门的标准。与其要求他们掌握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不如要求他们掌握”有限的相关知识“或”够用的理论知识“。“有限的相关知识”当然是与其博士论文的研究是相关的知识,旨在帮助博士生运用理论知识去审视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帮助他们借助于理论发现和解决各自领域的问题。在理论学习中,导师当然可以引导博士生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关联,培养博士生运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总之,关于专业博士的培养,一味强调加强实践型课程和训练的想法,应该说是一种误区。博士培养单位和导师所擅长的是学术或理论知识,而非实践的知识和能力。专业博士应当根据其博士论文研究的需要,学习和掌握有限的相关理论知识。理论知识可以为专业博士在工作中提供高于实践和经验的视野和思路,使之成为更好的实践型高层次人才。


图文编排:张海生

内容审核:吴朝平 蔡宗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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