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地产税、楼市调控,重要文件来了!
重要文件发布,事关房地产
今天重要文件全文发布,其中涉及房地产:
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未来楼市新变局
具体来看,未来会有什么变化?
1、房地产税再次提及
此次文件再次提及房地产税,当然,未来会不会收,现在还不好说。如果实施征收,会有何影响?
哪些房产会包括在内呢?
不同房子的征收方式不一样,商品住宅、写字楼、农村宅基地住宅等区别对待。
这方面,试点说明给出了相对详细的分类定位: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
考虑到目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上仍有较大差距,为减少试点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为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此次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这份说明明确了三点:
一是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不在征收之列。
这也好理解,几乎所有农村房产都是自住房产,而农民收入相对微薄,与城市有房一族有着天壤之别,向宅基地征收房产税并不现实。
二是写字楼、商铺等非居住房产,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这里的背景是,早在1986年,我国就已出台房产税相关条例,对经营性房产开征房产税,而自住房产则在豁免之列。
作为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商铺、写字楼,开征房产税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写字楼房产税一般按照租金的12%进行征收,未来大概率仍旧沿袭这一模式。
三是居住用房产,即商品住宅、商住公寓等,则是这一轮主要的新增征收对象。
根据官方此前透露的信息,这些房产的房地产税将会按照评估值征收。
由于房地产税是持有税,按年征收,只要拿着房子就要纳税,累积下来不是小数字。
假设某地房地产税率为1%,500万评估价的房产,每年就要缴纳5万房产税,10年就是50万。
哪些人受到的影响最大?
第一类是手中握有多套房的人:从目前情况来看,在中心城市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产税,是非常有可能的。
对于拥有不止一套房的人来说,拥有的房子越多,承担的税赋就越多,如果房子数量过多,则可能会选择紧急抛售一部分而导致财富缩水。
第二类是加杠杆,超承受能力购买多套房的人:这类人更多的是炒房人的,如果房地产税的开征,会让房价进入一个平稳期,房子很难套现。这类人会比第一类人更悲惨,承担更高的负债,一个不小心可能会连累一辈子。
以后的福州,房价将会逐步趋于稳定,往后大概率将会进入到横盘期,这也使得房子的投资属性逐步降低。
2、继续放松限购,有望全面取消
接下来楼市调控也将全面取消,目前除了北上广深、天津、海南、雄安新区之外,其他城市的限购政策已取消,包括合肥也早早跟上了大部队,已处于史上最宽松购房环境。
另外当下楼市改善型需求占主导,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一方面会降低购房的契税成本、按揭利率,还会激励开发商打造面向改善的高品质住宅。
而改革预售制度对业主们也是好事,商品房预售制度将会得到严格落实,直接提高预售门槛,严防烂尾。
房贷利率有望下调?
明天将公布LPR,利率是否会下调,拭目以待。
此前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近期在陆家嘴论坛上透露,下一步将持续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针对部分报价利率显著偏离实际最优惠客户利率的问题,着重提高LPR报价质量,更真实反映贷款市场利率水平。
7月12日,据《金融时报》报道,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迎改进。
目前LPR是由20家报价行每月根据其对最优质贷款客户的贷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报价,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算术平均得出的报价利率,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对LPR定价有一定参考作用,但也不是完全挂钩。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LPR报价与最优质客户贷款利率之间出现一定偏离,未来还需要加强报价质量考核,减少偏离度。也可以考虑借鉴国际经验,用类似SOFR的短端市场利率作为浮动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这方面的改进有利于提高贷款基准利率的公允性,也有利于提高利率传导效率。
也就是说,未来LPR的变动很有可能和为7天OMO利率绑定,而LPR利率调降也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当前LPR利率报价方式是LPR利率=1年MLF利率加减点,而未来LPR利率报价方式有可能会改进为LPR利率=7天OMO利率加减点。
当前利率下降的风,正在席卷各个城市,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可以说,现在已经到了最佳购买时机。市场基本跌到最底部区间,政策也应出尽出,不再有所保留。对于真正需要一套房,解决生活刚需、改善的家庭,可以出手了。
对于接下来楼市走向你怎么看?欢迎下面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