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济(1887—1966),字弘度,号诵帚,晚号知秋翁,斋名易简、微睇,湖南省新宁县金石乡人。著有《文学论》《十四朝文学要略》《屈赋通笺》《笺屈馀义》《词论》《宋词声律探源大纲》《唐五代两宋词简析》《唐乐府史纲要》《元杂剧考》及《默识录》等。
本文转自“长江学术”公众号,原载《长江学术》2016年第1期,推送时省略注释,作者系武汉大学陈文新老师。旨在知识分享,如涉版权问题,联系小编删除。
摘要:刘永济的古典戏剧研究,和同时代的王国维、吴梅一样,始终以曲学为中心,体现了鲜明的“民国范式”。其《宋代歌舞剧曲录要》聚焦于歌词,而对歌词的考察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歌词的唱法;歌词是否能够表现完整的故事;歌词是叙事体还是代言体,展现了完整而典型的戏曲史视野。《元人散曲选》是刘永济散曲研究的主要成果,其特点是从“风会”入手,在与诗词的对比中,准确揭示了散曲的文类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具有显而易见的文学史意义。
关键词:刘永济 曲学 宋代歌舞剧曲 元散曲
刘永济对曲学的留意始于1932年就聘武汉大学教授之时。他为《国立武汉大学一览》撰写的“学程内容”有云:“《戏曲》:本学程(一)从史的方面讲体制的变迁,及各代重要作家和作品等等。(二)从声律方面讲戏曲的格律。(研究问题和课外读物与词同)”其曲学研究的主要成果包括《宋代歌舞剧曲录要》,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后收入中华书局2010年版《刘永济集》;《元人散曲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年出版,后收入中华书局2010年版《刘永济集》;《戏曲志》,已列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由刘敦纲负责整理,尚未出版。
说到刘永济曲学研究的造诣与成就,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是:其研究范式或路径选择有何特点?
回答这一问题,不能不留意近几十年来的中国古典戏曲研究范式演变的状况。1978年春,中山大学董每勘教授写了一篇讨论戏曲研究范式的论文,题为《说“歌”“舞”“剧”》。他认为,中国古代的戏剧,称为“戏曲”是不尽恰当的。“原因是构成戏剧的东西,‘舞’是主要的,‘歌’是次要的,所以我不多说‘歌’,便于明确主次之分。过去的曲论家们对‘戏曲’的认识错误就都由颠倒了这种区分而来,他们不知道‘戏曲’是‘戏’,只知道它是‘曲’,尽在词曲的声律和辞藻上面兜圈儿,结果取消了‘戏’。曲论家非剧论家,而是纯粹的词曲家,压根儿不懂得‘戏’。”董每戡所说的“戏”,核心是行动,是有矛盾冲突的行动,所以,“戏剧没有矛盾冲突的行动便不成为戏剧。”董每戡对于戏剧冲突的强调,从其研究理路来看,其实是把研究话剧的方式用于研究中国古典戏曲。这样一种研究方式,在20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颇为盛行,那个年代关于中国古典戏曲的人物分析和情节分析的论文和著作中,“戏剧冲突”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词。
1994年10月,比董每戡晚一辈、也是中山大学教授的黄天骥,为其朋友李修生的《元杂剧史》作序,就那个年代流行的戏曲研究范式提出了批评意见:
近几年,学术界对古代戏剧的研究,似乎处在“卡壳”的阶段。有些论著,不能说写得不深不细,但始终在几十年耕筑的框架上徘徊,学术水平没有新的进展。究其原因,我想,很可能是由于研究者没有摆脱苏欧戏剧观念的约束,依然以苏欧的话剧理论,作为分析评价中国戏曲的依据。例如,在剖析戏曲作品时,往往只着意于捕捉戏剧矛盾,抓住人物性格的冲突,审视矛盾的契机。这样做,自然是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中国戏曲评论的全部问题。因为我国的古代戏曲,既是“戏”,也是“曲”。所谓“曲”,实即诗。在剧作中,“曲”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加上戏曲作家,往往就是诗人,当他们安排关目,表现人物的时候,不可能不受到诗歌创作特有的思维方式的影响。而诗歌创作,最重“意境”,注重作者的主观情意与客观景物相融合,从而诱导读者产生联想,参与创造,体验形象之外的涵义。以我看,戏曲作家特别是杂剧剧作家,有不少人致力于意境的追求。因此,王国维、吴梅在评价戏曲时,都曾把意境作为重要的标尺。当然,有意境的剧作,未必有尖锐的戏剧冲突,戏剧性、舞台性或会稍逊,但是,如果一味以苏欧话剧的标准来衡量,死扣现实主义之类的概念,从而否定或者贬低这些戏曲作品的价值,那就不符实际了。
读了黄天骥的这一段批评,我们有一种仿佛重游故地的感觉。在董每戡之前,如王国维,如吴梅,如刘永济,他们研究中国古代戏曲,以曲学为中心,并不重视戏剧冲突,也因此受到了董每戡的非议;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古代戏曲的研究中,戏剧冲突的分析泛滥成灾,中国古代戏曲的民族特色遭到漠视,也因此受到了黄天骥的非议。汪曾祺在1989年第8期《人民文学》发表的《中国戏曲和小说的血缘关系》一文,曾这样强调戏曲的民族特色:“中国戏曲,不很重视冲突。有一个时期,有一种说法,戏剧就是冲突,没有冲突不成其为戏剧。中国戏曲,从正出看,当然是有冲突的,但是各场并不都有冲突。《牡丹亭·游园》只是写了杜丽娘的一脉春情,什么冲突也没有。《长生殿·闻铃·哭像》也只是唐明皇一个人在抒发感情。《琵琶记·吃糠》只是赵五娘因为糠和米的分离联想到她和蔡伯喈的遭际,痛哭了一场。《描容》是一首感人肺腑的抒情诗,赵五娘并没有和什么人冲突。这些著名的折子,在西方的古典戏剧家看来,是很难构成一场戏的。”汪曾祺和黄天骥所针对的,乃是同一种研究范式。
范式是美国哲学家T.S.库恩提出的一个概念,它代表了一种共同的理念、共同关注的问题、共同遵守的操作规程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因而,学术史的演进常常表现为范式的更替和“革命”。具体到中国古典戏曲的研究,从强调“曲”,到强调“戏”,再到今日的“戏”“曲”兼重,中国古典戏曲研究的范式演进,其脉络是极为清晰的。以这样一个学术史背景作为立论依据,可以说,无论是以曲学为中心,还是以戏剧冲突为中心,或者说,无论是以戏曲词章为中心,还是以舞台艺术为中心,都有其部分的合理性,只是不能以自己的学术立场抹杀对方。
厘清了上述事实,就可以对刘永济的路径选择加以确认了:他的古代戏曲研究,和同时代的王国维、吴梅一样,始终是以曲学为中心的,体现了鲜明的“民国范式”。考察其建树,务必留意和尊重这一事实。
二、刘永济的宋代歌舞剧曲研究
《宋代歌舞剧曲录要》是一部作品选集,选录对象是宋代的歌舞剧曲。宋代的歌舞剧,包括大曲、舞曲、曲破、法曲、鼓子词、转踏、赚词、诸宫调等。这些歌舞剧,通常有歌,有舞,也有歌词。刘永济的关注重心是歌词,而他对歌词的关注,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这些歌词的唱法;这些歌词是否能够表现完整的故事;这些歌词是叙事体还是代言体。其研究展现了完整而典型的戏曲史视野。
何以要研究宋代歌舞剧曲的唱法?因为这才能找出元杂剧唱法的源头,才能确认宋代歌舞剧曲在戏曲史上的地位。《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在“戏曲音乐·戏曲音乐史”的目录中列入了鼓子词、大曲、唱赚、转踏、诸宫调等,而在“中国曲艺发展简史”的目录中也列入了唱赚、转踏、诸宫调、鼓子词,仅大曲没有列入 。《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的这两份目录表明,唱赚、转踏、诸宫调、鼓子词在严格的意义上属于曲艺,但其音乐直接影响了元杂剧等成熟戏曲样式,从音乐的角度看,这些宋代歌舞剧名目,是曲艺,也是戏曲。吴梅曾著有《元剧略说》一文,开头便道:“我讲这个题目,须要晓得宋词、元曲的分别究竟在那里。原来这曲子的起源,并不是凭空生出来的,是从宋朝的大曲变成来的。宋朝大曲,现在留传下来的,不过七八套,都是文人墨客弄笔头的把戏。内中名目,倒也不少。什么叫做【水调歌】咧,【道宫薄媚】咧,【逍遥乐】咧,我们但把曾慥编的《乐府雅词》一看,便都知道了。但是他的唱法段落,完全与唱词的法子不同,差不多要费几十倍的辛苦。宋人的词,唱完一首就算了事。他却是联串了许许多多,至少的一套,也要有八九只,而且还要带唱带舞,所以觉得非常麻烦。《宋史·乐志》里头说:‘春秋圣节,三大宴,小儿队,女弟子队,各进杂剧对舞’,就是这种顽意儿。但宫里的杂剧曲词,民间是不会晓得的,所以没有传下来,现在就将曾慥编的几套,细细推究起来,知道就是元剧的根由来历。何以见得呢?这种大曲虽是全用词牌凑拢来的,但是却有许多名目。一套里头,有散序,有入破,有虚催,有实催,有衮拍,有歇拍,比较现在戏剧,什么慢板、倒板、二六等名色,也算得是一样的。元剧里面,每出曲子,一定有八九只,多的也许有十七八只,唱起来先慢后快,还有锣鼓按定拍子,竟是同大曲一鼻孔出气的。我就决定元剧是宋朝的大曲变成的。”刘永济对宋代歌舞剧曲唱法的研究,重心是阐释一系列专业术语,如散序、靸、排遍、攧、正攧、入破、虚催、实催、衮遍、歇拍、杀衮等,宗旨则是揭示其戏曲史意义。而就具体的阐释而言,刘永济虽然大量参考了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但有些地方,例如关于“中序”、“排遍”、“叠遍”等术语之间的关系,确比王国维说得更加明晰一些。
刘永济之所以关注宋代歌舞剧的歌词是否能够表现完整的故事,原因在于,表演故事是戏曲的特点所在,如周贻白所说:中国戏剧“能形成一项独立艺术部门,追本溯源,应当是以表演故事为主,逐渐地以他项艺术来丰富其表演形式,然后发展成为一种高度的综合性的艺术”。戏曲是综合艺术,需要音乐、舞蹈和故事表演的高度融合,而骨干是表演故事。刘永济之所以关注歌词是叙事体还是代言体,原因在于,戏曲的特点是演故事而不是讲故事。“表演的意思,是把一个故事的全部情节或部分情节,由演员们装扮剧中人物,用歌唱或说白,以及表情动作,根据规定的情境表演出来。”刘永济《文学论》第二章曾将表演分为两类:“一、表演实际者,作者以语言或文字将此实际之情节直达于人,人得因之以知其是非善恶、原因结果,故为学识之事。演说及信札属此。二、表演想象者,作者自身或他人将其想象中之情节扮演以直达于人。人观其情节,即生感应而自觉其善恶是非与因果关系,故为感化之事。戏剧属此。”所谓表演想象中的情节,即代言是也。由上述两个关注点可见,刘永济的戏曲研究,虽以歌词为中心,但他是在戏曲视野下关注歌词,而不是把歌词视为孤立的韵文作品。
从戏曲需要完整的故事以及戏曲需要表演故事这样两个角度,刘永济在《总论》中系统考察了宋代歌舞剧曲,对不同作品在戏曲史上的贡献作出了清晰的定位。“唐代大曲皆类聚诗人描写闺情、友谊及边怨的诗作成全曲,彼此不相连贯,宋歌舞剧曲除鼓子词分咏景物,调笑转踏分咏美人故事及名胜古迹者外,如董颖的《道宫薄媚》十遍咏吴越事,曾布的《水调歌头》七遍咏冯燕事,史浩的《剑舞》咏鸿门宴及公孙大娘舞剑器事,已具戏剧的雏形。而赵令畤的《商调蝶恋花》十二首以元微之《会真记》崔张故事为题材,则更与后世爱情悲剧相近,故毛奇龄《西河词话》视为戏剧之祖。杨万里《归去来兮引》,隐括陶潜《归去来辞》,以数曲代一人之言,变旁述体为代言体,尤与后世戏剧的体裁相似,故王国维谓为元人套数杂剧之祖。此等剧曲则较之唐人更为进步了。盖宋代剧曲既上承唐代大曲之后,又下开金、元杂剧之先,实古今戏剧发展的枢纽也。” 这一段结论内涵丰富,不宜草草读过。
刘永济何以断言董颖的《道宫薄媚》、曾布的《水调歌头》、史浩的《剑舞》“已具戏剧的雏形”?尤其是赵令畤的《商调蝶恋花》,更被誉为“戏剧之祖”,其缘由何在?答案是:这几个大曲作品都表演了完整的故事,赵令畤的《商调蝶恋花》更是表演了一个相当完整的悲剧爱情故事。对于完整故事的重视,启发刘永济注意到了宋代歌舞剧曲中两种不同的“咏故事”的方式:“鼓子词皆用一曲连续歌之,以咏故事。其方式有二:一为横排式,一为直叙式。横排式者,并列同性质的故事,以同一词调歌咏之。直叙式者,直述一事的首尾,亦以一调反复歌咏。此式适宜于敷衍故事,较之横排式者,有显著的进步。”所谓“有显著的进步”,是从“敷衍故事”的角度作出的评判;而之所以重视“敷衍故事”,在于这是戏曲的标志之一。“唱曲子,本是种表演艺术,因此敦煌曲词中便有演说故事的。如《凤归云》二首,不但完全代言,且用语体,极合舞台对白之用。这类词,当时或配合到歌舞戏、参军戏、俗讲中,以供演唱。其他《十二时》等,大概也是兼有演唱的。宋·赵德麟《蝶恋花》咏崔莺莺故事,亦属此类唱故事的词,只是无说白罢了。这种演唱故事的曲子,到金朝时发展出诸宫调。也就是从前只用一个宫调一个曲子,反复地唱故事,后来则用好几个曲调组合成套,间以说白,便成了一种剧曲,可以演说故事。”“也就是说,曲子有一路是朝组曲并演说故事发展的,在元代,这就成为了剧曲。那些仍维持单曲且不演说故事的就叫散曲小令,套取的叫套数。”“敷衍故事”是剧曲之为剧曲而非散曲的一项重要标志。
刘永济对杨万里《归去来兮引》的推重,在于它不仅敷衍了故事,而且改“旁述体为代言体”,其敷衍故事的方式“尤与后世戏剧的体裁相似”。刘永济的这一说明,仍着眼于戏曲的历史发展,显示了一个戏曲史家的眼界。当然最早发现这一事实的并不是刘永济,而是王国维。《宋代歌舞剧曲录要》在杨万里《归去来兮引》原文之下对此有一段说明:
王国维《戏曲考原》曰:“此曲不著何宫调,前后凡四调,每调三叠,而十二叠通用一韵,其体于大曲为近。虽前此如东坡《哨遍》檃栝《归去来辞》者,亦用代言体,然以数曲代一人之言,实自此始。要之曾、董大曲,开董解元之先,此曲则为元人套数杂剧之祖。”王易《词曲史》云:“以今考之,则其第一、第四、第七、第十调为《朝中措》,其第二、第五、第八、第十一调为《一丛花》,其第三、第六、第九、第十二与谱载无名氏之平韵《望远行》较近,然俱不用换头,且纯为代言体。诚斋生于绍兴初,卒于开禧二年,则此曲之作,殆与董解元《西厢》同时。然则元人杂剧,固参合宋金两邦歌曲体裁以成一种新体。”
由此看来,王国维是现代关注杨万里《归去来兮引》以代言体叙事的第一人,而王易、刘永济又先后对这一事实给予了关注。不无遗憾的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中国文学史教学和研究中,学者们提到变叙事体为代言体,通常仍只注意到诸宫调。如吴组缃、沈天佑《宋元文学史稿》:“在宋代歌舞戏如大曲、曲破中所述情节虽用的是叙述体,但其中已有歌、有舞、有念白表现。特别是诸宫调的出现,已十分接近于戏曲的形式。当然,作为戏曲题材,必须由叙事体转为代言体。而在《西厢记诸宫调》的散文中已开始出现了某种代言体的倾向,因此,诸宫调这种说唱文学对促使元杂剧艺术的成熟,关系尤为明显。” 如果我们注意到宋代的歌舞剧曲已开由叙事体转为代言体的先例,戏曲史研究的视野也许会更加开阔一些。
《元人散曲选》是刘永济散曲研究的主要成果。他为《元人散曲选》所写的《序论》,1936年刊发于武汉大学《文哲季刊》第5卷第2期,集中表达了其关于散曲的理论思考,尤有分量。其特点是时时注意与诗词的对比。
文体本质上是一种把握世界的方式。中国古代文论对于辨体的兴趣,并非建立在琐碎的技术性的评价的基础上,相反,它总是从大处着眼,力求宏观地揭示出每一文体的属性。因此,假如我们缺少感性的辨体能力或理性的辨体指导,对古代各种文体“一视同仁”,那是会闹出笑话的。就中国古代的文体而言,不仅诗与文在审美品格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而且,如果在现代的文体分类框架下讨论古代诗、文,不难发现,古代诗、文内部的各种体裁类型之间,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差异。比如,我们将六朝骈文、唐宋古文和明清时期的小品文都划入散文一类,而三者的体裁特征是大不相同的,我们将诗(古诗、近体诗)、词、散曲都划入诗歌一类,而三者的差异之大出乎许多人的想象之外。如果我们套用现代的散文标准来阐释六朝骈文、唐宋古文和明清小品文,或套用现代的诗歌标准来阐释诗(古诗、近体诗)、词、散曲,如果不犯信口雌黄的错误,至少也会给人隔靴搔痒之感,很难说到点子上。刘永济对诗、词、曲的辨体考察,其学术意义在于,有助于读者对研究对象做准确把握,有助于在文化转型时代较为亲切地理解古人。
刘永济注意到:与唐宋诗词相比,元代的散曲尤为适宜于敷衍故事,杂剧的兴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散曲的兴盛。“试以元人散曲之用,较唐宋人诗词之用,其显有进境者,莫如咏事。约举之有两端焉。诗中虽有长篇记事之作,词中虽有联章分咏之体,(如大曲董颖之《薄媚》、曾布之《水调歌头》、赵令畤之《商调蝶恋花》以及无名氏、郑仅、秦观等之转踏。)惟以字句整饬,措辞雅洁之故,未能生动自然。一也。赋家虽以铺布为体,然铺布之类有二:一曰横铺,二曰直布。横铺者,平列枚举,无时间之联贯者也;直布者,原始要终,具一事之端末者也。诗词之用赋,每多取横铺之法,而散曲则习用直布之体。二也。(横铺之式,亦有存于杂剧套曲中者,凡曲中分写春夏秋冬之景,或平列渔樵耕读之事者是。)惟其如此,故于扮演故事尤宜,剧曲之作,乃缘之而始盛。然则,欲工为剧曲者,当以小令为始事。小令既工,而后求联调成套,联调成套既精熟,而后讲联套成剧。斯二者,形制虽殊,而小大同贯;品质无二,而先后异功。学者于此,可以悟散曲与剧曲相关之切矣。”元代的杂剧和散曲,合称为元曲,读了刘永济关于元杂剧之兴盛得益于散曲之兴盛的分析,对元曲这一术语的内在合理性可以获得较为深切的理解。
散曲的兴起,与宋金时期北方胡曲的传入以及词的衰亡密切相关。在元人周德清的《中原音韵》、明人朱权的《太和正音谱》中,还保存有其时流行的若干少数民族乐曲曲牌,如[阿纳忽]、[胡十八]、[唐兀儿]等。与此同时,一些民间俚曲在北方的一些地区流行开来。元人燕南芝庵指出:“凡唱曲有地所,东平唱[木兰花慢],大名唱[摸鱼子],南京(指汴梁)唱[生查子],彰德唱[木斛沙],陕西唱[阳关三叠]、[黑漆弩]。”在这种背景下,词因为与音乐脱离而无法适应新的音乐形式,一种与新曲相结合的新的文学形式——散曲遂应运而生。从现存的散曲来看,它与诗词相比,在形式上具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句式更加灵活,更接近口语。诗歌虽然也有杂言,词也被称为长短句,但散曲每句字数可任意变化,而且还能使用衬字,因此句式更加灵活多变。如关汉卿[南吕·一枝花](不伏老)的尾曲[黄钟煞]首句“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按格律此句应为十一字句,加上“蒸不烂”等四个作衬的短语,就变成了二十三字,大大丰富了其表现力。第二,散曲的韵律,用的是北方音韵系统。与诗只押平声韵不同,散曲可平仄通押,且不避重韵。第三,散曲的对仗形式更加丰富。根据《中原音韵》、《太和正音谱》等的说法,有扇面对、重叠对、救尾对、合璧对(两句对)、鼎足对(三句对)、联珠对、隔句对等不同的对仗形式。多种对偶形式的运用,一方面增强了散曲的表现力,另一方面又避免了散文化的倾向。所有这些,都增强了散曲的叙事功能。刘永济由此切入,说明散曲与诗词的重要区别,是极有学术眼光的。
与许多学者一样,刘永济考察散曲与诗词之别,颇为关注相互之间的风格差异。“其为之也,有与词家大异者。兹就元人散曲观之,约有四端。一曰豪辣。豪辣者,气高而情烈,其言也,喷薄銛锐,鞭辟入里之谓也。二曰宏肆。宏肆者,挥斥八极,横放杰出,绝无顾借之谓也。此二者,盖有得夫阳刚之美者。三曰鲜丽。鲜丽者,生香真色,如出水芙蓉、浣纱西子,天然去雕饰之谓也。四曰流利。流利者,圆转自如,若明珠走盘,弹丸脱手之谓也。此二者,盖有得夫阴柔之美者。夫阳刚、阴柔者,文学之通性,今独以之论元人散曲者,惟散曲作者为能造其极、为能尽其用也。”其《评介元曲家睢景臣〈高祖还乡〉套曲》一文,就此作了更加简要的说明:“古典文学中,元曲是生面别开的。在它以前的各体文学都是所谓‘哀而不伤,乐而不淫,怨而不怒’的。在元曲便哀而伤,乐而淫,怨而怒了。以前的文学要含蓄,元曲却贵于痛快。”刘永济的这种比较分析,可与任讷《词曲通义》的说法相互映发:“曲以说得急切透辟、极情尽致为尚,不但不宽弛、不含蓄,且多冲口而出,若不能待者;用意则全然暴露于词面;用比兴者并所比所兴亦说明无隐。此其态度为迫切、为坦率,恰与词处相反地位。”比照两位前辈学者的论述,真可用“英雄所见略同”来加以形容了。我们常说:词以婉约为正宗,而豪放为别体;散曲以豪放为正宗,而婉约为别体。所谓正宗、别体之分,强调的正是词、曲之间的差异。如果我们不了解这种差异,在解读词、曲时就不免说外行话。当然,这并不是说元散曲中没有含蓄蕴藉之作,只是,“其有风流蕴藉,含蓄不尽者,要亦不能出词家之牢笼,遂亦不能称曲家之独造。”
元散曲这种风格形成的原因,刘永济总结了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三个方面。其一,受北方“土风”的影响。“盖南人之赋情也,或含思凄婉,或悱恻伤情,务极缠绵婉转之致。北人伉直,不习为此,故虽别情闺思之作,时挟深裘大马之风。不知者或讥其拙,实乃‘乐歌土风’,自然之理。北曲因此,别饶风味。求之于古,则北朝乐府,与之仿佛。”其二,“文体穷变之势使然。”盖含蓄蕴藉,本为中国古典诗词所长,“后来者无以易之。惟其如此,故曲乃别启土宇,与之争霸,终乃并吞八方,囊括千古焉,岂非文家之奇观哉!”其三,时代的影响。“盖汴、洛本汉、唐文物最盛之邦,北宋之初,犹能继轨前代,增华囊时。一旦宗社迁移,沦为异域,北方人士,已失去此文化之中枢。及金、元相继入主,中原人士,望霓旌之无日,伤汉仪之难睹,又自深其摧痛冤结之情。而元之初盛,挟其金戈铁马之势,蹂躏中原,几不知声名文物之足贵。昔时丰镐,今化胡沙,血气之伦,尤增哀愤。于是沉霾厄塞,与日俱深。加以异种枭雄,猜忌汉人。情既炽烈,法亦严酷。于是才人志士,既慑其威力,复沉抑下僚,乃入于放浪纵逸之途,而悲歌慷慨之情,遂一发之酒边花外征歌选色之中。故写怀,则崇五柳而笑三闾;言志,则美严陵而悲子胥。其放浪纵逸之极,或甘沉湎,或思高蹈。饮酒则必如刘伶之荷锸,轻世则必如许由之挂瓢。又或凤帐鸳衾,极男女暱亵之致;爇香剪发,穷彼此相思之情。传神写态,必寸肌寸容而尽妍;绘影摹声,无一言一动之或讳。铸词则雅言与俚语齐观;用事则经史偕小说同量。举凡囊时文家所禁避、所畏忌者,无不可尽言之。”在文学史研究中,刘永济以提倡关注“风会”著称:“文艺之事,言派别不如言风会。派别近私,风会则公也。言派别,则主于一二人,易生门户之争;言风会,则国运之隆替、人才之高下、体制之因革,皆与有关焉。盖风会之成,常因缘此三事,故其变也,亦非一二人偶尔所能为。自来论者未能通明,故多偏主,或依时序为分别,或以地域为区划,或据作家为权衡。”西方学者中,丹纳的《艺术哲学》关注艺术的总体生存环境,勃兰兑斯的《十九世纪文学潮流》关注一个时代的总体风尚,其实也是一种“风会”研究。刘永济对元散曲兴盛原因的说明,则是其“风会说”的具体实践:他不是将作家、文体和时代等因素割裂开来加以考察,而是着眼于由这些因素所共同促成的“风会”,其分析因而极具文学史意义。刘永济“风会”说的理论价值可与丹纳、勃兰兑斯的建树相提并论,而其具体实践也具有显著的示范意义。
元代散曲家的作品,刘永济《元人散曲选》选入最多的几位,前期有马致远(小令十七,套数四)、关汉卿(小令十五,套数二)等,后期有乔吉(小令三十七,套数三)、张可久(小令三十,套数一)等,大体与各自的文学史地位相称。刘永济很少就某一具体的散曲作品写成文章,唯一的一篇是《评介元曲家睢景臣【高祖还乡】套曲》,原刊《长江文艺》1954年6期。这是关于睢景臣《高祖还乡》套曲最早的专题文章,也是迄今最权威的文章之一。在这篇六千字左右的文章中,刘永济就套曲的体制特点、睢景臣的生平、《高祖还乡》的题材、这个套曲的八支曲子等一一作了具体分析,精彩之处甚多。例如对《高祖还乡》尾曲的分析:
尾曲全用滑稽笔调来结束全套,是曲家最本色当行的手法。这位乡友居然向皇帝讨债,已经够滑稽了,还说“差拨内旋拨还”,“税粮中私准除”都可以,并且说出“谁肯把你揪捽住”,你又何必“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更是出奇了。总之全曲把皇帝的排场逐步增强,到了三煞曲,是达到最高度,忽然,奇峰突起,这位尊严的皇帝却原来是连他的“根脚”都熟悉的人,于是倾筐倒箧般把他的无赖行径都说出来。于是所谓皇帝也者,就毫不足奇了。这种写法是作者艺术性的高度表现。他是把外表尊严的神圣的一面,和内在平凡的丑陋的一面,两两相形的写法,突出地显示,使读者自然感到惊奇。他之能压倒同时的作家也就在此。……我想通过这一套曲,顺便谈谈元代曲家的共同思想,就是把帝王卿相,富贵功名,看成一钱不值,或用嘲弄的口吻,或用轻蔑的语调,或用叹息的神情,使得那些封建统治阶级的权力地位,都成为可怜可厌的东西。
刘永济的评介,其特点是,既具有行家的专业深度,又具有良好的艺术感觉。这篇评介文章之所以成为经典,之所以为多种重要曲学文献所收录,原因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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