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威:《学衡派年谱长编》编纂说明

学术   2024-11-26 11:30   江苏  

来源:程门问学

《学衡派年谱长编》
(一函全二册)
沈卫威 著
商务印书馆2024年10月版
定价:226元

本年谱的起止时间定于1902年1月1日—1949年10月1日,是以三江师范学堂创办之年为起点,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止。这个时段也是学衡社社员、学衡派成员、《学衡》作者的主要活动时间。

学衡社成立之前,主要人物的活动,特指在美国留学的梅光迪把哥伦比亚大学的好友胡适“逼上梁山”,使胡适借助《新青年》与北京大学发动文学革命;随之梅光迪与吴宓等在哈佛大学结盟,发誓回国再战胡适。

《学衡》创刊时英文名称为The Critical Review,意在批评、制衡新文化运动,即以文化保守者的姿态,挑战、批评、制衡胡适及《新青年》的文化激进言论。

《学衡》创刊号(1922)

《学衡》创刊之前,发起人梅光迪所立下的规矩是:独立行事;同人捐款办刊;给刊物捐款、写文章者为学衡社社员,不写即不是;不设立主编,也不在刊物列撰稿人姓名,以免有名位之争。

因学衡社社员在南京的群聚时间只3年(1922—1924年),说学衡社社员特指这一时段。后来《学衡》主要由吴宓一人在清华主持,不成为“社”了,他也成为主要捐款人,其他主动捐款者只有少数,捐款者的名字都被吴宓在刊物上列出(吴宓通常是将早期捐款、写文章者称为“社员”,但也有捐款却未给《学衡》写文章的)。这个群体,在1922年6月10日《小说月报》所刊陈德徵5月6日来信中即被称为“《学衡》派”,同年10月、11月被文学批评者周作人两次在文章中称为“《学衡》派”,是以刊物命名;1926年12月被学者钱基博称为“学衡派”,是从文化属性上确认的。从自觉的社团到被学界承认的文化流派,他们用了5年的时间。下文详说。

作为概念、学理上的学衡派,倾向于精神结构复合体,是从自觉的社团到被学界承认的学衡派,这样我把那些认同《学衡》办刊理念,参与学衡社活动,并为之捐款却没有写文章的人也包括进来。为表述方便,历史叙事中的学衡派,则是包括最初梅光迪、吴宓所共同界定的学衡社社员,学界感知到的学衡派成员,及实际写文章的《学衡》作者。


当初学衡社社员的活动一直从东南大学顺势延续到改制后的中央大学。学衡社社员在清华学校—清华大学的活动与吴宓到清华执教有直接关系。学衡派成员抗战时期群聚浙江大学,与竺可桢1936年出任浙江大学校长有关联。据竺可桢日记所示,他在聘用教师时,多选用哈佛大学毕业生和原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中央大学的同事、学生。1936年5月26日,竺可桢与张其昀谈话时说,引进到浙大的教授,东南大学的色彩太浓,所以在可能范围内要收紧。另外,1937年5月11日,竺可桢收到一份署名“国立浙江大学驱竺团”的《驱逐竺可桢宣言》,列出了竺可桢九大罪状,其中第五是“广植私人,把持校务”,第六是“哈佛为经,东大为纬”。

学衡派参与创办或主持的重要报刊有《学衡》《东南论衡》《大公报·文学副刊》《国风》《思想与时代》《武汉日报·文学副刊》。

张其昀在《〈中华五千年史〉自序》(一)中说,《思想与时代》是“以沟通中西文化为职志,与二十年前的《学衡》杂志宗旨相同”。在《六十年来之华学研究》一文中,他进一步强调说《思想与时代》“与《学衡》及《国风》杂志宗旨相同,以沟通中西文化为职志”。吴宓是《学衡》的实际主编和《大公报·文学副刊》《武汉日报·文学副刊》的主编:张其昀为《国风》《思想与时代》的主持人。

相关外围刊物有《史地学报》《文哲学报》《国学丛刊》《湘君》《文史季刊》《学原》。

另外,中央大学时期,文学院的中国文学、历史学、哲学、外国语言文学、社会学五个系都有专门的学术刊物,属于大学体制下的资助出版,与学衡社最初成立时所主张自由结社、独立经营原则不符,本书有意不录用。

学衡派之说的由来,与陈德徵、周作人、钱基博有关。

1922年6月10日,《小说月报》刊出陈德徵5月6日自芜湖五中写给沈雁冰的信,说:“我不赞成复辟式的复古,和《学衡》派一样;我以为应拿现在的眼光思想,去窥测批评中国文学。”此为目下所见较早提出“《学衡》派”之说。

1922年10月2日,周作人以“子严”笔名在《晨报副刊》刊出《恶趣味的毒害》,说:“我第一要说明,这所谓反动并不是《学衡》派的行动。《学衡》派崇奉卢梭以前的思想,在最初的几期报上虽然也讲过一点笑话……”1922年11月1日,周作人以“作人”笔名在《晨报副刊》刊出《什么是不道德的文学》,批评胡梦华,再次以刊物为中心,持“《学衡》派”一说:

中国的惯例,凡是同乡同学同业的人,因为接触太近,每容易发生私怨,后来便变成攻击嘲骂,局外人不知此中的关系,很是诧异,其实并不足为奇;譬如《学衡》派之攻击胡适之君即其一例。


1926年12月1日,钱基博为《国学文选类纂》写的《总叙》中,在对民国初期大学学分南北的局面做概括时,从学理上规范了“学衡派”之说:

清廷既覆,革命成功,言今文者既以保皇变法,无所容其喙;势稍稍衰息矣!而章氏之学,乃以大白于天下!一时北京大学之国学教授,最著者刘师培、黄侃、钱玄同辈,亡虑皆章氏之徒也!于是古学乃大盛!其时胡适新游学美国归,方以誉髦后起讲学负盛名……于是言古学者,益得皮傅科学,托外援以自张壁垒,号曰“新汉学”;异军突起!……而新汉学,则以疑古者考古……在欲考见“古之所以为古之典章文物”……万流所仰,亦名曰“北大派”,横绝一时,莫与京也!独丹徒柳诒徵,不循众好,以为古人古书,不可轻疑;又得美国留学生胡先骕、梅光迪、吴宓辈以自辅,刊《学衡》杂志,盛言人文教育,以排难胡适过重知识论之弊。一时之反北大派者归望焉;号曰“学衡派”。世以其人皆东南大学教授,或亦称之曰“东大派”。然而议论失据,往往有之!又以东大内畔,其人散而之四方;卒亦无以大相胜!(钱基博著,傅宏星编校:《国学文选类纂》,第11—12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为表达方便,我统一使用“学衡派”,不用“《学衡》派”。

《学衡派年谱长编》《学衡派谱系》

而吴宓专文否认《学衡》与东南大学的关系,是另有用意。1934年5月7日,《清华周刊》第41卷第7期刊发《〈学衡〉杂志编者吴宓先生来函》:

顷见《清华周刊》四十一卷六期《本刊二十周年纪念号导言》第三页,文中有“前东南大学的《学衡》”云云,实与事实不符。按查《学衡》杂志,乃私人团体之刊物,与东南大学始终无丝毫关系。此志乃民国九年冬梅光迪君在南京发起,旋因东南大学之教授欲加入者颇不少,梅君恐此纯粹自由之刊物,与学校公共团体牵混,而失其声光及意义,故径主张停办。民国十六年冬,重行发起,社员咸属私人同志,散布全国。其中仅有三数人(在社员中为少数)任东南大学教职,然本志历来各期即已宣明“与所任事之学校及隶属之团体毫无关系”,盖学衡社同人始终不愿被人误认与东南大学或任何学校为有关系也。读者试阅《学衡》各期内容,则见弟[沈按:第]二十期以后,几无一篇之作者为东南大学教员。而民国十三年七月(本志第三十期)总编辑吴宓北上,所有社员分散,且无一人留居南京者。自是迄今凡阅九载,《学衡》由三十期出至七十九期,总编辑吴宓长居北平,诸撰稿人无一在南京,而经费二千数百圆悉由吴宓与三四社友暨社外人士(有名单久已公布)捐助,未尝借用东南大学一张纸一管笔一圆一角之经费。夫其实情如此,而社会人士每以《学衡》与东南大学连为一谈,实属未察,而乃《学衡》社友尤其总编辑吴宓所疾首痛心而亟欲自明者也。今敬求贵刊将此函登载,俾清华同学校友均可明悉此中真象。又附学衡社启事一纸,亦望赐登,以便世人得知《学衡》现状,及负责为何人。

吴宓

五月初四日


这种做法,当年《新青年》第6卷第2号刊出的《〈新青年〉编辑部启事》已经使用过:

近来外面的人往往把《新青年》和北京大学混为一谈,因此发生种种无谓的谣言。现在我们特别声明:《新青年》编辑和做文章的人虽然有几个在大学做教员,但是这个杂志完全是私人的组织,我们的议论完全归我们自己负责,和北京大学毫不相干。此布。


学衡派的命名是后来批评界和学界给予的,且以刊物得名。学衡派的活动主要集中在这十多个报刊上。本书之架构,即以“学衡派立身的学术舞台是刊物”为经纬,撰写原则如下:

1.学衡派成员众多,主要成员都有年谱或传记,个体事件尽量不重复引用,列在参考文献中。用刊物可以将众多的个体联系成为一个整体,且取舍明显。

2.依照时间的连续性,串联多种报刊,以文为主,成员随之。

3.成员的活动主要选取与报刊相关联的部分,以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引注此馆档案时,简称“二史馆”)的原始档案。

《学衡派年谱长编》内页

4.本书中对吴宓的个人活动列举详细,材料主要摘录自《吴宓自编年谱》《吴宓书信集》和《吴宓日记》。这里特别说明,文中只择重要的史料加注,叙述中引用不再一一详细注释。同时征引其他著作也不详细注释,只在文后“征引报刊、书目、档案”中列出。引用档案,注明全宗号、卷宗号和电子本页码,详细名称列在书后。因为此书本身就是史料整理,若再加详细注释,会导致大量的重复和字数的过分膨胀。报纸新闻报道,《大公报》《申报》与《中央日报》多有重复,重点选引《中央日报》。

5.为这几家报刊中的文章和作者进行校注,目的是想展示这个学术共同体最初创办刊物时,在鲜明主体性、作者关联性和栏目连贯性之外,还伴随着技术上的不规范性和编者的随意性。

6.对学衡派前期人物的生卒和关系,特别是《学衡》作者作详细注释。

7.鉴于学衡派成员的文,着落在刊物上,事由文关联,因此,这种编年史就具有严格的时空特性。原文选用时,有意选录学衡派报刊的发刊词或简章;学衡派主要成员的代表性文章,能够显示与《学衡》保持一致性立场,即The Critical Review(批评、制衡)办刊理念的真实呈现,原则上每人只节录一两篇,且是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批评新文化的篇章(梅光迪、胡先骕的有意多选),或者著名文章如陈寅恪悼念王国维文;能够显示特殊事件的书信、回忆、纪念性文章做摘要;其他专业学术论文或摘要,或只列篇目。

《学衡派年谱长编》内页

8.在选录学衡派报刊之外的文章时,有意识选用白话文运动(胡适及国语运动)倡导者和古典诗词曲坚守者两派的文章以显示其历史进程的复杂关联。因为学衡派主要成员的活动是从反对白话新文学开始的。

9.同时将学衡派成员的活动,放置在民国的文化教育体制中,以档案作为现场的实证,展示更为完整的学术生态。因此,本书引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史料较多,并以三江师范学堂—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为主线,重点选录学衡社重要人物梅光迪、吴宓、胡先骕、刘伯明、汤用彤、柳诒徵的活动。学衡派成员在清华学校—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的活动,适当选录,以吴宓、梅光迪为主。

10.学衡派主要成员弟子门生的文章,选择性收录若干篇目,简要关联其学术交往或诗词唱和,以显示文脉延续或学脉传承。

11.档案文本中,一人名、字、号或笔名多次出现的,统一选用笔名、名、字、号中的一个。特殊情况下,如鲁迅、周树人、周豫才,有关他在教育部任职期间情况,依据档案文献原始记录,选用周树人,文学活动中选用笔名鲁迅;吴稚晖、吴敬恒,选用吴稚晖;张谔、张士一,选用张士一;刘经庶、刘伯明,选用刘伯明:任鸿隽、任叔永,选用任鸿隽;卢前、卢正绅、卢冀野、饮虹,行文时选用卢冀野,引用公文时实录卢前。人名,如“张百熙(冶秋,1847—1907,1874年进士)”,括号中“冶秋”为张百熙字。其他同时标有名、号等的,括号中予以说明。

12.人物生卒年只简注一次,若在行文中对述及人物已加生卒年,则此后在对文章作者作简注时,就略去。原则上,人物首次出现时加生卒年,但为确保叙述文字的完整性(如多人同时出现),有的在随后出现时才加。

13.生卒年采用公历纪年。有当事人自述出生于某年,甚至有十二生肖的对位,通常是农历。晚清民初出生的人,若是农历年底的生日,换算为公历则是次年年初。

14.无法辨认的字用□表示;有意隐去的名字或术语用〇标识;文字校对后有改动或补充内容处,用(校:);人物或事件有所补充,用[沈按:]。“校”“按”内容少、不影响阅读者随文标出,其他以脚注形式标注。

15.民国时期,对文人写作的古典诗词,有称旧体诗词,是相对于新诗而言,带有贬义。我没有称旧体诗词、近体诗、古诗词,而是选用古体诗词的表达,以相对于白话新诗,有意在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显示文体古今之变的流动性。

16.书中引文,尽量用初刊报纸、杂志,或文集、全集初版。但有意改动了明显的错字,并改用现行标点符号。

17.民国词人创作时,“浣溪沙”与“浣溪纱”通用,印刷品中出现两个词牌名,实为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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