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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和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DOJ)在提交至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法律意见中,就埃隆·马斯克(Elon Musk)诉OpenAI案提出了新的反垄断问题。
在法律意见中,FTC和DOJ表达了对OpenAI治理实践的担忧,特别是针对马斯克指控的董事会交叉任职问题。马斯克指控OpenAI从非营利组织转变为营利组织的做法违背了其创立使命,并导致AI领域主要企业不公平地集中了市场力量。虽然FTC没有直接支持马斯克的指控,但增强了马斯克关于OpenAI治理结构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的论点。
马斯克诉讼的核心是指控OpenAI和微软通过公司治理和投资安排从事垄断行为。马斯克特别提到了微软董事会成员里德·霍夫曼(Reid Hoffman)和微软高管迪·坦普顿(Dee Templeton),指出两人曾在2023年之前同时担任OpenAI董事会成员和观察员,认为这违反了《克莱顿法》第8条(Section
8 of the Clayton Act)。然而,OpenAI辩称这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因为霍夫曼和坦普顿已经辞职。但FTC提交的文件对这一主张提出了质疑,指出仅通过辞职并不足以阻止依据《克莱顿法》第8条提起的诉讼。
OpenAI在2019年从非营利公司转变为有限营利公司,如今再转变为公益公司(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PBC),这一转型既获得了支持也遭遇了批评。马斯克将这种转变描述为“诱骗销售(bait and switch)”,声称它背叛了OpenAI最初为人类利益推进AI发展的使命。马斯克的诉讼还指控微软利用其与OpenAI的合作伙伴关系影响相关主体的决策,达成了一些阻止投资者支持OpenAI竞争对手(如马斯克的xAI)的协议。
作为OpenAI的最大投资者,微软的角色备受争议。批评者认为,微软通过投资在AI领域获得了战略优势,与OpenAI形成了共生关系,但破坏了市场平衡。例如,微软将OpenAI的模型集成到其Azure云服务和Office 365套件中,迅速将AI技术商业化,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这场法律纠纷揭示了AI领域深刻的伦理与治理难题。OpenAI将通用人工智能(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 AGI)的发展与财务指标挂钩的做法遭到了一些批评,这种做法优先考虑了投资者回报但忽视了公共利益。同时,开发AGI的复杂性使得大规模投资不可避免,这对如何管理先进AI技术的公平获取和使用提出了问题。此外,FTC和DOJ介入马斯克的诉讼,表明监管机构日益重视AI行业的公司治理与竞争问题。随着OpenAI面临来自Google、Anthropic和马斯克的xAI等竞争对手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它与微软等公司的合作关系也将继续受到审查。本案的最终判决和对OpenAI做法的审查监管可能会为AI行业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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