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文友的城南旧事
——熊飞骏
1
他不爱钱但好名,做梦都想名扬天下。
念中学时他特崇拜鲁迅,那时鲁迅在中学的名望仅次于伟大领袖。
他立志要成为鲁迅那样的大作家。
十五岁那年他高考上榜,远离故乡求学去了。
少年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四十岁过后,他总算如愿以偿。虽然没写成鲁迅,但也学贯中西名闻海内外。
在文坛声名鹊起后,他回到了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满以为会赢得万人空巷的欢呼声,像奥运冠军荣归故里一样。
车子一直开到家门口,也没见个故旧上来迎接,连兄弟姐妹也没影儿。
故乡人根本没听说过他的名头,也没人读过他写的名著。
在那个被人类文明遗忘的角落,只有“官”才能够收割乡民的注意力。
在家的几天,每逢碰到一个熟人,就问他在哪里发财高就?
他回答说自由职业,写几本破书。
对方接着又问:写书能赚很多钱吗……
村民看重的东西只有“钱”,不能“变现”的职业和营生狗屁不值,之所以重“官”,就因为“官”能变现成“大钱”。
刚好赶上家族的“修谱”盛会。
到家的当天晚上,修谱主持人来家,向他要了一千块钱,说村里人每家一百,在外吃国家饭的每人一千。
离家前一天,村里张灯结彩,庆祝“族谱”修成,进村的小车队排了好几公里长。
在宗族祠堂举行的庆典大会上,主席台红布席位有十多个人,从副乡长副科长到村委会主任,都是官。
再小的官在村民眼中也是“官”!
他坐在大堂后排角落的一个小凳上,没哪个村民注意上他。
2
他很爱自己的家乡,年过四十仍乡情浓烈。
少小离家之后,一直想为家乡做点实事。
十年前,山村最看重的是修路。
水泥路通到哪个村,就说明那个村出了个“大人物”。
乡民眼中的“大人物”都是官,连九品乡官也是“大人”。
村里只要出一个官,多想法弄公款给家乡修条水泥路,回乡也倍有面子。
没给村里修路的官,在村民眼中不是“官太小”;就是“有职无权”。现实也的确如此,少有例外。
写诗出名之后,他也想给家乡修条路。
可他不是“官”,没资源动用公款,修路又不是区区几万能够解决的。
诗人多是穷光蛋,那点微薄稿费请村民吃顿饭没问题,修路则是笑话。
就算他哪天挣了一大笔稿费,拿去为故乡修路,村民也会打心眼里瞧不起。花自己钱算什么本事?弄来公款才算真本事。
他有一个读者是南方某集团公司的总裁,身价比乡官高出好多倍。
他和总裁回了一次故乡,通往村里的烂泥巴路给总裁留下了深刻印象。
那天下了好大一场雨。
故乡门口有一条小河,出村的泥巴路在通往桥梁那一段,急转真下成一个陡坡。
大雨过后,村庄排水沟的出水直冲下坡路段,把路面的土层都给冲走了,露出了下面锯齿样的石头,差一点把总裁的豪车颠下了河床。
总裁说你一个大名人,家乡的路为何这么破?几杯酒下肚,就主动拍板修条通村水泥路。
两人酒后又回头去看路况,看修路需要多少钱。
看到排水沟的出水沿路面倾泻而下,和路面高低不平的石头,他皱起了眉头。
离修路还有一段时间,如此危险的下坡路,骑摩托车的村民很容易给颠下河床。
他得把冲坏的路面暂时填一下,把排水沟的出水引开。
他从家里拿来铁锹和镢头干了起来。
那时正值盛夏,填平路面就已汗流浃背;挖坡路上方的引水沟时,他脱光上衣仍挥汗如雨。
他一连干了三个小时。
好几个村民站在旁边看热闹,不时冒出几句风凉话:干这有啥用?有本事弄钱修条水泥路……
自始至终没一位村民施下援手,尽管冲坏的路面只会危害他们危害不到诗人。
第二天他俩离开时,发现昨天挖的那条不影响行车的浅底“引水沟”,让人夜里给填平了?
总裁气得一路骂脏话,闭口不再提“修路”这件事!
3
他三十出头就写出了大名。青年飞骏在校时就天天中午抱着收音机,收听他的中篇小说。
出大名那年他才被作协收编。
与红色中国同龄的老三届,青少年时期普遍“文攻武卫”,知识和文化沦为封资修“罪证”,三十出名可不容易。
他是青年飞骏的文学偶像,写诗小有名气时,两人在古城边的小餐馆喝过一次小酒。
我口口声声称他老师,不只是礼节还有心悦诚服。
偶像给我的第一印象有点“土”,烟抽得很凶,一根接一根。
烟的品牌很牛,大干部抽的那种,可身上的衣服却不是一般的寒酸,和农民一个级别。
当我恭维他的香烟品牌时,他苦笑了一声,说一月工资不够抽半月烟,一个穷酸文化人,就剩下“烟牌子”这点尊严,不能丢。
此前飞骏一直认为他的人生是呼风唤雨花天酒地的,压根也想不到,名闻天下的作家老师也会缺钱花?
鲁迅成名以后,每月收入上千大洋,仅厦大教授月薪一项就600大洋。
那时的县长月薪20块大洋,还没什么灰色收入。北大图书管理员月薪8块大洋。
上世纪前期的民国文化人,多数怀有浓烈的“革命”情结,最牛的作家团队是“左联”;没想到“革命”最后革到了自己头上。
那时飞骏除了写诗外,还贩云烟,下一次云南就能赚回两年的工资,不差小钱。
八十年代中期贩云烟是暴利,不过胆特大者才敢干。
饭吃到一半我就私下去买了单,还在帐单上加了一条最好的烟,尽管是老师请客。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他写了一部百万言长篇巨著,文学价值和莫言的诺奖小说有得一拼。
他写得很苦很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那部长篇飞骏读过三次,不止一次看得热泪盈眶,有两次还泣不成声。
写成了百年不朽的巨著,可他依旧很穷,连买张上京领奖的火车票都犯难。
那部巨著今天的版税少说也在千万以上,买名牌烟够他抽好几生;可出版头几年卖相并不好,当时的多数文学爱好者都没听说过此书的名字。
莫言的诺奖小说出版后卖相也不好,直到中了诺奖才火起来。
近三十年的读书人都赚钱追官去了,没几人肯静下来读完一部文学名著的。
他写完那部长篇巨著后,一发狠把自来水笔丢到了窗外,骂了句:狗日的文学!
货真价实的现代版“投笔”;但无处“从戎”
因为在创作上用力地猛和营养不良,他患上了严重的肝病,四十出头就撒手人寰。
他的最后几个月是在医院度过的,陪护人是他弟弟。
一个成了十多年家有妻有小的大男人,住院要靠成年弟弟陪护,这份悲哀比老大光棍还要深重十分。
离世前三个月,他一直深爱的妻子来过医院一次,是要他在离婚申请书上签字的。
医生说他的生命最多也就两三个月,能否缓一缓?
得到的回答是NO!
签字那一刻,在场的医护人员都流了泪。
那时的医护人员在患者面前还有眼泪。
4
他是一个写诗的奇才。
飞骏第一次读到他的诗,就预感一个杰出大诗人将要横空出世。
那时他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单身汉,在大山里的一所乡镇中学教书。
二十多年后,飞骏再次看到他时,他依旧在乡镇中学教书,不过没写诗了。
他依旧在辛苦笔耕,写些短篇幅的小说散文,每年要在小报小刊上发表几十上百篇。
可他的天赋就是写诗!那种能在文坛叱咤风云的诗;小说散文再努力也只能写出二流水平。
可他没能在诗路上走下去,因为他生活在一个根本不需要诗的时代。
近三十年我国没出一个真正的大诗人!
大局如此,他一个中学老师又有啥能量破茧成蝶?
飞骏去年又见到了他,还是在原来的中学领工资,不过爱上了登山。
大前天看他发了一条朋友圈:“不止一次仰望大魁山,几乎伸手可及,好几次试着朝大魁山方向走去,希望能攀上极顶。可是,这已经成为我无法实现的梦现。我只能够仰望,只能够想象。”
我去电问他何故,他说再也不能登山了,患上了严重静脉曲张,在医院病床上躺了两个多月,刚出来。
5
他是一个情深的男人。
十年前,他做生意发了一笔小财,赚了好几十万。
他的爱妻突然走了,一个情深之人,心痛得死去活来,决定关上手机房门绝食一了百了。
第十天,他迷蒙中看到了死神,感觉自己不久于人世,就挣扎着坐起来,倚靠床头立了一个遗嘱,把账上的存款分赠给自己的亲人,连远房的长辈也有份。
村里一位没什么血缘的孤老也上了名单。
五年后他进去了,没干任何坏事,在里面呆了几个月。
上了遗嘱名单的那些亲人,包括他的兄弟姐妹,没一人来看他。
前来探监的有很多人,都是远方素昧平生一面也没见过的读友。
他节衣缩食资助过的一位名牌大学毕业生,也把他的手机和QQ拉黑了。
他成了众亲友眼中的不祥之物。
他终于读懂了鲁迅为何至死不回鲁镇。
出来以后,他“清零”了自己的手机通讯录,永远离开了自己的故乡。
他又立了一个遗嘱:撒手人寰后,千万别把他的骨灰送回故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