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式权力不应该沦为指鹿为马的专利
——熊飞骏
我第一次听到殡仪馆“盗尸案”,因为太过骇人听闻了,第一反应就是“彻头彻尾的谣言”。随后我综合多方信息,得知此事不仅切切实实发生过,并且是大规模运作,成为一个地下产业链时,一个深不见底的巨大黑洞在我眼前徐徐展开。
从殡仪馆盗尸不是那么容易操作的,单个人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完成!一个省就被发现盗出4000多具尸体,没发现的也许还有更多,不用说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伙化行为。
殡仪馆沦为一个有组织的盗尸团伙,说出来确然难以置信。
“盗尸”也许还不是此案问题的核心,真正的核心问题是:那些亲人尸体被盗的家属,领到的骨灰是猪骨还是狗骨?堂堂一个殡仪馆,怎么能够在这个问题上指鹿为马?并且还是批量化指鹿为马?
家属领到一包禽兽骨灰,装进一个殡仪馆专售的几万、几十万昂贵骨灰盒(成本说不准只有几十、几百元)里,然后隆重安葬在专门购买的天价墓地里,年复一年当成祖宗供奉祭拜……这都成什么事啊?
是什么力量能把成千上万的禽兽骨灰指认为亲人骨灰?平民百姓显然没那能耐。
火化尸体的殡仪馆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开的,许可证背后得有深厚的权力背景。
中央之国很多地方,亲人死亡只能送殡仪馆火化,不准自行土葬,在崇拜祖先的国人心中一直备受争议。国人在这事上思想难得统一并非迷信难缠,而是有些问题实在想不通。前三十年给出的理由是“殡葬从简,不能让死人墓地占用活人土地”,可烧化后的骨灰绝大多数还是隆重安葬进了一块墓地里,还要搭上一个价格远超棺木的昂贵骨灰盒,没节省土地还数倍扩大了殡葬开支。各地不但慷慨提供安葬骨灰盒的公共墓地,还象房地产一样操作卖出了天价。
童年飞骏就对强制火化有深刻记忆。1977年春节外公去世时,下葬的棺木就是邻省的土里刨出来的。那省把火化强行推广到乡野农村,农户土葬的棺材全给挖了出来,把尸骨倒腾出来送殡仪馆火化。下葬不太久远的棺木在倒腾出尸骨后,又投入到黑市贱卖到外省。舅父只用了三分之一的价格,就为外公买回了一具死人睡过一回的棺木。这省的一个地区不肯放弃光荣传统,前不久还掀起了“平坟运动”,在网络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
在一个备受争议的领域,再玩出批量化“盗尸”这出无底线丑闻,平素老实八交高度一致的平民百姓该怎么想?
把禽兽骨灰认作亲人骨灰,拿回去当祖宗隆重安葬年年供奉,这等级别的指鹿为马,连发明这个成语的大太监赵高也玩不出来。人家不过是把一种禽兽指认为另一种禽兽;没能耐把禽兽指认为大写人的。
…………
这些年见识了太多的指鹿为马,技术和规模一直在与时俱进。
我爱上了田园风光,喜欢去乡村转悠,对村官层出不穷的指鹿为马印象深刻。
前些年退耕还林期间,很多村官把一片茂密的森林指认为耕地,然后砍掉大树栽小树,套取一大笔政策补贴,前来验收的权力人也照单全收。
后来一笔又一笔的农业专项资金,也在指鹿为马的套路上批量运作,造成了资金资源的极大浪费。
去年十月下旬,我在某地乡野远足,看到一大片绿油油的秧苗田。我问当地农人,马上就要打霜了,这些秧苗插到田里能长成稻谷吗?他们回答说根本不用“插秧”,都是村官摆给上面看的,每亩水田能拿到几千元补贴,等“航拍验收”过后就把牛放进来“吃草”。
…………
众目睽睽的指鹿为马,平民百姓根本没能耐玩出来。
绝大多数指鹿为马,后面都有权力在背书。
服务于人民和社会的权力,不应该沦为指鹿为马的专利。
二○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