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与赔偿:一个悲剧背后的法律解读

文摘   2024-07-30 18:35   上海  

一个令人唏嘘的真实案例。

两名00后员工,年龄相仿,晚上8点下班,相约一起,小王骑电动车载着小张回宿舍。

为抄近路,小王逆向走了机动车道,并利用机动车掉头专用口,穿越马路。

小王过去经常这么走,因为近,从这儿过了马路,宿舍就近在咫尺。

但这一天,一辆快速行驶的轿车,转眼即到。

两人来不及躲避,被撞,当场死亡

能否算工伤呢?如何申领工伤保险补助呢?

这要先看工伤的认定的条件。

01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这么说:

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化繁为简,抓住两个关键词就行。

第一、上下班途中。

一是限定了工伤发生的时间必须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范围内。

二是限定了工伤发生的地点必须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上。

合理,讲究合乎道理或事理。

比如,下班途中顺路到菜市场买点儿菜,然后再回家,被最高法认定为合理路线。

但住在浦东,8点金桥(浦东)下班,10点发生交通事故在徐汇,就很难被认定为工伤了。

第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

只有当“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满足工伤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了一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被机动车撞摔跤了,就可以认定工伤,因为无论行人是否违规,机动车撞人,机动车负主要责任,除非机动车车主能证明行人是故意碰瓷。

02 本文案例的最终结局

小王违反交通规则,原本小王要负主要责任,小张和轿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可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

撞车后,轿车司机一下子懵了,第一时间选择逃!

法律规定,无论何种情况,肇事逃逸,机动车司机一定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并并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案中,最终交警判定轿车司机负主责,小王负次责,小张无责。

公司在30天内为小王、小张顺利申请了工伤,并妥善与家属沟通,给予人道关怀。

按当年的标准,最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每人合计约80万余元。

(一)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4年标准为1,036,420元

但再多钱,换不回两条花一样的生命,也无法湮灭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锥心的痛。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有朋友问,公司不给申报工伤怎么办?

在1年内,员工或家属备齐资料,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工伤申请可以由单位提出,也可以有个人提出。

当个人提出,单位不认可时,单位要负举证责任。

认定了工伤,在员工康复的停职留薪期内,公司应正常发放工资。

若在此期间,老板不仁不义,要善于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为自己争取。

职百道
用大白话说职场的弯弯绕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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