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缘巧合,一位朋友推荐毛姆的小说,正遗憾在电子书上下载不到,第二天去另一位朋友家得到了毛姆的这本书,《月亮与六便士》。好久没有这么快读完一本书了,几乎废寝忘食一口气读完,或许也是电子书与纸质书的区别,可以随意前后翻阅对照,还能在精彩处做一下停留,回头再细细品味。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是英国现代小说家和剧作家,是那个时代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据说是20世纪30年代收入最高的作家。毛姆的父母在他10岁之前就去世了,他由一位情感淡漠的叔叔领养,因为不想像家里其他人一样成为一名律师,他在后来成为伦敦国王学院一部分的兰贝斯医学院接受培训取得医生资格。1897年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问世后销售惊人,于是他放弃医学全职写作。
一战期间毛姆曾在红十字会和救护队服役,1916年被招募加入英国情报局,曾在瑞士和俄罗斯服务直到1917年十月革命。战后他游历了印度和东南亚,这些经历被反映在其后来的短篇故事和小说中。毛姆的十七年写作生涯中代表作是自传色彩的《人性的枷锁》,1947年设立毛姆文学奖,作为年度英国文学奖奖励35岁以下的优秀作家。
《月亮与六便士》里毛姆以第一人称视角,对中心人物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一生及心灵变化进行描述,展现一个中年股票经纪人如何突然扔下妻子孩子去追寻成为艺术家的梦想,取材于画家保罗-高更的生活。书名取自其名作《人性的枷锁》里的一段评论:主人公菲利普斯像所有年轻人一样,终日低头寻找地上的六便士,却错过了头顶的月亮。
从小说的第一个段落看上去斯特里克兰德像是一个典型的渣男,作为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这位股票经理人毫无预感地突然抛家弃子去了巴黎,以自由画家的身份过着贫穷却目中无人的生活。现在有北上广深寻求前程的所谓北漂,而在小说里可以看到,一百年前的欧洲已经有了从各地前往大都市租着阁楼寻求机会的漂泊者,比如:去巴黎的巴漂。书中的“我”和斯特里克兰德都是其中一员,他们身边还有着广泛的同盟。
作为巴漂的斯特里克兰德漠不关心物质上的安逸,漠视身边环境的艰难,夜宿于破败的酒店,疾病饥饿缠身,可是在接受另一位画家斯特罗伊夫的热心帮助度过危及生命的重病后却鸠占鹊巢,与斯特罗伊夫的妻子布兰奇好上了,但他想要的不过一个模特而不是一段恋情,随后布兰奇自杀,成为斯特里克兰德所谓追求艺术的牺牲品。
关于主人翁的第二个段落发生在遥远的太平洋小岛塔希提,那是后人熟知的高更的经历,他与一位当地土著女子一起生活并生下孩子,创作上非常高产,最后死于麻疯病。书中他在发病失明前在位于莽林深处世外桃源般的森林木屋墙上创作了令人震惊的杰作,却被那位女子根据其遗愿把整座木屋烧掉,没有在世上留下最后的大作。
拙于表达的斯特里克兰德在夫妻关系或称男女关系上的一段自由理论,似乎可以作为渣男宣言:情欲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则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获得快感的工具,我没有耐心满足她们的要求,充当配偶、伙伴和伴侣之类的角色;男人的灵魂是漫游于宇宙最遥远的领域,女人却要把它弄进罗网里,罩得结结实实。
毛姆选择高更的生平来写小说是受了高更著名画作《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的启示,那幅画上有十三个人:第一组四个,一男两女一儿童,代表生命开端;第二组四个人,两男两女,象征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发生的故事;第三组五个人,最远处的老妇人代表生命的终结,身边是混沌初开的世界。毛姆用文字再现了高更的最后一幅力作,但高更在画完这幅画后爬上附近一座山,服下大量砒霜,虽自杀未遂却大病一场。
现实中的高更也是孤儿,也做过股票经纪人,工作之余从事绘画和收藏,当时工作稳定收入颇丰,却在三十五岁毅然辞去工作专情于绘画,往返于布列塔尼的一个小渔村,确立了表达生活原始状态的画风,但陷入贫困。几年后孤身来到塔希提岛,两年后重返巴黎,诸事不顺,又过了两年再次回到塔希提,贫穷、疾病、孤独折磨下,于五十五岁的1903年客死他乡。他没有麻疯病,却因与多名土著女子有染得了梅毒。
十九世纪形成风起云涌之势的现代画派走到极端几近狂人的有两个代表,梵高和高更。毛姆认为梵高的人生也许够野够狂够残忍但是不够远,他一生没有离开城市这个体现现代人类文明的终结地,最远也只是到法国南部灿烂的阳光下寻找麦田的金黄、夜空的深蓝和向日葵的辉煌,但对人物却忽略了,而高更则走得更远,不仅在地理位置上,还有对人的描绘上。
如同人们在生活中要寻找美一样,绘画寻找美、表现美,似乎是天经地义亘古不变的,凡是画的都应该是美的,几千年来艺术家们都在表现美,而现代画派则在颠覆美,二十世纪的创作和取向对芸芸众生的传统审美观置若盲闻。以梵高、高更、毕加索为代表的现代画派热闹了一个世纪,拍卖出天价,除了商业运作和社会富足的外溢,更把人们对世界的视角从眼睛转向了内心。
读书跟欣赏画一样,不仅寻找那份外在的美,更需要触动隐藏的那份心境,有些书很是简朴,像这本书就没有一点华丽的修饰用词,翻译者也忠实原作,用简单的话语展现故事,丝毫不去哗众取宠,却让人看完抛书长思,不仅感触于主人公的故事,更反射到自己的人生: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这是应该的生活模式吗?是不是还可以做些什么?是不是还有一些事没有去完成?是不是可以选择另一种活法?或者再去做一些更有意思的事?
书中有这么一段:每天都做同样的事情,实在受不了,朋友们循规蹈矩,相安无事,他们不再有什么让我吃惊的事情,我碰上了他们,知道他们开口会说什么,就连他们的风流韵事也只是乏味的老一套,像有轨电车,顺着轨道从起点到终点,这一电车运载的乘客人数都能算出个大概来。生活秩序化,快活得让人受不了。让人惊恐不安。
这里有一个词,快活,却不是往常使用的那个意义,得分成两个字眼,顿时变成了迥然而异的概念。书中还有一段让人浮想联翩,触发的思绪启动了暗藏在心底深处的某个开关,却不一定是使人欣喜的兴奋,还带着一股唯恐随思而动的恐惧:打乱习惯了的生活,会进入什么状态?真会进入心灵的满足吗?即使不在意身体的舒适和节奏的安逸!那就先来读一段吧,或许让你触目惊心,或许让你心有灵犀。
有些人生来就生错了地方,偶然事件把他们抛进了特定环境中,但是他们总怀有一种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的乡愁。他们在自己出生的地方是陌生人,孩提时代绿树成荫的小巷或者玩耍过的熙熙攘攘的街道,不过是他们人生旅途的一站。他们在熟悉的场景中落落寡合,也许就是这种陌生感,让人选择远走他乡,漂流四方,寻找某些永久性的东西,让他们可以牢牢地依附在上面。
有时,一个人偶然来到一个地方,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属于这里,这里就是苦苦寻求的故乡,他愿意在从来没有见识过的环境里安居下来,仿佛这种环境是生来就熟悉的,最后他会在这里寻找到宁静。也许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诉求,督促这种彷徨者回到他祖先在历史的懵懂混沌时代离开的故土。
这种突然找到根的感觉是幸福的,但并非每个人都在寻找某个地理位置上的根,某些根是心灵上的,说不清藏在地球哪个角落。甚至,走在路上,那种旅途的车马摇晃,每天都会是崭新的面对,才是某些灵魂得到宁静的源泉。如何平衡心灵的震荡和生存的稳定,或许是每个灵魂不安定者永恒的生活命题。
上天有时是会捉弄人的,有些人强大而富有,或者安逸而舒适,上天却用极其机敏的态度对他们穷追不舍,最终将他们彻底征服,让他们放弃对这个世界的享受、对异性的爱恋,去寺庙过苦行僧般的生活。皈依会在各种形态下发生,有些需要经历大灾大难,如同一块磐石被咆哮的洪水击碎,有些则是循序渐进的,如同一块顽石被持续落下的水底洞穿。而这种洞穿对受者来说是悟道,对旁人来说则是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