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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眼一周以后,我差不多把家收拾好了,我的右眼也恢复了正常。自和徐景明吃饭后的那个夜晚,我再也没有看到那个男医生。我找护士打听他什么时候当班。但是我又有什么借口去找他呢?问护士他单不单身好像又觉得怪怪的。我只能对自己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如果有下一次见面,希望不会是一个瞎眼的情况。
沙莎选了福1039办圣诞晚餐。福1039在一个古色古香的老宅子里面。我们一群人叽叽喳喳地穿行在走廊里面,颇有一种回到老上海旧时光的感觉。安大爷在办公室的圣诞晚餐上举杯,欢迎我健康归来。大家接着眉飞色舞地聊起各自圣诞新年的安排。安大爷回美国康州老家,孙维去新加坡,张玫去希腊,张媛媛回北京老家,和我同组的袁圆去夏威夷,马丽和王佳佳一起去南宁,沙莎和男友去海南。菜鸟一号早已给我发来节日贺电,她要回伦敦和爸妈共度圣诞。
安大爷问我我圣诞新年什么安排。他显然完全忘记了他安排我来顶替王大哥这个事情。
“上海。我打算在坚守岛国项目之余好好体验一下上海的圣诞氛围。”
安大爷尴尬地笑笑,“辛苦了。我让王威廉给你带礼物。”
沙莎出来打圆场,“我新年在上海的。我和大卫要办一个跨年派对。你到时候一定要来哦。“
我赶忙点点头。
孙维、张玫和安大爷开始聊起业务来了。坐在我边上的马丽凑了过来,在我耳边嘀咕,“他两的从业时间都和王大哥差不多。现在都在抢着上位做合伙人呢。”
“王大哥从业多少年?”
“有十多年了呢。”
“他怎么没有当上合伙人?”
“他拉不来业务。就他那个啰里啰唆唯唯诺诺的样子,他哪里能拉得来业务呀。没有业务,怎么可能做合伙人。我觉得这两个人也够呛的。明年经济估计也不咋地。经济不好,自然不会有人当合伙人。”
“感觉上海办公室好像没太受经济影响。这个圣诞晚餐吃得还不错。”
“拜托。这哪算好。去年我们吃的是外滩三号Jean George,还可以带家属。如果这个经济形势继续恶化下去,都不知道明年吃啥。”
我更担心的是明年我还在不在。我给之前在纽约办公室一起实习的小伙伴们发了圣诞贺卡,已经有两个查无此人了。AboveTheLaw时不时就发布律所倒闭或者合并的消息。想想我接下来要一个人面对一个大项目,我有点头皮发麻,啃大闸蟹如同嚼蜡。好在我只要坚持一周半的时间,一周半后,王大哥就回来了。
王大哥在临走前给我打了个一个多小时的电话,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虽然我和其他人一样嫌弃他啰嗦,但是此刻我好想像琼瑶剧的女主角一样跪倒在他面前,抱紧他的大腿,说,“威廉,不要走。答应我,永远都不要离开我!“
我收起心中的泪水,故作镇定地问道,“如果有急事,我找谁?”
王大哥沉默了许久。马丽说王大哥最喜欢去日本玩,因为在日本黑莓机没有信号。
“我会尽量每天和你保持联系。”
“尽量”是有多“尽量”?我很想叫王大哥澄清一下,他究竟是best effort还是reasonable best effort还是commercially reasonable best effort?
陆陆续续地大家开始休假。安大爷在12小时外的时区。王大哥在失联区。我孤身一人在战区。
王大哥前脚刚走,对家律所就发来了新的修改意见。我看到大段大段的修改。我赶紧和我们在当地的律师沟通,一起过文件。对家律所原来负责项目的高级律师跳槽了。能在新年前跳槽,连年终奖都不要的人,是有多仇恨这个律所。新来的律师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就把我给烧了。
我想把谈判拖到新年后,等王大哥回来之后再进行,但是对方坚持说新年前必须签约。投行对我施加压力。项目签字,投行才能收到这一阶段的费用。投行负责人自然是希望能够在年前把这个钱锁定下来。
不得已,我把谈判安排在了圣诞节后的第一天。我想这段时间总该可以联系上安大爷或者王大哥吧。我给他两发了消息。我从来没有这么期待过一个男人的回信。然而几天过去了,依然杳无音讯。
我们的澳洲律师比尔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合伙人。我看是指望不上安大爷和王大哥了。我就拉着比尔在圣诞节前一天过了所有的改动。比尔唯一的问题是他说的英文,我有百分之七十都听不明白。他唯二的问题是,他喜欢talk out loud,所以一个简单的问题要绕来绕去说很久。平常和别人英文沟通需要开十分钟的会,我和比尔一起要开半个小时。为了确保我百分之百理解比尔说的话,我不得不把他说的话总结一遍,重复给他听。比尔和我说,他觉得这次修改最大的问题是对方把整个indemnity clause删掉了。他不清楚什么原因。但是他觉得对家应该是不会在这个时间点来重启谈判,可能就只是因为换了一个新的律师,她想在项目上表现一下而已。他安慰我说,不用太担心。到时候他来解释一下过去谈判的过程应该就好了。和比尔电话后我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终于到了谈判的那一天。对家公司代表,对家律师简,投行代表戴米,我方公司代表,比尔和我都上了线。
我故作镇定地和大家寒暄了一下,感谢大家在圣诞节后的一天参加这个紧急会议,顺带强调一下我会把这个会议时间控制好,让大家早点回去休假。寒暄完,三个律师马上一条一条地过修改意见。简时常打断我和比尔说话。她听上去非常不开心,不知道是一贯如此,还是因为她突然被安排来引领这个项目打乱了她的休假计划。她身边不时传来孩子尖叫的声音。我上网看过她的简历,貌似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律师。
我尽量让比尔多说一点,让自己蒙混过关。我们很快就聊到了indemnity clause。比尔简单强调了一下谈判双方早就对这个条款达成共识,现在这个写法是符合行业惯例。
简突然打断了比尔,“我们重新研究了这个条款。我们觉得合同没有必要包括这个条款。我们要求全部删除。我想听听思尔律所这边的意见。什么理由要坚持这个条款。”
我的血压突然飙升,心跳超过100。我觉得简在开会前一定研究过我的简历,看到了网站上列出我是2008年五月纽约大学法学院毕业。
我的意见是什么?一个刚毕业的法学生能有什么意见?王大哥之前和我讨论过这个条款吗?为什么我什么都不记得?他什么意见?为什么昂贵的法学院从来没有教我们这个条款的意义?我花钱上法学院到底学了什么?
我突然想起来法学院上过的一门课,叫做Faking It。同学几个一起选课的时候,几个女生还开玩笑,说女人不需要这个课,因为女人经常要假装高潮,女人都是奥斯卡得主。我突然非常庆幸我自己上了这门课。老师的话在我耳边响起,“当你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的时候,深呼吸,压低嗓音,说慢一点,最好能带点英国口音。这样能够传递一种权威感。哪怕你在瞎扯淡,权威感也能让你更有说服力。”
我开始深呼吸,用老师教的技巧,慢慢地重复比尔刚才的说辞。我一边给自己争取思考的时间,一边把简的问题抛向了我的多年好友,谷歌搜索,“Why is indemnity clause impor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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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旺财小姐姐,中国制造,美国加工,现身居硅谷。熬过CBD的夜,撕过大厂的逼,走过国际组织的场,现在来旷野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