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姜萍事件揭露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存在的系统缺失,自媒体平台首当其中

文摘   2024-06-29 14:23   北京  
姜萍事件发酵至今,和以往不一样的,大家都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姜萍目前的年龄17岁,属于未成年人,而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而在落实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在总则中更是明确提到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但从网上铺天盖地对姜萍个人私密信息的揭露时,可见的是无论从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还是从相关部门对新未保法的落实,都存在巨大的缺失。

保护未成年人是所有成年人共同的责任,在第十一条中更是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但是从目前的网络舆情看,不止于是铺天盖地的公众成年人在不断的在“围剿”姜萍,更甚者还存在一些公众部门不从保护未成年的角度出发,面对外部的质疑,颇有一种甩锅的心态。
此外,当事情发生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公共部门也好,还是公益组织也好,包括所在学校,等等,都存在巨大的滞后性和不作为。
而作为竞赛的主办方的沉默,同样让一位17岁的未成年人深陷漩涡当中,颇有一种,出现问题,一群大人躲在一位未成年人女孩背后求保护的感觉。
姜萍事件酝酿至今,至今依旧让人费解的是,这种极容易证实的事件,为何至今没有权威的媒体、机构以及竞赛主办方愿意证实,无论是否真实,有权威的方式证实即可,一个巨大的舆论背后,猜疑的社会状态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问题,而这种问题背后,便是大家对待舆情背后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我想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负责机构,有责任在社会巨大的舆情中,去发挥自己的公权力和能力,去平息本不该持续的讨论。
而除此之外,更值得反思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许久,作为这场舆论的旋涡中的姜萍,一位17岁的女孩,当网络中的负面新闻发生时,作为讨论的载体平台,是否有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许久,公众对于其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有意识?;学校也好、相关公益组织或者当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或者相关公共部门也好,是否有尽责;竞赛的转发作为一家公司,是否有做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当然,还有的是,网上几乎没有看到有人就未成年人保护这一思路去思考姜萍事件。
这些问题背后,所需要思考的是,当未来同等事情在发生时,我们能否集体保护一个孩子。更需要思考的是,这种现状背后,到底是谁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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