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25年工资计算新规来了,工资要涨了吗?

文摘   2025-01-22 22:52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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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人社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一下子就刷屏了。

通知明确规定: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调整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8小时

二、工资折算方式调整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

企业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小时工资:按职工日工资收入除以8小时折算

看到这个通知第一眼,老实说,头都大了。

说白了就是:原本就复杂的工资计算,现在更难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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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调整后,数字算来算去,看得人眼花缭乱。

年工作日248天,算出来月工作日20.67天。

月计薪天数21.75天,一个数字要用在日工资、小时工资、加班费上

 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的未休年假工资,居然要用不同的天数来算。

 企业职工按月计薪21.75天来算,事业单位按年计薪261天。

表面上看是统一标准,实际上是把体制内外的差距又拉开了。

以前大家糊里糊涂的,现在明明白白写在政策里了。

一个政策两种算法,这就是赤裸裸的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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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工资计算新规的出台,折射出更深层的问题。

统一标准是好事,可为什么要区分体制内外?

提高法定节假日是好事,可为什么要把工资算法搞得更复杂?

政策的本意是规范,可落到每个打工人头上,怎么算都不如实在的涨工资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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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工资计算这个话题。

与其研究"21.75"怎么除,不如想想基本工资怎么涨。

与其纠结年休假按月算还是按年算,不如关心实际收入够不够花。

毕竟,再精确的计算方式,算出来的都是既定的数字。

说白了,打工人更关心的是"算出多少",而不是"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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