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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网友在公众咨询平台提出疑问:
自己是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孩子,通过努力考上了公务员,现在想回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却被认定为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事儿一出,立刻引发热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给出了明确答复: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不能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说白了就是:当了公务员,就别想再回农村申请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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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事儿不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你要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得满足这些条件:
是原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的成员;
父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被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
因合法婚姻将户口迁入;
因国家建设等政策性原因被接收安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
听上去条件不少,但关键在后面:必须在本集体组织进行过事实上的生产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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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不公平,凭啥当了公务员就不能保留农村集体成员身份?
专家是这么解释的:公务员是吃财政饭的,工资福利都有保障,不需要再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来保障生活。
说得直白点:你既想要铁饭碗,又想要农村福利,这不是贪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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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事儿还真没那么简单。
最新通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只明确了公务员会丧失集体成员身份,但对事业单位和国企的人员却没有统一规定。
为啥?
因为事业单位和国企的情况太复杂了。
有的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有的是差额补助,有的是自收自支;
国企的用工形式更是五花八门。
各地做法也不一样:
有的地方只管公务员;
有的把事业单位一起管了;
还有的连国企员工都管
这事儿最后怎么定?得看各地的具体政策和村里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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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别太担心。
失去集体成员身份的只是"个人",不影响你的家人。只要户口不主动迁出,你家还是能保留宅基地。
而且根据"地随房走"原则,你考上公务员也不影响继承老家的房子,该用宅基地还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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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热闹的是评论区: 有人说:"这一代回不去了,后一代更回不去了,这不是在切断农村人的根吗?"
也有人说:"你们是买房主力军,老老实实留在城里买房吧。"
还有人担心:"万一失业了,连回老家的路都没有了。"
其实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问题:要么选择公职人员的身份和待遇,要么保留农村集体成员的权益。
想要鱼和熊掌兼得,这事儿啊,真不太现实。
如果你还在纠结要不要回农村建房,我建议你先想明白:是真的想回归农村生活,还是单纯想占个地方?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