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中国与世界之二 | 唐 雯 | 帝国的日常:礼仪性表状中的唐代君臣互动

学术   2024-06-05 13:06   北京  



作者简介

唐  雯

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教授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 年第3期,引用 / 转发等请据原文并注明出处。参考注释请参见原文。




帝国的日常:

礼仪性表状中的唐代君臣互动




摘 要:表状疏奏作为古代君臣书面沟通的重要方式,其特质、功能对于理解君臣互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其内容与功能学界多有讨论。表状在内容上并无本质区别,表是全功能的奏事文体,而状最初作为公文书,其浓重的文书色彩决定了状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其成立大致要晚到开元时代,并且始终保持着其公文状态。同时以让、贺、谢为代表的礼仪性表状,其看似格式化的文词中蕴含着丰富的内容,所折射出的唐代君臣间频密的日常互动,却可能成为政治运作的重要组成,最终促成了某些历史事件的走向,与此同时,这些互动也为我们判断君臣间关系的疏密打开了一个缺口,展示了更为真实的唐代高层的日常生活。
关键词:唐代;表状;日常互动




阅 读 导 引


一、表、状的功能与内容

二、礼仪性表状所见君臣沟通日常

结  语




中国古代君臣的沟通方式,除了当面交流外,多数时间需要通过表状疏奏以及制敕批答等书面方式进行,因此产生的海量文章,成为今天我们观察古代政务运行和君臣沟通的重要材料。其中作为王言的制敕、诏令等较早即已成为学界的讨论的热点,而近十多年来,随着学界对于唐宋时代公文书所体现的政令沟通的关注,作为王言的另一面,即来自臣下的上行文书越来越多地进入到研究者的视线。这一类文书在《唐六典》有非常明确的定义:

凡下之通于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原注:谓祭祀,支度国用,授六品已下官,断流已上罪及除、免、官当者,并为奏抄),二曰奏弹(原注:谓御史纠劾百司不法之事),三曰露布(原注:谓诸军破贼,申尚书兵部而闻奏焉),四曰议(原注:谓朝之疑事,下公卿议,理有异同,奏而裁之),五曰表,六曰状(原注: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通于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隋令》有奏抄、奏弹、露布等,皇朝因之。其驳议、表、状等至今常行)。

由于敦煌文书中保留了不少这类上行文书的实样,因此学界主流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在复原文书格式的基础上讨论这类文书所体现的唐代信息传递的轨迹以及从地方到中枢的政务运行机制。而在这些讨论中,因为状本身有着面向皇帝本人的奏状以及面向其他政务机关的申状,因此在各种上行文书中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如刘后滨在揭示以奏抄和奏状为代表的政务文书形态变化的基础上,探讨了中枢体制和政务运行机制的变化,郭桂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讨论范围集中到唐代前期的奏事文书,试图通过这类文书的分析展示相应奏事制度的变化。吴丽娱则集中讨论了状这一文体在内容及其在实际政务中的运行轨迹,叶炜则讨论了群臣集议时议状在君臣沟通中的价值。这些经典研究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触及各类状以及其他上行文书的内容,但这些研究本身的目的更多在于探讨帝国的信息传递和制度运行,也即是“活的制度史”,因此相对于流转环节较为单纯的通上皇帝的表状奏议,研究对象更侧重于奏抄、露布以及在行政机构间流转的状,同时这些上行文书各自的特点、发展脉络以及其所展现的帝国日常也并非其研究重点。而在另一部分文学领域的研究则比较关注以表疏为代表的上行文书在内容、功能以及文体上的特点。如郭庆如《唐代表文研究》在全面统计《全唐文》中所有表文的基础上对各类表文作了非常合理的分类;曾婧《唐代谏书研究》则统计了所有表状疏奏等上行文书中与上谏有关的篇章,并对其所涉内容作了相应的分类。这两篇论文所进行的详密统计与分类为表疏等上行文书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但作者的兴趣点更多集中在对文体本身的文学性解析,对于各类文书各自的发展脉络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着墨不多。而在上行文书的综合性研究方面,吴杨《两汉三国章表制度新探》一文对两汉三国的章表作了相当出色的研究,敏锐地揭示了这一时代章表所承担的不同功能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使用范围的不同与内容的差异,并进而探讨了章表体制所反映的君臣关系。虽然其讨论的是先唐时代章表制度,但却对唐代各类上行文书特质、功能以及其所透露的君臣互动等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因此本文即拟以通上对象为皇帝本人的上行文书观察此类文书之间内容与功能的内在联系和此消彼长,以及由此折射出的君臣互动日常。而这类文书在上引《唐六典》中表达为“驳议、表、状”,然而在实际反映唐后期至五代宋初文体分类观念的《文苑英华》中,除了以上三类外,还有疏(部分题为“书”)、弹文、谥议,这六类文书中,谥议、驳议都属于议,有关议的格式、内容及功能,中村裕一和叶炜都有过详细的讨论。大体来说,议或是应皇帝要求对某事进行集中讨论后对皇帝的回复,或是制度性的集议,如在定谥过程中产生的谥议等,因此它的功能比较单纯,所涉的内容多为军国大事。而弹文皆系弹劾官员时所上之文,因此其功能与内容亦较为简单。疏的功能稍复杂一些,但从《文苑英华》卷六九四至六九八所收五卷疏来看,其最主要的内容为上谏,因此《文苑英华》不惜自乱其例,将其中一卷命名为《直谏》,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谏这一内容越来越多地集于疏这一篇幅较长,方便充分表达的形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唐前期的进谏惯用的谏表,因此就功能而言,疏亦较为单纯。因此本文将主要讨论在内容与功能上较为复杂的表与状。

一、表、状的功能与内容

虽然表、状都具有直接沟通君臣的功能,但从今存两类文体各自数量来看,表对状形成了绝对的碾压。如果我们以《文苑英华》表状疏三类文体的选文数来看,表自卷五五三至卷六二五,共七十二卷,状自卷六二八至卷六四四共十六卷,因此可以说唐代的表是最主要的君臣沟通文书。表作为一种文体,它的成立可以追溯至汉代。《文心雕龙·章表篇》云:“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不过发展至唐代,表的内容远非陈请一类可以概括。据郭庆如《唐代表文研究》统计,唐代表文可分为贺表、谢表、谏表、献表、奏请表、陈情表、遗表等七大类,这七类表贯穿唐代始终,因此我们可以把表理解为全功能的上行文书,相较于其他功能较为单一的文体,显然是唐代上奏文书中最为重要的一类。

对于表状所承担的功能,有观点认为表更多地承担礼仪性的功能,而状更多运用于奏事。但如果将所有的表文逐一统计以后,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七类表文中,数量最多的是奏请类的表文,在《全唐文》载录的一千七百余篇表文中占比达到29.01%,加上占比6.06%论谏表以及占比7.03%进献表,以及占12.95%的遗表、陈情等其他言事类表文,非礼仪性的表文占比超过55%,而庆贺类表(22.49%)与谢表(22.46%)则占45%,表作为全功能的奏事文体,仅仅强调其礼仪性的一面显然不足以概括其全部功能。不过纵观全部表文内容,我们发现唐代前后期,表文在内容上的确有所变化。玄宗以前,具有实际奏事功能的谏表、奏请表、陈情表等非礼仪性表章占比更高,尤其是谏表,玄宗以后数量大幅减少,粗略统计仅有十一篇,仅占全部六十八篇谏表的16%,因此表的功能在唐代前后期是有变化的,其奏事功能为状和疏所分割,这导致了表的礼仪性功能在唐中后期越来越突出,与此相消长的是状和疏在功能上的变化。

状的功能同样是此前学界讨论的焦点之一。状本身分为“申状”与“奏状”两种,虽然随着时间的演进,状的奏事功能越发突出,但其始终保持着其作为公文书的一面,这体现在它本身有着比表和疏更为复杂的公文格式。司马光《书仪》分别载《奏状式》与《申状式》,比较同样用于奏事的奏状和表的格式,就会发现,表的格式除了在末尾需要加上“某诚惶诚惧、顿首顿首”的套语及签名外,并没有太多特别的格式,而奏状式则要复杂得多:

某司(自奏事则具官     贴黄     节状内事)某事云云(若无事因者于此便云右臣)右云云(列数事则云右谨件如前)谨录奏闻,谨奏。(取旨者则云伏勅旨)乞降付去处(贴黄在年月前)     年月日     具位臣姓名(有连书官即依此列位)状奏。

这里的“某司某事”表明奏状至少在形式上都需要写明上状事由,即使“无事因”,也需要保留“右”这一状文的固定格式。唐代状式可能有所差异,但是从今存状文来看,其在起首记事由则与奏状式一致,吴丽娱据敦煌文书P.3900对唐代奏状式作了复原,郭桂坤更是将唐代奏状式总括为:

右,臣云云,请(伏望、伏愿等)云云。谨录奏闻(谨具闻奏等),伏听(候)敕旨。

年月日  具官封臣姓名状奏(谨状、谨奏等)

这样的文书格式在现存的状中仍有不少保留了下来,兹举权德舆代中书门下贺剑南破吐蕃状为例:

中书门下贺剑南西川节度使去八月十八日于雍州灵关路大破蕃寇拔木破城并破通鸖军天宝城应擒生斩级焚烧仓库楼阁收获羊马器械等状

右,今日中使某乙奉宣恩旨,示臣等韦某奏表大破吐蕃擒生斩级者。戎丑负恩,乘秋窃发,敢扰边鄙,自干诛夷……臣等备位台司,倍百欢贺。无任庆忭悦怿之至,谨奉状陈贺以闻。贞元十七年九月十二日。

在这篇状中,“右”前内容即是上状缘由,也是状文与表疏等其他文献有本质不同的地方。事实上几乎所有现存状都保留了“右”这一明显的标志,即使其所叙述的内容在收入文集时多半已经失落。

浓重文书色彩决定了状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其成立要较表要晚得多,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文选》和《文心雕龙》中并没有收录和讨论状这一文体。即使到了唐代前期,状仍更多地作为一种公文书而存在,甚至往往作为随表进奏的附件。现存较常见的例子见诸举人自代或让官自代的上表中,这类表中往往有“臣所让人,别状封进”的格套,显然书写“所让之人”的状是配合着这些让表一同奏进的附件。

即使在奏状更为流行的唐中期以后,状仍旧可以作为表的附件而出现,代宗时号称朝廷大诏令皆出于其手的于邵作《谢赐银器及匹帛等表》,称自己“每欲倾家,以供国用。……乞回此物,复归内府……其器物等,臣已勒押衙试少监郭某诣右银台门别状奉进”。这里诣右银台门奉进的状即是于邵退回的赐物清单,它同样也是附表而存的附件。

类似的情况不一而足。这样强烈的公文属性使得状在发展之初是不被作为文章看待的,自然也不会被收入个人文集或总集,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唐代前期流传至今的状极为稀少——从《全唐文》所收诸题名为“状”文章来看,开元以前的状数量不多,其中多数为议状,如《议沙门不应拜俗状》《议沙门不应拜俗状》等,虽名为状,实际皆出自释彦悰《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所收议。除去这一类议状,其余不足十篇,多为论事状,间有《全唐文》编者误读材料而误题篇名,如张公瑾《条突厥可取状》,出处为《新唐书·张公瑾传》,原文作“(张公瑾)后副李靖经略突厥,条可取状于帝”云云,此状当解为情状,而《全唐文》截为标题,实误。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从数量和内容上来说,唐代前期,作为文体的状,尚未成熟。从开元时期起,状的数量和内容都开始大幅增加。但现存的玄宗时代绝大多数的状或为张说、张九龄所作,或以李林甫名义奏上,恰可与《唐六典》中“近臣为状”的表达相印证。开元以后,现存状的数量大增,作者的身份亦不仅局限于高官近臣,在内容上也不再与表有所差异,这或许意味着状在公文书之外已有了文体上的自觉,作为一种文体已然成立,故而被各类文集所收录而流传至今。

从以上分析来看,表是君臣沟通文书中运用范围最广的一种,而状因为其强烈的文书属性,在最初只是作为表的附属而存在,而《唐六典》所谓近臣用状,亦是以文书的降格显示君臣的亲密,只是状作为一种文体在开元时代走向成熟而迅速取得了与表相若的地位,使得其数量在唐中后期急速增长,内容亦日趋丰富,并且其中的礼仪性内容和表所一起构成了我们了解唐代君臣沟通日常的窗口。

二、礼仪性表状所见君臣沟通日常

礼仪性表状大致可以分为谢、贺、让三种,这类上奏文体古已有之,《文心雕龙·章表》称“汉定礼仪……章以谢恩”,可知较早承担这一功能的是章。三国以降,章的功能为表所取代,礼仪性表文开始增多,如曹植有《谢初封安乡侯表》《封鄄城王谢表》《谢鼓吹表》《改封陈王谢恩表》《谢赐柰表》等一系列谢官谢赐表,王肃有《贺瑞应表》,钟繇有《贺捷表》,羊祜有《让开府表》等。唐代礼仪性表状内容基本延续了汉魏以来的传统,但又有了极大的拓展,通过礼仪性表状貌似格套化的内容,我们仍旧能够感受到君臣日常互动背后所隐藏种种微妙因素。

1.辞让表状

首先,我们先来看功能较为单纯的辞让表状。至少在东汉,授官以后必有让表,往往以三让为断,至于唐代,这类表状在整套授官仪式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表让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如独孤及《为李给事让起复尚书左丞兼御史大夫》连上六表,终于获准终丧。从《全唐文》范围来看,让官似乎尚未有超过这一数字的,但考虑到文献散佚的情况,当日可能会有频次更多的表让未被记录。

辞让表状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在表状往往中会提出更为胜任者的名单。在东汉陈蕃的让表中就称自己“不愆不忘,率由旧章,臣不如太常胡广。齐七政,训五典,臣不如议郎王畅。聪明亮达,文武兼姿,臣不如㢮刑徒李膺”。羊祜的《让开府表》亦称“臣所见虽狭,据今光禄大夫李喜,秉节高亮,正身在朝;光禄大夫鲁芝,絜身寡欲,和而不同;光禄大夫李胤,莅政弘简,在公正色,皆服事华发,以礼终始,虽历内外之宠,不异寒贱之家,而犹未蒙此选。臣更越之,何以塞天下之望”。这两篇将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尚属于文章修辞的一部分,至唐代则明确要求在授官后“三日内于四方馆上表让一人以自代”。这虽然是德宗时代的敕命,但实际上在显庆元年、弘道元年以及安史之乱时都有类似的敕书,相应的唐代让表中多附记录所让之人行实的状,李峤《为王方庆让凤阁侍郎表》《让麟台少监表》、苏珽《为家君让左仆射》《代家君让侍中》、宋之问《为田归道让殿中监表》《让成均祭酒表》等让表皆有“所让人别状封进”的套语。因此唐代的这类表状除了古已有之的礼仪性谦辞外,更制度性地增加了对潜在候选人的提名,而这些被推举者则会在未来官阙时“以见举多者量而授之”。因此让官表状除礼仪性意义外,实际也是选官制度运作中的重要一环。

而在唐代历次政治事件中,辞让表状的出现有时候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政治的走向。中宗复位之后,曾立睿宗为皇太弟,而睿宗“固辞不受”。这一出人意表的储君安排在《文苑英华》所保存的崔沔《为安国相王让东宫第三表》中得到了证实。安国相王即睿宗,神龙政变后有此封号,表中提到“大位既定,丕业重光。再造四海之基,方流万代之福”,显然作于中宗初继位时。神龙政变之后,中宗既已登位,节愍太子尚在人世,而以睿宗为储贰显非其本心,如此安排的原因可能是中宗在退位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睿宗“既冒储贰,又尘尊极”,因此中宗需要作出将皇位交还给他的姿态,但中宗这一违心的安排却只有睿宗的让表方能达成顺水推舟收回成命的效果。现在我们只能看到睿宗的第三次让表,这也表明在此之前,睿宗已一让再让。表文中提到“至于守器,允属元良,非圣贤无以厌天下之心,非典礼无以为后嗣之法。臣地非冢嫡,才实昏庸,一旦干冒大伦,乱越皇统,近为身患,远成国耻,将何以措身阙庭,将何以归骨山陵。是用专固不回,继之以死,特希慈造,俯垂圣谅”,用词可谓恳切,结局当然是睿宗得以逊让储位,中宗也得以体面收回这匪夷所思的安排。

相似的情形出现在宪宗立太子之时:“元和七年,惠昭太子薨,穆宗时为遂王,宪宗以澧王居长,又多内助,将建储贰,命(崔)群与澧王作让表。”显然宪宗原来的太子人选是“居长又多内助”的澧王,故而命崔群为其作让表。不料崔群竟然借澧王让表的必要性直接否定了澧王本人作为储贰的合法性:“群上言曰:‘大凡己合当之,则有陈让之仪;己不合当,因何遽有让表?今遂王嫡长,所宜正位青宫。’”由此崔群在拒绝为澧王作让表的同时顺势提出应以遂王(穆宗)为储,宪宗居然因此一言而改变了太子的人选,穆宗终因此得立,一份未曾存在的让表可以说改变了唐代历史的走向。

2.致贺表状

致贺表状所贺事宜一般有皇帝即位、上尊号、大赦、郊祀、立皇太子、破敌国、削平叛乱、祥瑞、雨雪得时等。而这其中最大量的则是对各种祥瑞的致贺。而在这一类的表状中最能看出皇帝与臣下之间微妙的互动。

我们知道处于深宫的皇帝在没有通报的情况下并不可能知道外方的状况,无论是战争胜负,还是年成丰歉还是各地的祥瑞,只有通过各级官员的申报才有可能得知。因此在各类进表、进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官员通呈这类事件的内容。而这些需要被呈报才能被知晓的内容显然绝大多数并非众所周知的事件,如果要利用其达成宣传效果,只能通过刻意地被大臣以及民众“看见”方才可能奏效。因此在致贺表状中,往往会引录先前呈报事件的表状。如张九龄的《贺祥云见状》起首谓:“右,臣等伏见道门威仪司马秀表称:今月十日夜,陛下亲临同明殿道场,为宗庙苍生祈福,有祥云见。伏惟圣德以精意动天……天下幸甚。臣等忝居近侍,义百恒情。谨奉状陈贺以闻,伏望宣示史馆。”从状中我们可以看到事情的前因后果是:最先由司马秀上表称玄宗亲临道场,故有祥云出现,张说等因而致贺。司马秀上表对象是玄宗,显然如非玄宗本人同意,表文是不能被公开的。事实上这类喜报类的表奏往往由皇帝派宦官向臣下宣示,而玄宗朝则往往派高力士亲自宣示。之后这类皇帝希望被臣下看到的事件,往往借助群臣的贺表公开并确认。而这一政治宣示的过程,甚至可以用来推行某些政策——玄宗在开元末的一系列崇道之举,便是利用了这一过程来推动的:

开元二十九年(741)开始,玄宗在两京诸州都建起了玄元皇帝庙,并于崇玄学置生徒开始令习《老子》等书,并要求次年考试。学界普遍将此视作唐代前期崇道活动的又一个高峰。而这一系列政策最原初的推动力便是本年玄宗向臣下号称自己梦见了玄元皇帝。关于此事的详细过程学界已有深入研究,而最原始的材料见诸于以牛仙客为首的群臣上奏中引录玄宗与臣下的对话:

兵部尚书兼侍中牛仙客等奏:“臣等因奏事,亲承德音,陛下谓臣等曰:‘朕自临御已来向卅年,未曾不四更初即起,具衣服,礼尊容,盖所为苍生祈福也。昨十数日前,因礼谒事毕之后,曙色犹未分,端坐静虑,有若假寐。忽梦见一真容云:“吾是汝远祖,吾之形像,可三尺余,今在京城西南一百余里,时人都不知年代之数,汝但遣人寻求,吾自应见。汝当庆流万叶,享祚无穷。吾自度其时。今合与汝于兴庆中相见。汝亦当有大庆,吾犹未即言。”语毕,觉后昭然,若有所睹。朕因即命使兼令诸道士相随,于京城西南求访,果于盩厔县楼观东南山阜间乃遇真容,一昨迎到,便于兴庆宫大同殿安置,瞻睹与梦中无异者。’伏以玄元大圣,降见真容,感通之征,实符睿德。陛下体至尊之道,崇清静之源,何曾不礼谒虔诚,为苍生祈福,故得真容入梦,烈祖表灵。求之西南,果与梦协。……臣等无任庆悦之至,谨奉状陈贺以闻,仍请宣示中外,编诸简册者。”

由此可见,所谓梦真容事件完全出自玄宗的造作,但借着面告臣下,臣下致贺,并进一步下敕宣示中外以后便成为了一个被上下一致确认的事实。敕下之后,博州刺史李成裕又上奏请将此前所下的敕文“于开元观具写纶言,勒于贞石……如允臣所请,诸州亦望准此。”于是敕文果然在各州刻石立碑,以至于“天下皆刻之”,这便是今天尚有拓本保存下来的《梦真容碑》,更由此掀起了盛唐时代崇道的新高潮。于是各地纷纷报告玄元皇帝的瑞应,甚至为了显示玄元皇帝赋予自己的神通,玄宗又一次亲降德音,告知大臣,玄元皇帝再次显灵,而他自己本人也具有了疗愈盲人的神力:

宫中有一妇人,性颇好道……忽梦玄元皇帝殷勤教诫道法,尚未尽解遵承。无何,又依前梦见,大被呵责,遂以水其两目,因而丧明。比梦觉后,都无所见,然始责躬罪已,情祈至真。又梦玄元皇帝教之曰:“汝可见吾孙,自立愈。”其妇人曰:“不知‘吾孙’是何人?”曰:“汝皇帝是也。汝至酉时可见。当施其法,使汝知验。”至时。宫中教人共扶见朕,朕为洁诚作道法使救疗,其目须臾自开,平复如旧。圣祖灵感,昭然合符。与卿等同庆者。

和之前梦真容事件一样,宫女之梦的所有细节,全都来源于臣下的贺表,也就是说玄宗又一次通过告示臣下的方式强化了玄元皇帝的庇佑与赋予他本人的神通,而此番造作又通过臣下集体所上的贺表加以确认与传播,为开元末一系列崇道活动增添了新的兴奋点。

从最初玄宗向群臣宣告梦玄元皇帝开始,声势浩大的梦真容运动配合着一系列崇道措施而如火如荼地展开,而这一运动最初的起点则是以牛仙客为首的重臣的贺表,它代表着外廷对玄宗本人所造作的神异梦境的确认,由此梦真容运动真正有了完全的合法性,此轮运动中最重要的政治景观《梦真容碑》便全文刻录了牛僧孺等人的贺表,其意义不难想见。

梦真容事件中的君臣互动过程非常典型地揭示了致贺表状中祥瑞、捷报等这些帝国可以渲染宣传的事件如何“被看见”并背书的过程,而在官方的史书中,无论是崇玄也好,祥瑞也好,我们只能看到结果,但在致贺表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互动如何推动了最终结果的形成。

3.申谢表状

在所有唐代礼仪性表状中,申谢表状的内容是最为丰富的。除了《文选》时代即存在的谢授官表外,唐代的君臣之间借助各种赏赐所形成的日常互动生发出大量申谢类的表状。从这些表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年之中皇帝在节令之时给与臣下的例行赏赐,也可以看到皇帝通过赏赐所表现出的对重臣的优遇以及其中微妙的政治意图。

如果将一年之中臣子在获得赏赐之后所奏上的申谢表状以及他们在节令时奏进的礼物作一个排列的话,就可以得到一份非常详实的君臣间通过礼物与赏赐形成的例行互动。

一年之中最重要的元日,我们可以看到节度使们纷纷为贺岁而进上礼物,令狐楚所进为马和鞍辔,裴次元则进衫段等物,还有进岁节口味的,甚至有直接进银的。到了春天,德宗在贞元五年新设立的中和节取代了原来的正月晦日,成为三令节之一,而例行的赐宴也移到了这天。由此中和节御制诗并群臣奉和几乎成为了此后中和节宴会上的例行公事,贞元十七年权德舆即有《中书门下进奉和圣制中和节赐百官宴集因示所怀诗状》《中书门下谢御制中和节赐百官宴集因示所怀诗状》。赐诗之外,尺也是中和节创设之初便确定下来的节赐,其意义在于希望臣子能“逮下明忖度之心,为上表裁成之德”。与此同时,臣下也需此时进上农书,王公戚里则需进上春服。柳宗元即曾在中和节之时进上《农书》。而接下来的三令节之一的上巳节,皇帝同样要举行公宴,这一传统自唐前期一直贯穿至中晚唐。寒食清明则例赐近臣新火,有时候也会在赐火的同时赐予春衣。君臣间的互动在端午时节最为频密,臣下往往会在此时进献银器鞍马、衣服,而皇帝也会赐予衣服及其他器物。而社日的节赐则是羊酒脯腊海味油面粳米茶等,甚至会赐予药饮。同样作为三令节之一的重阳也会举行宴会,在贞元十三年的重阳节宴会上,德宗作《重阳日诗》并赐茶酒音乐,群臣则纷纷应制。而当时来说尚属少见的糕也成为了重阳的节赐。冬至群臣在朝贺之外,则要进鞍马弓剑香囊、等银器唾盂,而皇帝也会赐予米面羊酒猪鹿杂味等。腊日的例行赐物则是润肤的口脂,有时候还会与每年新颁的历日同赐。这些节令的赐物贯穿唐代所有时期,几乎成为一个惯例,所赐的对象应是在京中层以上官员,以及在外的节度使。这些对象作为节令的例行赏赐价值并不太高,然而在赐谢之间君臣之间的距离由此拉近,所以虽然在权德舆为中书舍人的德宗时代一度因为赏赐虽薄却又不得不辗转道路为由停赐口脂,但之后直到令狐楚、白居易皆有谢赐口脂表状,表明这一赐物惯例至晚唐也并未停止。

除了节令的例行赐物外,一年之中的赐物还有银器、茶、药、食品、日用器物等。比较特别则有每年的赐历。唐代每年由太史局预造来岁日历,内外诸司各给一本,并令年前至所在。《玉海》引《集贤注记》云:“自置(集贤)院之后,每年十一月内即令书院写新历日一百二十本,颁赐亲王、公主及宰相公卿等。”因此岁末的时候惯例是要赐予贵戚近臣来年历日,上文已有在赐口脂之时同时赐历,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在赐历的同时还会赐予用来新年辟邪的钟馗画。玄宗甚至有臣子在衣物被盗之后,为了安慰而专程赐御衣的特例。而像李林甫这样的重臣,玄宗的关怀几乎是无微不至,苑咸就有连续几份谢状,为李林甫谢玄宗赐蟹、赐鹿肉、赐车螯蛤蜊,甚至谢赐李林甫兄衣物。鹿肉和水产都不是唐代的长安常见的食物,而对于大臣的亲属,加官进爵或属寻常,但很少有专门赐予衣物等生活用品的。而苑咸的这些文章全部以状的文体呈上,非常符合《唐六典》“近臣为状”的定义。相对应的,玄宗虽然也曾赐予张九龄衣物以及马匹,但目前来看似乎未有专门赐予这类独特食物的记载,或许这一侧面也反应了李林甫与玄宗之间更为切近而随意的关系。

在这些物质性的赏赐中,赐衣是最常见的赏赐形式,除了上面所及各类节令可赐衣之外,在冬春时节皇帝亦会专门赐予冬衣或春衣,尤其是冬衣,唐代九月设“授衣假”,取《诗经·七月》毛传“九月霜始降,妇功成,可以授冬衣”之意,故御赐冬衣正当其令。而对节度使赐冬衣多数情况下都并非对于其个人的赏赐,其中往往包含了给与将吏的节赐,或者本身即是军费的一部分。如黔中观察使吕颂有《谢赐冬衣表》即称“伏奉某月日敕书慰问将士官吏僧道,并赐臣手诏及冬衣两副、大将衣五十副者”。这里的赏赐对象就包括了节镇的大将。李商隐所作《为濮阳公泾原谢冬衣状》即称“右,某月日中使某至,奉宣圣旨,赐臣及大将兼诸镇防秋兵马等前件敕书手诏并冬衣者,臣并已准诏旨宣示给散讫”。濮阳公即王茂元,其于大和年末至开成年间任泾原节度使,此篇状作于开成三年秋冬,所赐对象则覆盖到诸镇防秋兵,时泾源有“山南、宣歙三道大将等”协同防秋,故此时赐予冬衣更有慰劳诸道防秋兵之意。

除了这些物质上的赏赐,皇帝对臣下示以恩宠的非物质奖励则更为多样。德宗即将其在第一次中和节御制的诗作特意赐予远在容州的戴叔伦,“天下荣之”。而马总为戴叔伦的谢表今亦保存下来,从表文我们可以得知,在御制诗外,还有德宗的手诏和中和节的节令礼品。如果说赐予文臣的御制诗表达的是皇帝的恩宠与欣赏的话,赐予重臣尤其是方镇的碑文、诗歌则有着明显的政治寓意。玄宗曾赐张说父亲的碑额,而武宗专程赐李德裕故乡赞皇县图和其三祖的碑文,表达的是君臣之间的信任与恩宠。而对于深入河北三镇腹内的昭义,宪宗则在卢从史任节度使不久后即赐予其德政碑,并将其籍贯移属京兆。具有巨大景观效应的御赐德政碑对于节度使的意义不言而喻,卢从史,《旧传》未载其政绩,因此此番赐碑并非对卢从史政绩的表彰,而应是出于政治的考虑。是时,而宪宗刚刚平定了西川刘辟和浙西李锜的叛乱,昭义虽暂时平静,但在不久之后卢从史便因父丧未被起复而心怀不满,故暗结王承宗,最终被吐突承璀擒获,押送长安。宪宗在卢从史父亲去世后未按惯例让其起复本官或许表明朝廷对其早有不满,而其父尚在世时的此番赐碑及移贯,看似宠遇与笼络,其中未必没有因忌惮而安抚之意。而对于立功将军,皇帝的赏赐则单纯得多,王维有《为曹将军谢写真表》,称其“厕迹虎臣,仪形麟阁”,表明这位不可考知身份的曹将军曾被赐图形凌烟阁。《王维集校注》系此篇于乾元、上元之间,从目前材料来看,似乎未见有肃宗朝功臣图形凌烟阁之事,此篇恰可补其事。而对于无意仕进,辞官回乡的臣下,皇帝或组织群臣一同饯送或派中使护送回乡。前者以贺知章最为典型。玄宗送贺知章归四明诗序云:“天宝三年,太子宾客贺知章,鉴止足之分,抗归老之疏,解组辞荣,志期入道。朕以其夙存徽尚,年在迟暮,用循挂冠之事,俾遂赤松之游,正月五日,将归会稽,遂饯东路。乃命六卿庶尹、三事大夫,供帐青门,宠行迈也,岂惟崇德尚齿,抑亦励俗劝人。无令二疏,独光汉册,乃赋诗赠行。”而玄宗时代的隐士彭构云《谢遣中使送乡表》则云“臣以羽客真居,饱臣以仙厨玉食,劝臣以入仕,慰臣以远来。臣固辞无能,乞归养疾,赐臣以束帛,荣臣以副衣,而更悯其疲羸,送以专使”。类似的事件在唐代并不少见,皇帝或希望由此展示其对于归隐的推崇。

礼仪性表状所承载的多样性内容折射出唐代君臣交流的日常,而在这些看似琐碎的贺、让、谢的表状中却也仍旧与当日政治密切相关。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君臣之间例行的互动,也可以看到这些礼仪性表状在运作过程中对政治运作有意无意的影响。

结  语

唐代以表状为代表的奏进文书在前后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从前期的表独擅胜场到后期状的爆发式增长体现了最早作为文书的状文体化的过程,而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奏进文书的主体部分,而此前不太为人所关注的礼仪性表状实际上蕴含了大量信息,其所折射出的君臣日常互动以及其背后所蕴藏的政治意味都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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