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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的工作报告:
2023年,检察机关共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7万人,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8万人,非吸类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
以往对于非吸犯罪,大家关注的是损失财产的受害者。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非吸犯罪对于行为人的回旋镖杀伤力 —— 经济赔偿责任巨大。
普通犯罪就是去蹲几年,而非吸除了判刑,还要赔偿投资人损失,金额动不动几千万、几个亿。
小组长遇到一个案子,一个不知名的小公司,老板没有任何背景,固定员工不到10个人,也没有鼎益丰那样的蛊惑力,就靠雇人发传单、电话推销、小区门口送鸡蛋的笨办法,五年时间吸收存款3个亿。案发的时候,留下资金窟窿6000万。
老板和几个业务骨干被判3-10年不等,6000万还要继续赔。有几个业务骨干,领的工资奖金不到100万,却连带老婆花自己钱买的房子、车子也被查封了。
非吸犯罪还有一个特点 —— 容易上瘾。
非吸刚开始的时候,通常没有借钱不还的意思(否则就是集资诈骗),只是法律不允许银行等特许机构之外的人向社会融资。
但干这个钱来得太快。
借条一签,投资人就50万,100万地打钱,人就容易漂,拿了钱乱投资。投着投着项目就赔了,钱还不上,就案发了。
有一个非吸案,主犯还是个下海从商的律师。
因为学过法律,风险意识强,也知道后果严重,做了各种隔离措施。
但钱能还上的时候都好说,钱还不上时,所有伪装都会被穿透,背后几百号投资人天天追债呢。
于是,到了公司现金流吃紧的时候,为了兜住不爆,前律师身不由己,开始剑走偏锋。
当时公司名下有十几套房子,拿来做担保跟债主借了2000万。没办产证,就做了个网签。
钱还不上的时候,前律师就想对这十几套房子重复利用。
首先要做出之前的网签合同已经解除的假象。
他找来两个马甲A和B,签约买房。
公司先与A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约定把这十几套房子卖给A,总价2000万;
再由A与B签订房产买卖合同,A将房子卖给B。
这样一来,B没有直接与公司发生关系,看上去就是一个无辜的第三人。
购房款2000万,找了6个人,用300万不停地转圈,从帐上看就是已经支付完毕。
接着,B起诉交房过户。为了保真,把那位网签的债主也列为了第三人,还让法院开了庭。当然,网签债主的地址和电话大概做了处理,本人对案子毫不知情。
这次起诉点到为止,开庭留痕之后,就迅速撤案了。
之后,前律师又安排A、B和公司签订《房产买卖部分解除协议》,假装退掉10套房,A向B退款1200万,公司进行担保。
看上去很合理吧。
先起诉交房,诉讼过程中大家协商一致,卖方同意退掉10套房,所以原告撤诉。大家重新签订房产部分解除协议。逻辑自洽。
自然,这1200万元没有如约退还。
于是,B起诉A和公司,要求退款。
这次诉讼走完了,还进入了强制执行,法院拍卖了公司网签给债主的几套房,完成回血闭环。
不得不说,这位前律师思维缜密,构想精妙,也不贪婪。16套房就图其中10套,是个知道适可而止的人。
这么聪明的大脑,最终也没有逃脱非吸陷阱,被判了5年。
不知道是凭才华赚钱太难,还是非吸暴富的诱惑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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