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从军队律师到社会律师,脱下的是军装,不变的是军魂

文摘   2024-12-07 17:19   江苏  




本期封面人物


王鹏律师

北京瀛和(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封面照片为2018年12月退役时的王鹏)


01

对正义的追求,带他走出了大山


1973年,王鹏出生在四川忠县马灌区倒灌乡


他说,自己从小在山沟的农村长大,小时候上学从家到学校要走近1个小时山路。家里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话,所以小的时候,他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一直到应征当兵之前,他都没有穿过皮鞋,也没有见过火车。


在他的记忆里,童年大概就是那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他穿着一双快被磨烂了的胶鞋,走在上学的山间小路上,前面没有人,后面也没有人,一个人走在路上,只能听到风声,只能听到鸟鸣。


还是在1986年的时候,全国广泛开展“一五”普法活动,于是他就自学了“九法一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烟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因为村里人遇到各种问题总是找不到合适的人能替他们主持公道,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律师的概念,当时念初中的他,开始照猫画虎,写民事起诉状,替邻里乡亲去讨说法。


他说自己当时说起来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可是乡亲们居然信他的,跟着一起到县城依法维权。大概也是因为这样,他愈发觉得自己的知识不够,因为他想解决乡亲们更多的问题。不过因为家境不宽裕,为了早点工作解决家庭的经济困难,初中毕业时,他还是选择去读了职高,中专毕业就成为了校工厂的一名工人。或许也正是最初那份对于伸张正义的追求,最终带他一步一步走出了大山,让他如今真正成为了一名律师,为了更多当事人伸张正义。


02

中专毕业的他,

先后考取了律师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991年11月,18岁的王鹏律师应征入伍,来到了董存瑞生前所在的某炮兵师。记得刚入伍时,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差,学历又低,见识也浅,常常连别人说什么都听不懂,所以经常会被人嘲笑。


可现在回想起来,他却很感谢那些当时嘲笑他的人。因为正是这种落差让他产生了巨大的危机感,激发了他奋进的强大动力。正是因为和自己“过不去”,他于2000年一次性通过了当年被称为“十考九不过”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当年集团军部队通过律考第一人。


2001年1月,他到某装甲团政治处当了保卫干事,其代理的第一个涉军维权案件《让战士后方无忧——某部依法维护战士陈喜学家庭合法权益纪实》被原沈阳军区《前进报》刊发。


2002年10月,经集团军政治部首长批准,他以基层连队主官的身份,成为沈阳军区长春法律顾问处的兼职军队律师,是全军建制部队首批唯一兼职军队律师。


(2005年11月王鹏〔前排左一〕参加坦克连教练二射击训练间隙与时任沈阳军区司令员常万全合影)


为了把学习强能摆在首位,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他又于2006年10月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凭借着自己不懈的努力,他实现了学历和能力的“双升级”,这两次成功通过考试的经历,不仅使他前行的脚步更加坚实,也让他切身感悟到,即便文凭低下也可以一争高下,因为起点不是终点,起点无法改变,但终点始终都可以改写。


从91年到02年,在部队十几年的时间,他从最初的一名饲养员、卫生员到连队指导员,从一名司务长成长为军队律师,在他看来,或许就是一句老话在时刻支撑着他、激励着他,那就是“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英雄好汉。”


03

担任军队律师的那些年,

他始终不忘为军事行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2006年4月,他成为了沈阳军区长春法律顾问处的专职军队律师,后来一直在这个岗位上坚守了十年。


他深深地体会到,军队律师首先是“军人”、是一名政工干部,要想成为一名称职的军队律师,必须首先做一名合格的政治机关干部。



不仅要成为处理法律事务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部队政治工作的专家。而且只有脚踏实地主动靠前服务,才能被部队领导和基层官兵认可


担任军队律师的那些年中,他的先进事迹《军队律师为兵解难四赴战士家乡》和《帮了兵、温暖众人心》《送孩子当兵送对了》先后被《解放军报》《前进报》刊发。针对基层部队法律战教育训练存在的问题,2014年4月25日他撰写的《旅团部队法律战教育训练存在问题及对策》被评为沈阳军区法律战理论研究一等奖。





王律师回忆,在曾经代理的案件中,有一起让他印象颇深。


那是2007年6月,两封从四川寄到部队的检举信,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信是该部修理营士官刘某的岳父母写的,内容是检举刘某始乱终弃,看不起农村媳妇,媳妇刚刚生产几个月,他就硬是要离婚。信中言词恳切,事实确凿,不少人看完之后,都义愤填膺。“咱们部队居然出现了这样的‘陈世美’,必须严格处理。”个别领导感到很气愤。


可就在这时候,意外情况却发生了,这名士官把电话打到了他那里,士官刘某情绪异常激动:“我是被冤枉的,我强烈请求组织上为我做主,并提供法律帮助……”后来刘某所说的情况,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事情的真相和检举信里面说的恰恰相反。因为婚后才八个月孩子就出生了,所以刘某就对妻子产生了怀疑,后来经亲子鉴定,孩子果然不是士官刘某的。


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后,部队领导专门召开了一次特殊的会议,专题研究士官刘某的离婚问题。后来党委研究决定,派王鹏律师专程到当地帮助刘某处理此事,一定要为我们的战士讨个说法。于是他连夜乘火车赶往四川,到达刘某家时,他发现妻子胥某已经离家出走,士官刘某的情绪非常激动:“我和胥某恋爱结婚五六年,工资收入全部交给她,我把钱都给她花了,但她却一直欺骗我,我真是难以忍受这口气啊!”。


他一方面积极做好刘某心理疏导和思想稳定工作,教育他要依法妥善处理,同时,王律师立即找到当地人武部说明情况,恳请帮助。可让人想不到的是,因为女方出走,女方父母又不想承担责任,不到一岁的小孩却没人要了。刘某认为,这孩子不是自己的,自己在部队服役,没为精力也没有义务抚养。岳父岳母则认为,在法院没判这孩子归谁之前,刘某就是孩子的父亲,应该由他来抚养。双方相持不下。最后,孩子被留在了派出所由办案警官暂时看护。


孩子暂时到底该归谁来养?当地人武部专门牵头召开了军地协调会。会上许多人觉得:孩子是无罪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前,应当由刘某抚养。对此,他阐述了自己的三点意见:一是尽管刘某与胥某还没有离婚,但亲子鉴定证明刘某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刘某对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二是在孩子生父不明确的情况上,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应由孩子的母亲的父母承担抚养义务;三是作为一名士官,刘某承担了两次亲子鉴定费用,目前已负债1万余元,没有实际的抚养能力。


他合法、合情、合理的三点意见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认同,几经研究决定:鉴于孩子不满周岁,责成胥某所在五宪乡政府把孩子送至胥某母亲抚养,胥某母亲接收前由乡政府按每天50元生活费负责抚养,抚养费由胥某负责。同时判决刘某妻子赔偿刘某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2万余元。不过因为胥某出走,赔偿金显得遥遥无期,但刘某觉得这已经并不重要了,他真的万分感激的是部队为他维护了一个男人至高无上的尊严和不容侵犯的权益。后来,结合涉军维权心得体会,他撰写的《一场婚恋官司的启示》《亲子鉴定引出的官司》还被《解放军报》(2008年1月8日)和《中国军法》(2008年第1期)刊发。



王鹏律师习惯把办案过程当中的一些思考形成文字,从而希望能给更多人带来启发和思考。针对“解除营区安全威胁纠纷一案”引发的思考,他撰写的《商住大楼威胁营区安全时》《商业大厦即将“俯瞰”军营时…》和《营区安全岂容侵犯》先后被《中国国防报》(2008年7月28日)《解放军报》(2008年11月4日)和《中国军法》(2008年第6期双月刊)。



针对现行军人户籍制度给军人及其家庭带来诸多困扰和不便,在积极协调北京人口管理部门为某部连长焦某孩子落户北京市西城区的基础上,撰写的《改进军人户籍制度的几点建议》被全军政工网《建言献策》频道(2016年8月11日)作为“优秀原创精华稿件”刊发,为此《解放军报》以《建议加快建立新的军人户籍制度体系》为题增发了内参(2016.11.3第1929号),提出的“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的建议在《兵役法》修订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立法过程中被采纳。



他回忆,2011年自己在干部大会上汇报,文凭低但追求不能低,起步慢但脚步不能慢,发展受限但眼界不能受限。


曾经在许多人眼中,像他这样第一学历仅为中专的干部,潜力不大,往上走的机率更是很小。一位同乡战友还曾向他感慨,“现在是硕博多多益善,本科等等再看,大专看都不看,中专的靠边站”。不过他始终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成长经历千差万别,进步机遇无法左右,关键是要摆正心态,踩准节奏,走在自己的路上。自己虽然在当律师的起跑线上比别人慢,但他坚信,起跑线不是终点线,只要快步紧追,敢于超越,就能后来居上,有所作为。

2010年9月17日,作为全军唯一基层干部、唯一军队律师,他到北京出席全军信访工作会议,被总政治部评为“全军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时任总政治部主任等军委领导的接见;2011年6月30日,他被集团军选树为“优秀共产党员”,记二等功一次;2016年,他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又被北部战区军事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北部战区五省(区)涉军维权先进个人”。




04

从军队律师到执业律师,

他脱下的是军装、不变的是军魂


2016年,军队改革全面启动,进退去留是我们每名官兵都须面对的必答题。作为一名入伍28年的老同志,虽然对部队有万般的不舍,可最终,他还是婉拒了首长好意,没有选择“军官改文职”继续服务北部战区陆军政治工作部办公室,而是选择了以自主择业的方式退役,以军人的名义再出发。


于是,在好友的邀请下,他加入了瀛和沈阳律师事务所,成为了瀛和沈阳的一名执业律师。


虽然离开了部队,可是他依然始终以维护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2019年,某部上等兵赵某母亲孟某被同村村民于某两次强制猥亵侮辱,他强烈申请为这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在他心中,虽然自己离开了部队,可他依然无法忍受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去侵害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

因为当时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拘捕过程中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症状,医院出具相关证明为癔症和高血压,警方以担心于某出现人身事故为由,一直没有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为此,他亲赴实地,经过走访调查,村民表示于某多次对孟某进行猥亵,且村民反映平日于某都没有病,在抓捕时就犯病,因此合理怀疑于某为装病企图欺骗蒙蔽办案机关,为了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他说服当地人武部主要领导,协调公检法专题召开了军地联席会议,请求依法追究于某刑事责任及时予以立案,针对公安机关以当地没有鉴定机构无法启动诉讼能力鉴定的问题,他请求政法委进行个案监督,请求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


同时,孟某长期独自一人在家,丈夫在外打工,儿子在部队服役,于某才有了可乘之机,他特别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对军属孟某给予保护。后来,当地乡政府专程到孟某家走访慰问,并给孟某送去慰问金。几经努力,于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并给予了上等兵母亲孟某相应的补偿,给了军人军属和部队一个交代。


虽然办案过程特别曲折,但王鹏律师始终认为,只有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得到积极维护,战士才能安心在部队服役。


2021年5月,他还代理过一个部队工程纠纷案件,当时在某部已经依约足额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1800余万元,同时案涉工程专项经费全部花完的情况下,某市中法作出二审判决,判决某部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360余万元。在启动执行程序的情况下,某部面临被强制执行360余万元的困境。


案涉工程是军队为了应对边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战备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军委专项经费,属于国家财政资金支付。接受委托后,他着眼依法正确处理争议标的上的利益关系、诉讼主体上的站位关系和举证主张上的证据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认为应当站在国防建设的高度,依法维护军队合法利益。


经过实地走访,查阅招投标文件、庭审笔录、庭审视频,他发现,本案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量在招投标时已经全部锁定,是固定价款,甲公司是作为具有多年施工从业经验的专业公司,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已经承诺“工程量不予调整”。甲公司在投标成功后,应当遵守契约精神,履行合同义务,不应在通过3年停工的方式,要挟部队增加支付工程款。 


于是为了捍卫国防军队利益不受损,他接受代理后依法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最终,本案再审逆转、反败为胜,法院驳回了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为某部减少了三百余万的损失。


后来,该案作为涉军维权成功案例在沈阳联勤保障中心刊发了《要讯》,还在“2024年沈阳市政法系统‘振兴卫士’杯岗位大练兵活动暨沈阳律师首届法律服务技能大赛”中被评为“优秀案例”。



几年来,他成功代理多起民商事纠纷,同时也处理了很多疑难纠纷,因为他勤勉敬业的工作态度,很多客户都会对他尤为敬重,也曾多次收到客户送来的锦旗。也有很多当事人事后写信或留言向他表达感谢,在我们因为这次访谈而去采访他曾经当事人的时候,当事人依然特别激动,再三跟我们说着王律师当年办案有多么认真,曾经不远千里奔赴他家两次,还不顾各方刁难,为他分析办案思路,也正是因为王律师的努力才有了后来那么好的结果。





05

为尊崇护航,一直都在路上


他说,自己从一名战士成为上校军队律师,从一名军队律师转岗社会律师,脱下的是军装,不变的是军魂。只要有机会,还是期待回到部队,去讲座,去普法,去做公益法律咨询。



他特别希望能够尽可能更多地去为部队官兵服务,而很多优秀的瀛和沈阳律师也在他的带动下,开始跟着他一起走进部队、走进班排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



在部队当中,很多官兵都会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有的长期两地分居,有的家属孩子患病,有的家庭生活困难,为了最大限度地解决官兵困难,对于很多困难的官兵或者军属,他都会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虽然代理很多案件并不能有什么收益,甚至他自己有时候还会搭钱搭路费进去。为了真正解决问题,有时候哪怕当事人没要求他到实地,他也会自己跑去做深入调查,和不同的相关方做面对面沟通,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得到更理想的结果,因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无法接受是由于他自己没有竭尽全力而导致最终结果不理想,对于他来说,东奔西跑并不是不会累,但是他却愿意为了争取官兵和军属的权益去东奔西跑。



很多身边的朋友会特别不理解他的做法,大家会觉得他都已经退役了,他现在当律师总还是要挣钱的,可对他来说,能够为官兵解决困难已经绝不是赚钱不赚钱的问题了。


当了28年兵,他真的愈发觉得人应该追求些物质以外的东西,虽然他不能给予妻子和孩子豪车豪宅、名利地位,但他相信,通过自己不忘初心的坚守,最终一定能给予他们一份安宁和一份自豪。



部队28年,退役当律师6年,再回首去看那个四川小山村里的走在山路上的少年,王鹏律师深深地觉得,每个人真的只要志存高远不退缩,就能跨步闯出一片天。“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并不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他对人生最真切的感悟,而他也经常把自己的这种感悟分享给更多祖国的少年。



王鹏律师说,在过去的这么多年中,有一本书对他的影响很大,就是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的《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这么多年中,每每遇到复杂的案子,都是书中那种“只向真理低头,绝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一直激励着他,而这也是他最想和各位同仁分享的。



回首过往,他很想感谢父母,感谢战友,感谢同事,还有那个曾经坚定地走在山路上的少年。


虽然彼时回家的那条山间小路,前面没有人,后面也没有人,但他依然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了一条属于他自己的路,未来也还会继续再坚定地走下去。


作为律师,真的对于每一个委托都要全力以赴,因为“重托所系,义不容辞。”



王鹏律师




北京瀛和(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退役陆军上校军队律师。


2002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一直在原沈阳军区长春法律顾问处、北陆政治工作部担任军队律师,受命或受邀参与多起复杂疑难案件和敏感信访问题的依法稳妥处理。王鹏律师是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军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北部战区五省(区)涉军维权先进个人、三次三等功,一次二等功,被原陆军第十六集团军选树为“优秀共产党员”。


现任辽宁省省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辽宁省高级法院特邀调解员、沈阳市信访事项听证(评议)专家委员、沈阳市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曾担任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九集团军、海军葫芦岛基地、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以及辽宁恒新铝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

涉军纠纷、民商事纠纷等


瀛和沈阳军民融合法律事务部基本介绍


军民融合法律事务部是由退役军人及家属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所有成员均通过了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核,是一支知军懂法的专业律师队伍,主要是面向涉军单位与个人、现退役军人及家庭等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解决军队与社会发展融合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专业问题。军民融合法律事务部为涉军单位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研究法律相关政策,解读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为涉军单位、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高效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出具详实可靠的法律咨询意见与建议。进行涉军普法教学与宣传,提高现、退役军人分析和认识法律问题的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建立法律思维,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优化军民融合法律保障模式,建立系统化、体系化的法律服务保障响应机制。


北京瀛和(沈阳)律师事务所

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北京瀛和(沈阳)律师事务所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0、38层,办公面积3600余平方米,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帮助客户追求公平并创造价值,促进法治环境的持续改善是我们的使命。


瀛和沈阳通过数字瀛和开发的KindleLaw数字化法律服务系统,正逐渐向数字化律所方向迈进。我们将法律服务与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在一起,用科技为法律服务赋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END

   主编:孟雨竹     采访、文字:刘小维     排版:董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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