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政策专报
第303-3期
和高资本关注汽车产业政策风向,《汽车政策专报》是《和高周报》系列栏目之一,从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市级层面的政策关注新能源智能汽车的发展动向,辅助提供前沿决策。为您提供最近一周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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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政策
国务院: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为重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
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产品定价机制,强化精算技术运用。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为重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及时规范理赔。探索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创新。发挥人寿保险的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加快营销体制改革。稳步开展境内外币保单业务。
工信部等11部门:统筹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干线道路沿线车联网路侧设施
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全国统筹布局、跨区域协调、跨网络协调、跨行业协调,发展与绿色协调、发展与安全协调、跨部门政策协调等重点工作。车联网相关方面,《通知》明确:
1)推进信息设施与传统设施融合发展:各地要组织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推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部署,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统筹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干线道路沿线车联网路侧设施。
2)增强跨行业安全服务赋能: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组织相关单位升级完善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监测体系,支持重点工业互联网企业、车联网企业建设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监测手段。推广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车联网网络安全定级防护备案,加快安全防护贯标,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
发改委等4部门: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扩大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规模
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1)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扩大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规模,丰富车网互动应用场景,以城市为主体完善规模化、可持续的车网互动政策机制,以V2G项目为主体探索技术先进、模式清晰、可复制推广的商业模式,力争以市场化机制引导车网互动规模化发展。
2)参与试点的地区应全面执行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力争年度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其中通过私人桩充电的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
3)参与试点的V2G项目放电总功率原则上不低于500千瓦,年度放电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西部地区可适当降低。
工信部: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定需按《评测指标(2024年版)》进行现场评定
9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通知《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通知》明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自主填报,进行真实性承诺即可获得评测结果。评测结果将作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的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数字化水平”指标的评价依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的评定,需按照《评测指标(2024年版)》进行现场评定。
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等2项汽车行业国标报批公示
9月5日,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等2项汽车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1日。
1)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本文件规定了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的一般要求和基础元素集合。本文件适用于装备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N类汽车,其他类型或装备其他等级驾驶自动化系统的车辆可参照执行
2)基于LTE-V2X直连通信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规定了基于长期演进的车用无线通信技术(LTE-V2X)支持直连通信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的系统描述、车规环境要求、定位授时要求、功能要求、通信性能要求以及试验方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车辆。
工信部:我国发布三项智能网联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
9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和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次发布的三项标准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创新成果与经验总结,对提升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水平、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9月3日,为贯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产品准入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1)将GB 24550-2024《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列入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按照标准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1月1日执行该标准。
2)按照GB 24406-2024《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执行该标准。
3)按照GB/T 17692-2024《汽车发动机及驱动电机净功率测试方法》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4)相关检测机构应尽快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完成资质认定和相关备案工作,做好标准实施准备。车辆生产企业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的实施和整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按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02
省市政策
福建丨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补贴8万元/辆
9月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
1)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报废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2)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5—15万元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25万元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3)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报废更新: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对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江苏丨提前报废且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 最高补贴14万元/辆
9月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发布《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方案》明确: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
2)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且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于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车再购买新车给予分档补贴,购买新车为燃油车的,价格5—15万元的补贴6000元,价格15—25万元的补贴10000元,价格25万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3)购买新车为新能源汽车的,在燃油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3000元。
湖南丨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台车给予3.5万元补贴
9月2日,湖南省“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可分三种情形申报补贴资金。
1)提前报废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每台车1—4.5万元补贴。
2)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根据新购车辆类型,给予每台车2.5—6.5万元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新购车辆类型给予3.5—9.5万元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台车给予3.5万元补贴。
同时,根据《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车龄在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车龄在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深圳丨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 每辆补贴8万元
9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标准:
1)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购车价格为7—15万元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0.8万元/辆、0.9万元/辆;购车价格为15—25万元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2万元/辆、1.3万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含)以上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5万元/辆、1.6万元/辆。
2)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0.7万元提高至1.5万元。推动全市汽车报废更新约1万辆。
3)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万元;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平均每辆补贴8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推动更新老旧营运货车约450辆、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约650辆。
4)加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平均补贴8万元;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的,每辆补贴4.2万元。推动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约230辆。
天津丨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
9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明确:
1)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2)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3)支持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4)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购入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购入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给予1万元补贴。
天津丨围绕汽车等大宗终端产业,激励存量企业增产扩能
9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方案》明确:
1)推动高端产品增产扩能:围绕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消费电子等大宗终端产业,聚焦高端领域和产品,激励存量企业通过改建、扩建、迁建、购置先进设备等方式增产扩能。
2)加快老旧设备更新和高端先进设备应用: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
上海丨2024年底前个人用户新能源车以旧换新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9月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在转让或报废其新能源小客车后,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可以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广州丨拟在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打造形成人工智能应用行业标杆
9月9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广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明确:
1)加强人工智能企业梯度培育:建立一批重点企业培育库,引导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在智能网联、图像识别、具身智能等领域打造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和品牌。
2)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创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一批“点、线、面”示范项目,聚焦汽车、电子、装备等领域支持制造企业打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标杆案例。加快推进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在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打造形成人工智能应用行业全国乃至全球标杆。
3)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接和示范:围绕人工智能在“造车健城”(制造业、汽车、医疗健康、城市管理)四条优势赛道,遴选100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对在广州成功落地并实现市场化的应用场景,根据示范成效,分领域、分批次开展支持每年遴选不超过 10 个企业最高支持 100 万元,打造一批标杆性的示范项目。
4)本方案与市级层面其他同类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获得本方案规定资助的,各区政府可规定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成都丨对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秀场景,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9月4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支持企业入选示范项目。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方向的示范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0万元奖励;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秀场景,给予每个企业30万元奖励;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揭榜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一个自然年度内上述各项奖励的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和衷同道 高山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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