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研究 | 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与机制研究——基于新质生产力视角

文摘   2024-08-20 14:16   云南  

【作者简介】林建华,辽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坚定政治信仰的历史考察”(21CKS005)阶段成果。


【摘  要】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提供更加平等、便捷的信贷融资机会,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已成为弥合城乡发展“鸿沟”、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的加速器。立足于2012—2022年30个省区市(港澳台藏除外)面板数据,借助空间计量模型系统考察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的逻辑关系。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均存在空间相关性。数字普惠金融不仅能够有效推动本地区城乡共同富裕,还可正向赋能毗邻地区城乡共同富裕。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驱动作用在东部地区与要素错配程度低地区更为显著。传导机制检验结果证实,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有效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进而推动城乡共同富裕。进一步调节效应检验结果表明,随着金融监管程度不断加深,数字普惠金融作用于城乡共同富裕的正向影响逐步强化。研究结果为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城乡共同富裕提供有力参鉴。


【关键词】健康老龄化;医养结合;嵌入式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一、问题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要求,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指明前进方向。正确处理好城乡关系,不仅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更是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大事要事。然而就国内形势来看,要素配置不均、政策体系分离等多项症结并存,引发出严峻的“城乡病”,滞缓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这就要求将城镇与乡村置于互补互动的平等地位,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公共服务以及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共建共享的城乡共同富裕。特别是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方位上,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有助于确保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保障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加快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就此而言,我国应保持坚定的战略定力,稳扎稳打,向着全面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目标实现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伴随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深入推进,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的数字普惠金融应运而生,有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已成为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关键性要素。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数字普惠金融助推城乡共同富裕夯实了战略基底。数字普惠金融具有极强包容性,能够降低金融服务门槛,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平等获取信贷,为弱势群体提供创收机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互补与融合,助力城乡共同富裕。尤为重要的是,数字普惠金融可依托自身信息披露机制和先进科技手段,削弱信息不对称现象,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等多元化金融服务产品流入科创领域,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科技创新,打通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地,以原创性和颠覆性创新为核心推力的新质生产力拥有几乎为零的边际成本优势,能够推动科学技术颠覆性突破,构筑城乡信息关联网络,有效消弭城乡发展差距,为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提供坚实基础。基于上述分析,从新质生产力视角出发,系统研讨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的作用关系,旨在为塑造新型城乡关系、全面推进城乡共同富裕提供决策参考。


二、文献综述


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的发展关系,有助于推动城乡间要素对流、产业耦合和供需适配,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消除城乡发展不均衡现象,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添劲赋能。早在20世纪90年代,便有学者围绕“城乡二元结构论”进行了深入研讨,认为身份地位不等、经济收入差距和社会保障差异是导致城乡二元对立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所谓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是指在收入水平、运行机制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的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共同构成的发展格局。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理论在国内得到赓续与拓新,城乡互动、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逐渐进入决策层面,衍生出“城乡共同富裕”的战略构想。在此背景下,研究者们聚焦城乡共同富裕的内涵要义和助力因素展开多维有益探索。内涵要义层面,城乡共同富裕强调打造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最终实现“工农互惠”和城乡协调发展。也有学者认为,城乡共同富裕是涵括城乡全民富裕、城乡共建富裕、城乡全面富裕和城乡渐进富裕的有机统一体。助力因素层面,城市迂回生产、数字创新创业以及数字政府建设均能够在不同程度上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城乡共同富裕。还有部分学者探究发现,新质生产力作为一种高科技赋能的先进生产力形态,能够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驱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至关重要。


作为数字化时代下的新兴产物,数字普惠金融呈现出高速、创新、多元的发展态势,在改善民生尤其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杨春红和郭继涛研究认为,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以信贷、保险和收入分配为路径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现象。罗振军实证获悉,数字普惠金融可通过作用于人力资本素质、农村市场化程度以及农村经济发展,驱动乡村高质量发展。赵丹玉和崔建军研究表示,数字普惠金融可有效缩小城乡居民生活差距、基础设施差距、产业经济差距以及公共服务差距。王志锋和吕京银实证分析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可加速城乡间要素流通,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可以明确,数字普惠金融承载着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甚至是全面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政策期待。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学界在探讨如何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时,鲜少考虑到数字普惠金融在城乡发展道路上的作用,这无疑成为一个关键且尚待充分研究的问题。同时,现有研究虽然已经关注到新质生产力对城乡发展的影响,但并未将考察方向聚焦至城乡共同富裕,且研究多局限于定性层面,缺少实证层面的经验支撑。有鉴于此,本文以新质生产力为切入点,将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纳入统一研究框架,力图从实证角度考察三者间作用关系。与既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的学术增量贡献如下:一是系统研讨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弥补相关研究缺位现象。二是基于理论和实证分析视角,揭示“数字普惠金融→新质生产力→城乡共同富裕”的传导机制,拓展、丰富研究内容,并弥补新质生产力影响城乡共同富裕的定量研究。三是创新性引入金融监管这一调节变量,考察其在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城乡共同富裕中的调节作用,为各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推进城乡共同富裕提供新战略指引。


三、理论分析


(一)直接效应


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数据处理优势,促进传统金融服务体系改造升级,对城乡经济发展、就业结构和社会基础保障产生积极影响,助力破除城乡二元对立结构,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首先,数字普惠金融可释放经济增长效应,助推城乡共同富裕。传统金融机构多布局于人口密集、商业繁荣的城镇地带,着重服务征信记录优良、拥有抵押资产的市场主体,使得低收入群体和灵活就业者面临较大的信贷约束难题。而基于互联网发展的数字普惠金融展现出强劲的地理穿透性和触达性,能够跨越城乡间物理隔阂,以线上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的融资需求。这会在极大程度上优化和改善农村地区经济结构,推动农村经济包容性增长,弥合城乡发展鸿沟,助力城乡共同富裕目标实现。其次,数字普惠金融可释放创新创业效应,赋能城乡共同富裕。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依托新一代数字技术描绘客户画像的功能,帮助金融机构精准研判涉农主体信誉,增强农村创业者对金融服务和资金要素的可获取性,为农村地区创新创业活动注入金融活水。在此助益下,农村经济必然会得到长足发展,实现质量与效益的双增长,利于促成城乡经济均衡发展局面,助推城乡共同富裕。最后,数字普惠金融可释放社会保障效应,助力城乡共同富裕。数字普惠金融依托数字技术的数据采集、整合和分析优势,为农村群体提供线上平台代查、代缴社保的服务,切实预防保障资金的违规行为,促使社会保障管理更为科学化、透明化。这会大幅提升农村居民参保的便捷性、积极性,助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城乡高质量融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就现实形态而言,数字普惠金融主要依托虚拟网点、网络银行等经营模式提供金融服务,拥有先进数字技术和丰富客户资源,遵循“梅特卡夫法则”,呈现出较强网络外部性。由此而言,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共同富裕的作用效果可能具有空间溢出效应。事实上,我国金融资源在空间上表现出差异化分布现象,主要特征为非均质性和不连续性。而数字普惠金融的普及与发展,在极大程度上打破了空间地理限制和市场分割局面,破除金融要素流通堵点,促使金融资源跨地区协调调配,增强各地区金融经济活动的关联性。这可加快形成高效金融空间关联网络,为不同地区涉农主体提供精准、充足的资金支持,推动各地区城乡共同富裕水平提升。不仅如此,伴随我国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深入实施,各地区依托自身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建设,不断深化区域间经济合作和分工。这会促使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在不同地区流通、交换与配置,以强大辐射效应带动本地与邻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均衡发展,全面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目标实现。基于此,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数字普惠金融可正向赋能城乡共同富裕,且该促进作用存在空间溢出效应。


(二)间接效应


新质生产力是以新技术变革为动力,以新要素组合配置为基础,以新制度优化为保障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核心内涵在于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能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是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的关键力量。而数字普惠金融可通过革新产品体系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和科创企业的精准性,锻造新质生产力,为城乡共同富裕注入动力源泉。具体来讲,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发挥先借数字技术的信息跨时空传递优势,帮助市场投资者精准评估创新项目风险和价值,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与科研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助力颠覆性技术创新成果加速应用、转化,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并且,新质生产力属于“环境友好”的可持续生产力,强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而数字普惠金融可通过缓解信贷约束,促使金融服务流向技术研发企业,加速低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同提升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培育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注入动能。进一步地,新质生产力的涌现,必将催生更多产业发展新业态、经济发展新模式,以高收入就业机会实现“提低”“扩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带动农户增收,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成城乡互补、融合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助推城乡共同富裕。不仅如此,新质生产力还可降低现代农业经营的技术门槛,促进多功能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经济运行的总体效率,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基于此,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2: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以新质生产力为作用路径,助力城乡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三)调节效应


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手段,金融监管是指政府依托中央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特定机构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所实施的系列限制与规定,有助于完善金融资源流动结构,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效,维护金融系统整体运行的稳定性。由此认为,金融监管力度会对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的作用关系产生影响。具体而言,随着金融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数字普惠金融愈加规范化、有序化发展,能够以线上交易的方式,降低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助力农户采纳新型农业生产技术和机械,加速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形成城乡共促的均等发展格局,全面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不仅如此,在适度、高效的金融监管约束下,金融机构可精准识别并化解违规担保、非法套利等系统性金融风险,引导资本要素更加合理、快速流向“三农”领域。这可全面支撑农村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带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增长,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助力城乡共同富裕。基于此,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3:金融监管能够强化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助力效果。


四、城乡共同富裕水平的指标体系构建与测算


(一)城乡共同富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作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核心内容,城乡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需要持续缩小城乡产业发展差距、城乡居民生活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减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差异。为此,参考大量学者研究成果,从城乡产业融合、城乡要素流动、城乡公共服务、城乡经济发展、城乡空间互动5个维度构建城乡共同富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表1)。一是城乡产业融合维度,城市与农村两主体联合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产业深度融合机制,可为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夯实坚实产业支撑。二是城乡要素流动,城乡要素流动能有序推动人才、资本、政策等关键要素下乡,提高农村聚合资源要素的内生发展能力,进而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实现。三是城乡公共服务,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可协调推进城镇化与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改善乡村居住、生活、工作条件,形成与城乡共同富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格局。四是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需推动城乡发展从低水平不平衡到高质量相对平衡,加快城乡共同富裕进程。五是城乡空间互动,协调推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一体化利于促使城市和乡村从相对独立的状态演进为互促互补、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从而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目标。


表1 城乡共同富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二)测度方法与结果


1.熵值法


鉴于熵值法能够修正等权重法、层次分析法等主观赋权法所带来的偏差,且可根据指标观测值所得信息确定指标权重,本文运用熵值法测算城乡共同富裕水平。计算步骤如下:


2.测度结果


依托式(1)-(5)测算步骤可获得2012—2022年城乡共同富裕水平,结果展示于图1中。可以看出,考察期内我国城乡共同富裕水平呈现波动提升趋势,意味着城镇与乡村发展正朝着城乡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


图1 2012—2022年城乡共同富裕水平


五、数据来源、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一)数据来源


由于部分地区数据缺失,研究样本剔除香港、澳门、台湾、西藏地区,最终共收集2012—2022年30个省区市相关研究数据。实证数据主要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第三产业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市场化指数》、CSMAR数据库、Wind数据库及各省统计年鉴与统计公报。为确保数据平稳性,对样本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针对少量缺失数据,运用移动平均法与插值法进行补齐。


(二)变量选取


1.解释变量


数字普惠金融(financial),参考杨玉文和张云霞研究,选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开发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作为数字普惠金融的代理变量。


2.中介变量


新质生产力(productivity)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当代先进生产力,包含高度智力密集型的高素质劳动者、以数据与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型生产资料、由前沿技术驱动的新兴生产对象。基于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点,并参考现有学界研究,从高素质劳动者、新型生产资料、新兴生产对象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指标遴选参见表2,最终以熵值法测得新质生产力水平。


3.调节变量


金融监管(supervision),参考胡文涛和戴淑庚研究方法,运用省域金融监管支出占金融业增加值比重作为金融监管的代理变量。


表2 新质生产力评价指标体系



4.控制变量


根据可获得性、代表性等原则,分别选取以下影响城乡共同富裕因素作为控制变量:一是生态发展环境(environment),依托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占农村面积比值表征。二是市场化程度(market),采用省份市场化指数来表征市场化程度。三是农村消费环境(consumption),选取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与GDP的比值度量。四是粮食生产能力(grain),借助粮食总产量表示。


(三)模型构建


1.全局莫兰指数


采用空间计量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的一个关键前提是研究对象存在空间相关性,故先行使用全局莫兰指数开展空间自相关检验。具体公式表示为:

 


2.空间面板计量模型


通常来说,传统计量经济模型更为注重考查样本时间维度层面的关联性,在处理具备时空属性的经济问题时易忽视变量与研究单元之间的空间关联特点,可能会引致估计结果偏差。基于这一考虑,借助空间计量模型,系统分析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的空间作用关系。


空间滞后模型主要探究城乡共同富裕在某一地区是否会受到邻近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即城乡共同富裕是否具备空间溢出效应。公式为:


空间误差模型主要是刻画城乡共同富裕受到邻近地区相互依赖的误差冲击影响。公式为:


空间杜宾模型能够反映出某地城乡共同富裕不仅受到邻近地区城乡共同富裕影响,还会受邻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所影响。公式为:


3.传导机制模型


前文述及,新质生产力可催生更多产业发展新业态、经济发展新模式,促成城乡互补、融合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助推城乡共同富裕。为进一步检验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何种渠道赋能城乡共同富裕,参考江艇研究方法,运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二者间机制黑箱。


4.调节效应模型


进一步地,构建调节效应模型,检验数字普惠金融作用于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是否会受到金融监管的调节。


六、结果与分析


(一)空间相关性检验


借助Geoda软件对2012—2022年全国30个省区市(港澳台藏除外)数字普惠金融、城乡共同富裕进行全局莫兰指数检验,结果见表3。不难看出,数字普惠金融的全局Moran's I指数与城乡共同富裕的全局Moran's I指数均具有显著空间正相关性,这意味着数字普惠金融、城乡共同富裕表现为数值较高省份相邻的空间分布特征。其中,数字普惠金融的全局Moran's I指数在0.258与0.627之间波动,并且在2015年后保持增长趋势,说明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空间依赖性在近几年表现出增强态势。城乡共同富裕的全局Moran's I指数相对较低,但在2013年后均高于0.1。上述分析结果验证,空间计量模型能够较为准确地分析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间关系。


表3 2012—2022年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的Moran's I指数


(二)模型选择


在经过空间相关性检验后,运用以下方法进行空间计量模型选择(表4)。其一,运用LM检验确定模型中是否存在空间误差项与空间滞后项。可以看出,除Robust LM - Error未通过检验,其余检验结果均在5%、1%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选择空间杜宾模型与本研究更为符合。其二,借助LR检验与Wald检验评估空间杜宾模型是否会转变为SEM、SLM模型。不难发现,LR检验P值均在1%水平上显著,Wald检验中P值均通过5%显著性检验,这说明选择SDM模型具有合理性。其三,依托Hausman检验确定模型类型。可以看出,检验结果在1%水平上拒绝原假设,表明选择双向固定效应空间杜宾模型进行检验较为合理。


表4 LM检验、LR检验、Wald检验与Hausman检验 


(三)全样本空间计量结果与分析


为便于比较分析,运用常规OLS面板模型与时空双向固定效应空间杜宾模型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城乡共同富裕间关系,结果见表5。OLS面板回归模型拟合优度为0.521,且数字普惠金融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这一变量对城乡共同富裕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在控制时间固定效应、个体固定效应、双向固定效应时,空间杜宾模型拟合优度分别为0.534、0.582、0.726,均比OLS回归检验结果高,说明考虑双向固定效应的空间杜宾模型检验结果要优于传统OLS检验结果。同时,空间自相关系数均为正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本地区城乡共同富裕水平会受到邻近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的正向影响。在三类效应下,城乡共同富裕具有空间溢出效应。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城乡共同富裕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625、0.684、0.721,均通过1%显著性检验,说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不仅如此,数字普惠金融空间交互项系数均显著为正,这意味着本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有效赋能城乡共同富裕,还可发挥自身“普惠化”特性作用与毗邻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由此假设1成立。


表5 全样本空间回归检验结果


注:*、**、***分别为通过10%、5%、1%显著性检验,()内为t值,下同。


为精准分析不同因素对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进一步对双向固定效应空间杜宾模型进行空间作用分析(表6)。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有效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并且对毗邻地区城乡共同富裕同样具有正向影响,再次证实假设1。从控制变量来看,生态发展环境的直接效应为正,且通过5%显著性检验,而间接效应为正但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生态发展环境不断向好有助于将农村地区自然资源禀赋转化为经济发展红利,增进农民群众的经济福祉和生态福祉,为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创造有利条件。而本地区生态发展环境改善难以对邻近地区农业发展产生较为明显积极影响,故对邻近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较弱。市场化程度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均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市场化程度提升有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合理流动,为本地区与邻近地区城乡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持。农村消费环境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均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能够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水平提升,进而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城乡共同富裕。粮食生产能力的直接效应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间接效应为正但不显著,说明粮食生产力能力提高利于打造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协同”的粮食产业体系,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从而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表6 空间杜宾模型效应分解


(四)稳健性检验


1.剔除部分样本


考虑到直辖市具备较好资源与政策优势,可能会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剔除4个直辖市后,重新进行回归检验,结果见表7列(1)。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依然能够有效推动城乡共同富裕水平提升,同时可助力邻近地区城乡共同富裕,验证前文结论稳健。


2.变换样本时间窗口


2017年数字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迈向全新发展阶段。为此,将样本时间窗口缩短为2017—2022年,再次进行回归检验,结果见表7列(2)。可见,前文研究结论在更换样本时间窗口基础上依然成立。


3.替换计量模型


前文模型选择讨论结果最终使用双向固定效应空间杜宾模型进行检验,但可能存在仅包含空间误差项、空间自回归项其中一个的情况。基于此,运用SAR模型与SEM模型替换原模型重新进行回归检验,结果见表7列(3)(4)。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系数在替换计量模型后依然显著为正,说明其对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依然成立,再次验证前文结论。


表7 稳健性检验


(五)内生性检验


为弱化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采用数字普惠金融滞后一期(iv)作为工具变量进行检验,结果见表8。数字普惠金融滞后一期与数字普惠金融具有相关性,但与城乡共同富裕不存在明显关系,故工具变量选取符合外生性与相关性特征。从表8第一阶段回归结果可以探知,iv的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显著性检验。同时,F统计量高于10%水平临界值(16.38),LM统计量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工具变量选取符合科学性、合理性。第二阶段回归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系数在加入工具变量后依然显著为正,充分验证前文研究结论。


表8 内生性检验


(六)分样本空间计量结果与分析


1.地理区位异质性


考虑到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与金融扶持力度存在差异,以国家统计局划分依据为基础,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东部、中部、东北、西部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分析结果报告于表9列(1)-(4)。观察表内数据可知,数字普惠金融对东部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最为显著,其次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对西部地区的影响最弱。原因可能在于,东部地区具有较高信息化程度与健全市场机制,能够利用数字技术,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效应。相对来说,受数字鸿沟的较大影响,其他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供给相对不足,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弱于东部地区。


2.要素市场化异质性


鉴于各地区要素市场化改革进展不同,参考孙继国和孙尧做法,测算农业与非农业部门的城乡要素错配程度,并以该数值的中位数为标准,将样本划分要素错配程度高、要素错配程度低两类样本,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同要素错配程度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的作用效果,结果见表9列(5)(6)。不难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要素错配程度低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强于要素错配程度高地区。原因可能在于,在要素错配程度较低地区,城乡间金融资源要素流动更为顺畅,有利于增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有效性,使农民能够分享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城乡共同富裕。而要素错配程度较高地区的资金、技术要素流动相对拥堵,难以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金融科技,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对该地区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略低于要素错配程度低地区。


表9 分样本空间计量回归结果


(七)传导机制检验分析


前文理论分析指出,新质生产力能够为城乡共同富裕提供良好支持。为此,选用新质生产力这一中介变量,依托式(10)揭示数字普惠金融作用于城乡共同富裕的传导路径,检验结果见表10。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通过1%显著性检验,说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良好金融支持。根据中介效应理论分析,在确定新质生产力对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后,仅确定解释变量与新质生产力存在因果关联即可。综上,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从而作用于城乡共同富裕,证实假设2。原因可能在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高效服务未被传统金融机构覆盖的群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实现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发展,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可推动生产组织形态、技术、生产要素深度交叉融合,促使就业结构向高技能领域转移,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收入水平,并依托在线教育和远程医疗等模式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普及率,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助力城乡共同富裕。


表10 传导机制检验结果


(八)调节效应检验分析


为考察金融监管对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城乡共同富裕这一效应的调节作用,在空间计量模型基础上纳入金融监管与数字普惠金融的交互项,运用式(11)调节效应模型展开实证检验,结果见表11。金融监管对城乡共同富裕的直接效应显著为正,说明金融监管有助于推动城乡共同富裕。金融监管与数字普惠金融交互项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金融监管能够正向调节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由此,证实假设3成立。原因可能在于,随着金融监管程度逐步深化,金融机构可构建智能化动态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金融平台引导和管控,避免过度同质化竞争和市场垄断,保障数字普惠金融市场稳定,有效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


表11 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七、结论与建议


本文立足于2012—2022年中国30个省区市(港澳台藏除外)级面板数据,运用空间计量模型,验证新质生产力视角下数字普惠金融作用于城乡共同富裕的空间效应与中介机制,并借助调节效应模型检验金融监管在二者关系中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显示:


(1)数字普惠金融的全局Moran's I指数与城乡共同富裕的全局Moran's I指数均具有显著空间正相关性。


(2)数字普惠金融不仅能够有效推动本地区城乡共同富裕,还能够正向赋能邻近地区城乡共同富裕,该结论经过剔除部分样本、变换样本时间窗口、替换计量模型等稳健性与内生性检验依然成立。


(3)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共同富裕的正向影响在东部地区、要素错配程度低地区更强。


(4)传导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进而加快推进城乡共同富裕。


(5)调节效应检验结果显示,金融监管能够正向调节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首先,完善金融数据治理体系,塑造数字普惠金融良好生态。研究结论显示,数字普惠金融可正向赋能城乡共同富裕。因此,各地区应完善金融数据治理技术标准,具体借助隐私计算技术,优化数据分析处理系统,维护金融数据开放、共享、融合、安全的有机统一与协调发展,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创设良好数据应用环境,进而有效推进城乡共同富裕。一是针对金融行业数据管理标准化需求,制定金融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确保金融数据的授权使用、脱敏使用、机器使用,增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城乡共同富裕。二是变革集中式架构为分布式架构体系,并充分融入风险管理技术架构,强化数据治理对风险管理的支持力度,全面支撑金融业务数字化、场景化和个性化发展,促进数字普惠金融高效发展,助力城乡共同富裕。


其次,布局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前文提及,新质生产力是数字普惠金融驱动城乡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要作用机制。为此,各地区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速布局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聚力科技力量,提升创新效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推进城乡共同富裕贡献力量。具体而言,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机器人、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领域,打造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做大城乡共同富裕“蛋糕”。与此同时,以链条式创新为纽带,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创新、金融创新、资本创新协同互动,建立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多方创新主体共同参与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集中力量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激发新质生产力的“最大增量”,赋能城乡共同富裕。


最后,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展。调节效应结果表明,合理、适度的金融监管可增强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共同富裕的促进效能。针对于此,应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着手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增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安全性,以全面发挥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共同富裕的助力作用。一是持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防范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和风险的跨市场、跨部门传染,以智能化风险分析工具保障数字普惠金融稳定、持续发展,为城乡共同富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金融监管数据的实时采集和智能化分析,紧密关注创新项目实际风险状况与金融机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匹配程度,确保二者之间的高度契合与协调,保障数字普惠金融在健康轨道上持续平稳有序运行,稳步推进城乡共同富裕。


责任编辑:俞   茹
执行编辑:伍琼华



文章刊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篇幅限制,注释从略。若需引用,请查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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