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
答疑专家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疑意见,并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以最大限度保障答疑意见准确、权威。
咨询仅针对法律适用问题,不得涉及具体案件,答疑意见仅供学习、研究和参考使用。
超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被裁定驳回申请,能否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问题:
答疑意见: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超过六个月期限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由于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条件,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此类裁定属于程序性驳回的裁定,不同于进入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后人民法院根据仲裁法规定的应予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进行审查作出的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驳回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请再审。
据此,对于因当事人超出申请撤裁期限而不予受理或者被驳回申请的裁定,当事人均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已经超过六个月期限的,应当直接裁定驳回申请,无需对当事人提出的撤裁事由进行审查。
如果人民法院同时进行了审查并裁定驳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在上诉、再审审查程序中仅限于审查原裁定对超出撤裁申请期限的认定是否正确,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是否成立等问题不需予以审查。
更多精彩文章,敬请关注民商裁判实务
最高法院发布10起「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2024年1月16日)
浙江高院发布2018-2023年「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11月21日)
江苏苏州中院发布8起2019-2023年「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2024年12月16日)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10起「金融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2024年10月31日)
鼓励一下
赞完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