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上大妈“教育”婴幼儿:谁该管.该管谁

文化   2024-08-30 21:47   加拿大  

824日在贵阳飞上海一架民航客机上,两名大妈因无法忍受同机一名由祖母单独带乘一岁多女性婴幼儿哭闹,竟将其强行带至厕所,以“再哭就不让见奶奶”的威胁方式进行所谓锁门“教育”,还将“成功经验”录制成视频炫耀和“推广”,引起激烈争议和广泛批评。

笔者和大多数朋友一样经常搭乘航班,为人父母既因携带婴幼儿同乘领教过同机乘客的抱怨,也亲身经历过机舱里有婴幼儿、甚至不止一个婴幼儿在自己疲惫之极时的哭闹,将心比心,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烦躁乃至恼火,也都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这种烦躁恼火的情绪固然可以理解,但因此而对不到两岁的婴幼儿进行所谓“教育”,就难以理解、不可接受,甚至不妨说不可理喻了。

首先,在民航客机上“谁该管”?

根据199631日起施行的民航航班管理专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九章第三节及第十五章,民航客机机舱内的管理,系承运人即相关航空公司的责任,乘客未经授权,无权对包括其他乘客在内的任何人实施包括“教育”在内的管辖权。乘客固然有权对座舱安静、舒适提出合理要求,但只能向机舱空乘人员进行反映,寻求后者的帮助和解决,越俎代庖,在机舱内实施普通乘客所不具备的管辖权已涉嫌违法,名为“教育”、实则从监护人手中强夺婴幼儿带入密闭空间,甚至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能构成绑架、非法监禁及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等罪。部分网友对两名大妈“缺德”表现出应有的愤怒,但从“该谁管”角度分析,这恐怕已远非道德范畴的问题。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该管谁”?

中国各项现行法律均将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视作“无行为能力者”,即便涉及违法犯罪等问题,也只能责成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具体到本次纠纷,当事人是年不满两岁的婴幼儿,不过牙牙学语、心智初开的状态,其哭闹即便惹人不快,也不过是孩童天性,无足深责,纵欲追责,也应与其驾护人这样的相关成年人沟通,心平气和地寻求一个妥当的解决方法。无论如何,如此低龄婴幼儿的哭闹不是什么“主观错误”,更非需要或可以追究的“罪责”,身为成年人理应表现出长者应具备的风度和宽容,即便实在难以忍受,也应和其身边的成年监护人交涉,而不是将未成年人强行从其监护人身边夺走,关进“小黑屋”进行所谓“教育”。在此次事件中,婴幼儿的监护人明明就在边上,而婴幼儿甚至不满两岁,既无力反抗也无法辩驳,甚至可能连路都走不利索,舍弃正当的“该管”对象而强行“教育”十分不适当的对象,舍弃容易沟通理解的成年人而“教育”不满两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可谓莫名其妙,难道这两名大妈自认只能和如此低龄的婴幼儿一般见识,自信不论“批判的武器”或“武器的批判”,都只能对如此既无招架之功、又无还手之力的婴幼儿有必胜把握?

客观上,民航航班上婴幼儿哭闹给多数其他乘客带来困扰是普遍现象,航空公司及空承人员的确有义务拿出有效的应对之策,以尽可能改善乘机环境,缓解带婴幼儿乘机者和其他乘客间可能出现和激化的矛盾。在国际上,一些航空公司会刻意控制出售座位给带婴幼儿乘机者,或指定专门的低龄婴幼儿“亲子座”,以兼顾需带婴幼儿乘机者和其他乘客需要,合理、温和地控制单次航班上婴幼儿密度,从而缓和矛盾,控制负面影响。直接发生顾客对婴幼儿哭闹抱怨,或已激化成乘客间冲突的航班,空乘人员应事先领受充分的相关应机处理训练,主动、冷静、积极、适当地和矛盾双方沟通,充分考虑和兼顾双方需要及实际困难,矛盾双方中的成年人更应“像个大人”,互谅互让,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安全的客舱环境。

事实上,任由乘客攘夺空乘人员“教育”低龄婴幼儿,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好处。

就此次具体事件看,尽管两名大妈炫耀“教育行之有效”,但恐怕大家都心知肚明,如此少不更事的低龄婴幼儿,被突然把自己关进“小黑屋”、看不见熟悉亲人吓到更加大哭大闹的概率,恐怕远比“就此吓到打住”高得多,一旦情况如此演变,两名大妈不但要承担婴幼儿监护人的追责,其他乘客原本对婴幼儿哭闹的不满,八成也会转嫁到她们头上(因为哭闹愈演愈烈完全是她们的“教育成果”;其次,一旦婴幼儿监护人不依不饶,与“拐孩子的陌生人”发生争执甚至肢体冲突,自己未必理直气壮和“法直气壮”不说,在空中航班密闭机舱这种特殊环境下,还会增加事故隐患和风险,无论如何对任何人都没好处。

说到底,婴幼儿在机舱哭闹的确“是个事”,也的确不太好解决,最合适的应对之策绝不是鼓励、放任类似越俎代庖的“教育”,更没道理苛责离有限法律行为能力年限尚有14年之遥的婴幼儿,而是应责成和鼓励理应懂事、懂理、懂法的各方成年人分别管好能管和该管的:带婴幼儿乘机的监护人管好自己的孩子,受婴幼儿哭闹的乘客管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空乘人员管好自己份内的机舱秩序与环境,再辅以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的“勾兑”,机舱内彼此共同的氛围和空间,相信会和谐舒适得多。


陶短房
旅加华人作家陶短房的公共号,暨听书合作伙伴陶短房和青溪发布听书合作信息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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