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玉,兔年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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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兔子根本不是美丑的问题,是自由表达时的边界要如何界定的问题。是传统艺术那种以平衡、和谐、节奏为形式美的真理之后这一百多年以来,现代艺术在如何把新的价值观表达为各种造型的探索中,不断解放旧边界,使个体或者群体得以更开阔地审视和接纳除了愉悦情感以外的各种感知时,我们的社会环境能构建什么样的表达生态的问题。
毕加索,《哭泣的女人》
当我们留心审视“美”和“丑”,会发现它们并不都符合形式上的美丑,而是基于情感的两种极端反应:一张残破瓦房的微缩模型的图像,所呈现的物质是匮乏的,生活是辛酸的,却唤起了一些成人对童年记忆的美化和赞叹,“太美了!”;一张毕加索的哭泣女人的图像,所呈现的造型明明是新奇的,色彩是艳丽的,却唤起了一些孩子对伤心欲绝的回避和排斥(自我保护),“太丑了!”这两个由我自己看到的例子,简单说明了美丑问题在现实中的心理复杂性,它如何转化为情感喜恶问题,艺术(的功能之一)就是在表达情感。当艺术家争取到更多表达的自由,不再囿于只能陈述美和正性情感,作为一面镜子它也陈述丑陋、虚假、痛苦、邪恶⋯⋯也必然成为此之蜜糖彼之砒霜,让另一些人感受到恐惧、冒犯,甚至引起冲突。
弗朗西斯·培根,《教皇英诺森十世肖像》
王小波说,“我以为科学和艺术的正途不仅不是去关怀弱势群体,而且应当去冒犯强势群体。”可是在某些人眼中,对“冒犯”的定义,并不是因为艺术家所创造的事物真正地侮辱、伤害了他,如果这些创造只是超出了他的视觉经验和喜好,如果他坚持艺术就只应该表现美而非个性,那还只是他自己的观念、选择。而当那些恐惧个性、排斥异己的声音表达出:“这只兔子太邪恶了,我们的文化口还没清理干净吗?”——这才是一种缺乏自省的邪恶,这让我想到希特勒对现代艺术进行大清洗的历史,在那场对构成现代主义的各种新思想的围剿中,遭受清理的除了那位同样使用了蓝色画马匹的弗朗兹·马尔克,还有大众熟悉的毕加索、康定斯基、夏加尔⋯⋯希特勒迫害表现主义、迫害印象主义、立体主义、未来主义、达达主义、迫害包豪斯⋯⋯迫害一切他罗列为“奇异的、不纯正的、不美的、有毒的”艺术。而他所追求的古典艺术的美和理想,那宏伟神圣的精神世界,只是用来铲除他所认为的非理性。在这里,美和理想,甚至理性,都被可耻地盗用了。所以今天,纵使时代演进,仍不乏那些欲以更强大的权力去清理他所标签的异类,好叫这些事物从这个世界上永远抹去的人,他们想做的只是“清风不识字”罢了,根本不是对美丑感知的各抒己见。
关于艺术家弗朗兹·马尔克的儿童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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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过于忧思,他们更多只是习惯在社交网络平台的表达中发泄情绪,把胡言乱语当做自由表达的机会。有一类观点是作为某某东西它就应该是什么什么样,逐一推敲的话,这些“应该”其实都是站不住脚的。还有一类观点就纯属臆想症发作,想象力的滥用,虽然我知道他们本来也不会看完这篇文章,更不要说拿出图像演化的证据。至于那些在言语上叫嚣着应该清理的观点,我们就应该以言语表达反对。当今天的艺术不再是以追寻美为唯一标准,而是去追寻“我之为我,自有我在”的那些特点,当这些特点被“何患无辞”,我们确实无法沉默。我们同时也应该接纳关于美丑的辩论,只要这些感受本身是真实的,它并不是真正的冒犯,因为它是艺术作为批判性思考的一部分。实际上,我们现在并不缺乏律法为这些表达划定边界,让人们在此范围内自主调适和共存,得以形成有适度张力的、强壮的社会。我们要捍卫表达的自由,捍卫艺术表达的自由,而不仅仅是某一种艺术才具有表达的权利,我们说有些人的审美素养还局限在写实主义之中,但这不妨碍我们也捍卫写实主义有表达、存在的权利,因为这是在捍卫艺术生态的多样性。
我们当然也应该检视艺术作为一种表达语言,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如果以一个抽象语词的名义免除批评,如果认为凡是艺术的表达都是神圣的,那不啻为一种道貌岸然。当表达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表达,当它超越这些边界时,比如 49 中事件发生后,那些错误结论并传播老师为谋杀者的画手;比如上述那段历史中,那些借由纳粹的权力去迫害不同观念的艺术家的艺术家,当他们沦为文化打手,制造出文明的灾难,都值得我们反思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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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也看到一些很棒的观点:茶叔:美丑个人定,但是艺术价值上,美的反义词不是丑,而是无聊和平庸。
bloom:笑话,艺术当然必须不能迎合大众。如果艺术迎合大众,还要艺术家干嘛?培养点民间工匠就够了,现在甚至有 Al就够了。艺术就是要唤醒被世俗麻木的内心,激发出人类强烈的感受,比如喜悦,也比如痛苦,恐惧或愤怒。就跟做心理咨询一样,如果你看不到这些被麻醉和压抑的情感,你就始终感觉哪里不对却没办法,只有想办法让人看到,才可能疗愈。你看到到一切外在而激起的感受,其实都是个人的体验,而为什么有这种体验,才是需要面对的,而不是指向那个唤起你感受的外在,甚至要深深的感激那个唤起你感受的外在,这才是艺术品的价值,也是艺术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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