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是否存在区别,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是否存在不同【北交所问询问题与回复系列】
文摘
财经
2024-11-24 20:00
河北
本文来自北交所公开披露的问询与回复,由投行工匠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是否存在区别,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是否存在不同。(铜冠矿建873727)对于未完工项目对应的合同资产,由于其项目尚未完工,从合同条款来看,发行人尚未获得无条件收款权利,其信用风险特征与已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并不相同,且发行人结合历史经验,未完工项目对应的合同资产的账龄相对较短,以账龄为基础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不符合该类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故按照合理的固定比例(以完工一年以内项目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即发行人按该类合同资产余额的5%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由于已完工项目但未结算项目合同资产和未到期质保金属于“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该因素主要为客户竣工决算或质保期届满,客户竣工决算或质保期满后发行人才能拥有无条件收款权利。以上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主要风险差异在于竣工决算风险、质保期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及货币的时间价值影响。(1)根据以往历史经验,客户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工程竣工决算风险较小;(2)质保期期间较短,根据以往历史经验,质保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风险较小;(3)发行人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工程结算至回款的时间间隔较短,货币的时间价值影响较小。因此,已完工项目但未结算项目合同资产和未到期质保金与应收账款的风险差异较小,发行人对于该类合同资产按照与应收账款一致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均为以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行业及前瞻性等信息,运用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计算模型,以预计存续期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根据前瞻性资料估计并予以调整,计算出预期损失率并计提减值。已完工项目但未结算项目合同资产和未到期质保金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详见本回复“问题11.其他财务问题”之“一”之“(三)”之“1、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具体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