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知识日新月异,是一门终身学科,为更好的服务患者,医务人员需要终身学习,不断充电,及时更新,持续提高技术水平。因此,早在1991年卫生部就颁布了《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 ,用强制性的学分规定,来实现医务人员主动学习的目的。
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又重新颁发了《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2008年,卫生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完善了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与相关配套要求。相关规定要求,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获得至少25分的继续教育学分才算合格,且与职称晋升直接挂钩。
自此以后,医疗圈开始流行一句话:天下医务人员苦继教学分久矣!不过刚刚,与全体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迎来了重磅改革!
自学也能拿学分!
《办法》明确提出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
同时,《办法》指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增加“自学”等学分获取形式
学分统一授予形式,获取学分更为简化
学分统一计算标准,打通互认
此举是不是取消继教政策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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