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课程讲义《中东史学史十二讲》1:中东史学史研究的“巨中东”】2024年10月11日上午,我的主要工作是给宁夏大学民族学下设中东研究专业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讲授《中东国家民族政策研究》课程;下午,我的主要工作是给中东研究专业的2024级博士研究生讲授《中东史专题研究·王朝史研究》课程。听课的博士生中有一名来自阿拉伯国家的留学生。这天下午,我第一次给阿拉伯博士生讲阿拉伯历史。虽然我的阿拉伯语口语水平还不足以全程使用阿拉伯语授课,但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用“蹩脚的”阿拉伯语给阿拉伯博士生讲阿拉伯历史的乐趣。
次日上午,我把乐趣转化成了写中东史学史研究生教材(即《中东史学史十二讲》)的强大干劲。我在这天中午开饭前编写成的《中东史学史十二讲》绪论“基本概念和基本读物”第一节“中东·史学史·中东史学史”第一目“中东”如下:什么是中东史学史?它类似于中国史学史和西方史学史,都应当是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史学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不可或缺构成部分。但对于国人来说,“中东史学史”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概念。在中国学术史上,“中东史学史”概念的使用比“中国史学史”晚了几十年。1924年2月8日,胡适(1891⁓1962)在《古史讨论的读后感》一文中说,顾颉刚、钱玄同、刘掞藜、胡堇人的古史讨论“在中国史学史上的重要一定不亚于丁在君先生们发起的科学与人生观的讨论在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①]当代研究中国史学史的许多学者在探讨到中国史学史学科的起源问题时,凭借此处的“中国史学史”而把胡适推奉为正式使用这个概念的第一人。[②]而我们目前所知,较早地正式使用“中东史学史”的中国学者是彭树智(1931⁓ )。2006年8月21⁓31日,他在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写成《<中东国家通史>卷终六记》的初稿。定稿于2007年5月的此文第2和3段开头都使用了“中东史学史”。[③]
“中东史学史”由“中东”和“史学史”两大基本部分构成。我们试图理解这个概念,就要首先对“中东”所指的具体地理范围和“史学史”的含义进行一番探讨,再对“中东史学史”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中东”(the Middle East),原本是一个披着“欧洲中心论”色彩而诞生的政治地理概念。古希腊人把他们所知的世界划分为文明的南方和野蛮的北方。自罗马时代起,在欧洲人的脑海中逐渐浮现“西方”(Western)和“东方”(East)的模糊概念。[④]但正如享誉世界的文学与文化批评家萨义德(E. W. Said,1935⁓2003)所言:“东方几乎是被欧洲人凭空创造出来的地方,自古以来就代表着罗曼司、异国情调、美丽的风景、难忘的回忆、非凡的经历。”[⑤]欧洲人所理解的“东方”随着人类文明交往的日益深化而逐渐被肢解。19世纪的欧洲人笼统地把奥斯曼帝国(1299⁓1923年)的统治区域称为“近东”(the Near East),将东亚诸国称为“远东”(the Far East)。“中东”的概念诞生于19世纪中叶。19世纪50年代,英属印度殖民当局将介于奥斯曼帝国与英属印度殖民地之间的伊朗及与其毗邻的中亚和波斯湾沿岸称为“中东”。但直到1900年,“中东”才正式出现在英国官方文件中。[⑥]英国将军戈登(T. E.
Gordon,1832⁓1914)是使用“中东”概念的第一人。1900年3月,他在《中东问题》(The Problem of the Middle East)一文中,为了区别“近东”和“远东”,第一次把“中东”作为一个政治地理概念提了出来。[⑦]他写道:“可以假设,我们在中东对外政策的最敏感部分是维护波斯和阿富汗的独立与完整。”不过,他在回忆录中只是提及了这篇文章,却没有谈论这一概念的使用。[⑧]美国海军上校和海军理论家马汉(A.
T. Mahan,1840⁓1914)曾被误以为是最早使用“中东”概念的人。1902年9月,他出于战略的考虑,在《波斯湾与国际关系》(The
Persian Gulf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一文中使用了“中东”一词,并声称自己从未见过该词。[⑨]时任《泰晤士报》外事部部长的凯乐尔(Valentine Chirol,1852⁓1929)读了马汉的这篇文章,受其启发。于是,自当年10月14日起,他以《中东问题》(The
Middle Eastern Question)作为标题,在报刊上连载了20篇文章,从而使得“中东”概念跃入公众视野。[⑩]次年,凯乐尔把这些文章结集成《中东问题或印度防御的某些政治问题》(The Middle
Eastern Question or Some Political Problems of Indian Defence)一书出版,第一次以词汇“中东”作为书名的一部分。他在书中指出,马汉上校巧妙地开始使用“中东”。[11]因而,一些学者就此误以为马汉在20世纪初发明了“中东”一词。[12]无疑,戈登先于马汉两年半提出了“中东”的概念。中国学者朱和海认为,戈登的“中东”与马汉的“中东”恰巧大致相同。二者的区别在于:戈登的“中东”强调的是不同于近东的地区,侧重于政治领域;马汉的“中东”标明阿拉伯半岛和印度之间的地区,军事意味更浓。[13]“中东”一词经马汉和凯乐尔之手而成为英语中的特定词汇。自此,欧洲人开始三分“东方”:近东以土耳其为中心;中东的中心在印度;中国是远东的中心。[14]但这三个概念所涵盖的地理范围难以形成统一的说法。而且,它们的中心也在发生变化。黄民兴指出,一战后中东地区的地理版图和政治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动,现代的“中东”正式取代了传统的“近东”。但现代的“中东”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战期间英军的“中东司令部”和美国的“中东供应中心”均设于埃及),才真正开始流行。[15]“中东”的中心变成了阿拉伯地区和伊朗。土耳其则试图逐渐融入欧洲和西方。但无论如何,有着一百多年发展史的“中东”概念,已经成为一个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词语。它同时也是一个备受争议且灵活多变的概念。人们往往根据具体需要而取其定义,致使其内涵不断发生变化。黄民兴在《中东问题研究》(2015年第1期)的“卷首语”中提到了关于“中东”定义的以下说法:狭义的中东包括今天的西亚北非18国,
即北非的埃及和巴勒斯坦、以色列、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也门、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巴林、阿曼、科威特、约旦、土耳其、伊朗、阿富汗和塞浦路斯等17个西亚国家(有的定义不包括阿富汗)。
广义的中东则包括了整个西亚北非地区,即非洲的所有阿拉伯国家,有突尼斯、利比亚、阿尔及利亚、摩洛哥、苏丹、索马里、吉布提、科摩罗和毛里塔尼亚等。
冷战结束后,“中东”的定义进一步发生了变化。曾在里根政府任职、后出任布什政府驻阿富汗大使的美国新保守主义者扎勒米·哈利勒扎德提出了“大中东”概念,它包括了传统的中东地区(含北非)、阿富汗、巴基斯坦、高加索和中亚,这些地区在历史上都曾经与狭义的中东地区有过密切的交往。在英国,中东研究甚至包括了西非和东非。这意味着向早期“中东”概念的某种复归。
那么,中东史学史研究的“中东”,所涉及的地理范围应当如何呢?我们认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东史学史研究应当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考察“多元共存”中东史学自身的发展演变历程,考虑史学与社会的关系、史学交往与文化变迁的关系以及史学分支之间的源流关系。因而,中东史学史研究的“中东”至少要涵盖43个国家和地区。我们暂时把这个“中东”称为“巨中东”(the Greatest Middle East)。[16]它并非一个固定不变的政治地理范围,而是一个变动的文化地理概念。从时间上看,它比现代的“中东”概念形成的时间更早,且根据史学发展的具体情况而灵活伸缩。比如,我们在研究中古中东史学时,要将视野扩展到当时阿拉伯文化盛行的中亚地区和伊比利亚半岛。但我们研究现代中东史学时,视野就要从该地区和这个半岛上退出了。我们研究的“巨中东”,可分为以下三大主要区域:
第一,核心区域,即:西亚20国,阿富汗、伊朗、伊拉克、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叙利亚、约旦、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也门、阿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黎巴嫩和塞浦路斯;埃及和东北非7国,南苏丹、北苏丹、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吉布提、索马里和科摩罗;马格里布5国1地区,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毛里塔尼亚以及西撒哈拉。第二,外延区域,即: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南亚的巴基斯坦和印度;伊比利亚半岛,即被阿拉伯人统称为“安达卢西”(الأندلس)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第三,边沿区域,或者说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区域。除了以上43个国家和地区外,随着我们对中东史学史的研究日渐深入,我们还可能会把更多国家和地区合理地纳入“巨中东”的范围。如上所述,“在英国,中东研究甚至包括了西非和东非”,这是英国的中东研究日益深化的一种表现。2022年,留学美国的中国青年学者邓哲远撰文说:“早在15世纪,沿着撒哈拉商路南下的阿拉伯穆斯林学者就为豪萨地区(大约为今尼日利亚北部部分地区和尼日尔部分地区)的城邦君主留下了大量手稿,而当地富拉尼学者同样开始书写阿拉伯文手稿。”[17]值得一提的是,豪萨文中用来表示“史”的单词“塔利希”(Tarihi)直接借用自阿拉伯文的“塔历赫”[阿拉伯字母拼写是(تاريخ),拉丁字母拼写是(Tārīkh)]。可见,该地区的史学深受阿拉伯史学的影响。综合考虑这三点内容,或许我们可以把西非的豪萨地区视为“巨中东”的第三个区域,即边沿区域。因而,我们认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东史学史研究的“巨中东”至少涉及43个国家和地区,分为核心区域、外延区域和边沿区域。在这片文化多元的广袤土地上生活的历史书写者用他们的笔,为他们深爱着同时又痛恨着的世界书写历史。他们书写历史的活动,不因某些掌握生杀大权之人的愚蠢而停歇,却以告诫后人为动力,延续了五千多年。《中东史学史十二讲》是梁道远主编的“中东史学理论与史学史丛书”的中东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入门读物之一。它由梁道远主著,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给硕博研究生编写的教材。其初稿主要由绪论和十二讲内容构成。为了更好地给伟大中国的中东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事业后继者们讲好中东史学史,我们通过网络预先发表该教材的部分内容,先接受国人的检阅,等候国人的批评意见,以改进我们的编写工作。我们诚心期待大家在文末留言处多多赐正和提出宝贵意见,渴望大家帮助我们让中国的中东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整体实力早日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作者:梁道远(被德高望重的史学史学界老先生誉为“中东史学通史的勇士”)
分享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12日12:54(九学斋)
[①]胡适:《古史讨论的读后感》,载《胡适文存二集》(一),外文出版社,2013,第149页。《古史讨论的读后感》首先发表于1924年2月22日的《努力周报·读书杂志》。[②]比如,瞿林东主编:《中国史学史》,第1页;姜萌:《范式转移与继往开来:中国史学史研究一百年》,《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第49页。[③]彭树智主编,钟志成著:《中东国家通史·海湾五国卷》,商务印书馆,2007,第499页。[④]Roderic
H. Davison, “Where is
the Middle East?”, Foreign Affairs, Vol.
38, No. 4, 1960, p. 666.[⑤]爱德华·W. 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第1页。[⑥]哈全安:《中东史:610⁓2000》上册,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第1页。[⑦]彭树智主编:《二十世纪中东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第2页。[⑧] T. E. Gordon, A Varied Life: A Record of Military and Civil
Service, of Sport and of Travels in India, Central Asia and Persia, 1849-1902,London:
John Murray, 1906, p. 352; Clayton R. Koppes, “Captain Mahan,
General Gordon, and the Origins of the Term ‘Middle East’”, Middle Eastern
Studies, Vol. 12, No. 1, 1976, p. 97.[⑨] A. T. Mahan, Retrospect & Prospect: Stud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aval and Political,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02, p.
237.马汉的《波斯湾与国际关系》一文原载于1902年9月的《国家评论》(National Review)。[⑩] Roderic H. Davison, “Where is the Middle East?”, pp.
667-668.[11] Valentine Chirol, The Middle Eastern Question or Some Political
Problems of Indian Defence, London: John Murray, 1903, p. 5.[12] Bernard Lewis and P. M. Holt, eds., Historians
of the Middle East,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1.[13]朱和海:《“中东”的由来、性质、使用和内涵等问题考》,《西亚非洲》2014年第3期。[14] Roderic H. Davison, “Where is the Middle East?”, p. 668.[15]黄民兴:《再论现代中东地区格局的百年变迁》,《外国问题研究》2023年第2期。[16] 1997年,阿富汗裔美国人扎勒米·哈利勒扎德(Zalmay Khalilzad)的《大中东中的挑战》(Challenges in the Greater Middle East)一文和欧洲政策研究中心高级顾问埃伯哈德·莱因(Eberhard Rhein)的《欧洲与大中东》(Europe and the Greater Middle East)一文均提到了“大中东”。二者将西北非的毛里塔尼亚和西撒哈拉地区,东北非的厄立特里亚、吉布提、索马里和科摩罗,西亚的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以及南亚的巴基斯坦等15个伊斯兰国家和地区也纳入“中东”范围。我们无意于跟“大中东”比拼谁的研究范围更大,我们只是忠实于史学发展本身的考察。当然,我们也不是最早使用“巨中东”概念的人。关于这个概念的起源,详见本书附录1。[17]邓哲远:《尼日利亚伊巴丹历史学派再思考——以阿拉伯文手稿的收集与研究为视角》,《史学理论研究》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