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一男子竟然为了爱情,干下了糊涂事,并为此惹上官司。
真的就应了那句,爱能让人痴狂。
都说爱情能让人变得更好,为什么这位男子遇上爱情后却变得如此极端?
是爱而不得,才转为极端的!这样的男子,真是可怕啊。
男子对女友可谓如痴如醉,但女友对其却并不上心,知晓其极端行为之后屡屡避而不见。
为了挽留女友,男子铤而走险,掳走了女友的6岁儿子。
儿子是女人的命,女子报警,男子随后被抓,后被检察院起诉,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什么样的人容易走极端呢?爱而不得。
王生因老实出名,因老实而单身,因老实而犯了不该犯的错。
母胎单身35年的王生,因为听到村里人聊八卦聊起他单身的事情,就深感羞愧,下定决定 ,要找个女朋友,给嘲笑他的人看看。
寻爱之旅并不顺畅,因为王生老实巴交,且见到女人脸就红、害羞,因此迟迟没遇到合适的。
眼见35岁快过完了,王生心里十分着急,差点以为人生就这样了,于是和朋友一起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在找女朋友之前,王生先是和朋友一起在工地上搬砖。不久后,认识了工地上做饭的张大姐。
张大姐现年40岁,却似半老徐娘,把个王生迷得神魂颠倒。日日就站在不远处,默默的看着张大姐。
日子久了,张大姐也觉觉得王生十分有趣,便主动上前搭话。
再后来,两人就互加了微信,一来二去日渐熟络,甚至知道张大姐还有个6岁的娃,王生也满不在乎。
王生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经常给张大姐6岁的儿子买零食和玩具,正所谓日久生情,张大姐母子对王生的依赖也日渐深厚。
张大姐也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所以没想过再婚,只想好好将儿子抚养长大,直到遇见了王生。
但是和王生相处久了,张大姐渐渐发现王生的性格中,有着很强的执拗与极端。具体怎么个极端法,这里不做赘述,看他后面行事风格,便可知一二。
张大姐厌烦了这种感觉,便有意无意与王生保持距离,企图让其知难而退,但王生确实很执拗,看出张大姐的态度之后,却依旧对其死缠烂打。
终于有一次,张大姐受不了王生,就故意躲着他,每次老远看见王生,就躲起来了,谁知,便将王生彻底激怒。
为了逼张大姐跟自己在一起,王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因为张大姐儿子和王生关系不错,王生就打算从小孩入手,毕竟小孩子没有那么多的坏心思。
王生连哄带骗,说自己住处有好吃的好玩的,小孩想都没想跟着王生走了。
来到住处,王生就把小孩关了,并打电话威胁张大姐,说到:“你儿子现在在我手上,我们见一面,如果你不答应,别想见到你儿子!”
儿子就是张大姐的命,听到这个电话,张大姐什么也不顾了,直接报了警。
最后在警察的协助下,张大姐儿子才被解救出来,王生也因此被公安机关带走,虽然张大姐选择原谅了王生,而王生在事后也做出了认罪反省的态度,但王生也免不了一场牢狱之灾。
王生最终被当地检察机关以“非法囚禁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会怎么判呢?请继续往下看。
02 法律分析
本案例中,王生将张大姐6岁的儿子哄骗至其住处关了起来,限制了6岁小孩的人身自由,这属于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范畴,是一种犯罪行为。
《刑法》第238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案中,王生侵犯了张大姐儿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了“非法囚禁罪”。
因此法院是这样判的:
因为王生在被抓后,有认罪悔过的情节,因此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同时张大姐念及旧情,原谅了王生,也可以减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王生犯“非法囚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
这个案例来自曲靖中院,不得不让人感叹,为爱深陷囹圄,简直太不值了。
不过案例中的王生,行为极端,确实应当受到处罚。
03 深刻教训
爱情本就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可惜的是,世间很多痴男怨女并不明白。有的爱上一个人,就如飞蛾扑火,请问值得吗?
不管是爱情也好,还是婚姻也罢,都需要有一个正确的爱情观,不能盲目偏激,因为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一个整体,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偏激的爱情,即使拥有短暂的相聚,也终是镜花水月,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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