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些时候人情大于一切,只要没什么大问题,规矩还是要有点温度。若是人人都会变通,这世界将会更加美好!
成都一位母亲在超市给孩子买水,因为收银处买单的人太多,排队的时候孩子急于喝水,在没买单的情况下先扭开饮料盖给孩子喝,最后买单的时候拿着空瓶子结账。
没想到超市收银员却以没买单就开盖为由,认定这位母亲的行为是盗窃,因此按照“偷一罚十”的规矩,让这位母亲以饮料价格的十倍付款。
这位母亲当时就怒了,与收银人员争论了起来。超市收银员的行为合不合理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本案中的母亲姓赵,事发当天他带着儿子逛商场,儿子逛累了提出想喝水,于是母子二人就前往超市买水。
由于是周末,超市里人特别多,儿子选好了饮料,赵某就带着儿子在收银处排队,由于当时超市只开了两处收银的口子,且每个地方排队的人特别多。
“妈妈,我太渴了,能不能让我先喝了。”赵某的儿子对她说。
想着一会儿结账总是要扫瓶身的二维码,并且又有监控,赵某就将瓶盖打开,并嘱咐儿子,喝完不要将瓶子丢了,因为没有买单。
临到赵某结账的时候,收银员扫码的时候却发现赵某递过来的饮料瓶子是空的,正在疑惑之际,赵某就解释说刚才儿子因为口渴就先给他喝了,反正不会逃单。
“你这可不是逃单不逃单的事情,哪有还没付钱就用的道理,你这是盗窃。按照我们超市的规矩,你需要付10倍的价钱!”收银员很激动的说道。
听完此话,赵某很生气,不就是一瓶水吗,再说了有监控,而且自己又不会逃单,瓶子条形码又不是扫不上。
收银员看到赵某不按照她们超市的规矩来,就找来了超市经理,没想到超市。
这件事发展至此,超市经理将会如何处理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02 法律分析
这个案例中,赵某的行为算不算偷窃呢?
在法律的角度看,如果一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经过物品所有者的允许,私自拿走或占有物品,可以算是偷窃行为。
本案中赵某是在排队买单,而且是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很明显不能算是偷盗行为。
或许有人会想一件事情,赵某买的这瓶饮料已经让其儿子喝了,而且是在买单之前,这瓶饮料也依旧属于超市的,在理论上讲,已经构成了对超市的侵犯。
这就提醒我们大家,这样带有风险的事情,还是少干为妙。
不过超市的这种做法,还是有点死板了。
赵某和收银员理论之际,超市经理走过来了,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很“通情达理”并且变通了一回,为了息事,告诉收银员,还是按照原价收钱,不用10倍的赔偿。
03 经验教训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有些时候还是要规避一定的风险,去超市买水,在没有付钱的时候,东西还是属于超市,尽量不要在没买单的情况下喝,万一遇到个不讲情理的,就完了。
不过现实中还是有很多超市是很有人情味的。
那么对于此事,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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