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人是感性动物,遇到喜欢的人,容易陷入爱情的旋涡,飞蛾扑火。殊不知,感情的事情需要双方的共同付出,而不是一个人的单打独斗。
飞蛾扑火注定遍体鳞伤。一女子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情到深处,不顾男子尚负债几百万,毅然决然选择与其结婚。
女子太爱这个男人了,竟然傻到用自己的名义贷款帮男人还债,将自己置于险境。结果却收到了来自男人前妻的挑衅。
男人前妻发来信息感谢女子:“谢谢你帮我和我老公还外债,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和我老公的结婚证只不过是一张纸而已。”
女子看完如晴天霹雳,原来自己才是那个跳梁小丑。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02 法律分析
本案中的曹某真的是太傻了,李某负债几百万,竟然能把她耍得团团转,真是让人有些心疼,却又觉得她活该。
首先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李某的债务在这个案子中属于什么性质,很明显,他的债务应该属于婚前债务,不应该由曹某来分担。
其次,后来赵某给曹某发短信,彻底暴露了萦绕在这三人间的情感纠葛。李某明显是欺骗了曹某的感情,不仅和曹某领证了,还在和曹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第三人(前妻)同居,这是赤裸裸的欺骗。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
这个案子曹某是可以要求和李某离婚的,并且提供李某和前妻同居的证据,是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
再者,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解释,而且上文赵某发给曹某的短信中她也承认这几百万的债务是赵某和李某的共同债务,因此不应该由曹某承担。
综上,曹某是有这个权利追回自己帮助李某和前妻还的共同债务还款金额的。
不过在李某和前妻偿还曹某之前,曹某或许要为自己的贷款而头疼了。
03 深刻教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爱情是相互的成就的,不是你飞蛾扑火就能得到的。
那么对于此案,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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