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受不了的事伴侣给戴“绿帽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任是谁,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都会狂飙的。一男子提前忙完工作,接了女儿,没给妻子打电话就提前回来了,不料正面撞上妻子正与人媾和,气急败坏,抄起扳手就将奸夫的车子砸个稀扒乱。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本案中的男子姓胡,事发当天本来告诉妻子宋某自己要加班,但后来因为公司计划有变又没加班,提前下班,想给妻子一个惊喜,不料妻子却给了自己一个惊喜。宋某和情夫老武私交已久,接到丈夫加班的消息之后,迅速通知了老武,老武随后就开着一辆车就直奔宋某的家。正在这对奸夫淫妇私会之际,胡某带着女儿回来了,当场捉奸。胡某很恼火,这样的场面让女儿撞见了,对女儿的成长极有影响,但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他忍住了怒火,先让女儿进了屋。“你要不要脸?做这种事情还带来家里?......”胡某忍住情绪对宋某说。宋某沉默不语,反而平静地穿好衣服,随后护在情人身前,因为此时的胡某有种想把老武吃了的冲动。见到妻子也在帮一个外人,见到女儿房间门关着,胡某扇了妻子一巴掌,随后赶上老武,准备找他算账。老武跑得快,到楼下就坐进了车里,企图逃离。不过胡某眼疾手快,下楼的时候抄起了家里的扳手,见老武锁了车,就对着车子一顿猛砸。事后老武直接报警,说自己的车子被人砸坏,被呆了绿帽子的胡某就被警察拘传。那么本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去看呢?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呢?通奸一事又如何处理呢?02 法律分析
本案中胡某气急之下砸了老武的车子,后来经过鉴定,损失共计5500元,这个数额已经属于较大的范畴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胡某可能会因此判刑,但是《刑法》还有规定,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再加上本案中,胡某被拘传以后,宋某及时向老武赔偿了10000元,取得了老武的谅解,因此胡某最终也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胡某以及宋某的婚姻算是到了尽头,这是必然。老武的下场,估计也不会很好,据说老武是一个老板,与有夫之妇通奸一事曝光后,他的生意急剧直下,最后倒闭后穷困潦倒,不知所终。03 经验教训
看来偷情的不会有好下。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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